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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有预案指导。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发布实施《湖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其中规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此次修订的《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水、供气)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已建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发生坍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