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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从远期看,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要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要比以前任何时期更多地关注民生,实现由“公共财政”向“民生财政”演进;近期公共财政体系设计和制度优化要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从财政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入手。遵循多支和少收两条基本线索,将民生问题纳入制度框架进行整体设计,加快建立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