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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地方针对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的标准日趋严格,其中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13223—200口二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2010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烟尘浓度≤30mg/m2、二氧化硫浓度≤100mg/m2、氮氧化物浓度≤100mg/m3,北京市、天津市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国家标准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