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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评标办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相适应等方面。应从解决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矛盾,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最低评标法”以完全和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法制环境等方面入手,从而切实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