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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医疗需求,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国家局决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凡生产上述药品的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按国家局要求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