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是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有关配套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