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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5)02-000-01
摘 要 穿天节、巴山舞为代表的群众体育项目是鄂西北地区特有的民俗体育文化,它蕴含着浪漫主义色彩和多元的价值取向,其习俗更是撩人兴味,历史源远流长。对其挖掘、保护、传承与发展,唤醒鄂西北地区民众对当地民俗体育文化的重视,以期为丰富群众节日文化提供实践依据。
关键词 鄂西北 民俗体育 文化传承
一、鄂西北民俗体育文化的概述
鄂西北主要指汉水流域中上游地区,上游主要由位于陕南的秦巴山区和汉中、安康、郧县、丹江口等部分盆地组成。不同形式的巴山鼓舞便是秦巴山区的人们将神秘的情感体验、互渗的思维方式在浓烈激扬的鼓舞中得以整合与宣泄。中游地区主要以丘陵地区为主,此地多为历史文化名城如襄阳、南阳、随州等地。襄阳每年一届的“穿天节”便是极具特色当地民俗体育文化活动。每年端午节期间举行的龙舟竞渡,既注重祭祀的形式,也强调竞渡的胜负。这一表现形式蕴含了汉水中游居民迥异的文化性格与内在精神,由此也彰显了汉水流域民俗体育的包容性。此外,由于汉水中游多为周朝时古代地方性国家即古代方国的城邑,中游多以富有古城风韵、宫廷礼仪灯舞形式的民间娱乐性传统活动出现,如郧县的凤凰花灯舞;南阳的云彩灯舞、丁河高台;十堰的秧歌舞、拉犟驴;襄阳的穿天节、双人旱船舞、大头和尚戏柳翠、拔河赛、东巩高跷;荆山的端公舞;宜城的麒麟送子舞、赶象舞;随州的花鼓舞等。人们在各种节庆假日期间载歌载舞,走亲访友,以此种形式欢庆丰收,祈福禳灾,保佑平安。
二、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文化办[2008]17号)精神,2009年3月28日,经襄阳市文化体育局审核,市政府确定了“穿天节”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加强保护。由于民俗体育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它是一种体育文化,更是一种生活文化,广大民众是民俗体育的创造者也是民俗体育的享用者、继承者。随着社会文化生态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散落在民间的“俗”体育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诸如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表现形式由于国家的征召和民众的主动回归使得上述项目已经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而诸如汉中地围子、武汉扑蝴蝶等表现形式由于生活方式的变迁而导致与现代生活的隔阂逐渐拉大而淡出人们的视野。民俗体育作为中华民族的“根文化”和“文化基因”,如何实现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当代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以承民族文化、彰显民族精神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鄂西北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现状及困境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对我国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一项英明之举,它在抢救、挖掘、保护我国优秀传统体育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9年3月襄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穿天节”申报为襄樊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获批准。
随着各级政府、商业组织、研究机构、学者对传统民俗文化关注度的不断增长,一些民俗体育文化理应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发展。然而,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经济欠发达的汉水流域中上游地区,如陕西的安康、鄂西北的十堰及保康等地,本来其民俗体育项目最为丰富,具有极强的发展潜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当地政府追求经济利益至上,导致流域内的政府部门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还只是停留在观念上或相关文件的制定上,而并没有做出切实有效的行动,活跃在民间的民俗体育活动往往由群众自发组织。
其次,鄂西北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量居民为追求生计而涌入经济发达城市,而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由于青壮年长年在外,造成一些传统民俗体育开展困难。另外,留守在家的小孩由于接受到各种外来文化的冲击,对传统文化逐渐失去兴趣,从而造成传统文化传承的真空,出现民俗体育发展的断层,这将会对众多民俗体育文化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四、鄂西北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措施
(一)建立保护组织机构
例如“穿天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和展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制订保护与传承计划,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计划是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必须要有缜密的计划来组织、协调与控制。
(二)促进居民的民俗文化觉醒
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我国的民俗文化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与发展民俗体育文化必须依赖人民群众的力量。青少年作为民族文化血脉的主要继承者和文化基因的承载体,只有唤醒青少年对民俗体育文化的自觉,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和发展民俗体育的作用。
(三)建设保护和传承基地
社区和学校是传承文化的重要场所,自身有大量的人力、物力、场地资源,便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开展。要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人才集中的优势作用,做好资料的收集开发。
(四)确立多元保护与传承运行模式
在实践研究过程中,确立“政府主导,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独立或联合开发,各方支持,民众参与”的运行模式。建立评价量表,注重投入与产出效率,保证各民俗体育文化项目科学、持续、良性发展。从而保护、传承和光大鄂西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2011jyte205。
参考文献:
[1] 陈莉.区域民俗体育文化的研究定位及其策略选择[J].体育与科学.2010(1):56-59.
[2] 王林,陆海.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1.45(8):85-90.
摘 要 穿天节、巴山舞为代表的群众体育项目是鄂西北地区特有的民俗体育文化,它蕴含着浪漫主义色彩和多元的价值取向,其习俗更是撩人兴味,历史源远流长。对其挖掘、保护、传承与发展,唤醒鄂西北地区民众对当地民俗体育文化的重视,以期为丰富群众节日文化提供实践依据。
关键词 鄂西北 民俗体育 文化传承
一、鄂西北民俗体育文化的概述
鄂西北主要指汉水流域中上游地区,上游主要由位于陕南的秦巴山区和汉中、安康、郧县、丹江口等部分盆地组成。不同形式的巴山鼓舞便是秦巴山区的人们将神秘的情感体验、互渗的思维方式在浓烈激扬的鼓舞中得以整合与宣泄。中游地区主要以丘陵地区为主,此地多为历史文化名城如襄阳、南阳、随州等地。襄阳每年一届的“穿天节”便是极具特色当地民俗体育文化活动。每年端午节期间举行的龙舟竞渡,既注重祭祀的形式,也强调竞渡的胜负。这一表现形式蕴含了汉水中游居民迥异的文化性格与内在精神,由此也彰显了汉水流域民俗体育的包容性。此外,由于汉水中游多为周朝时古代地方性国家即古代方国的城邑,中游多以富有古城风韵、宫廷礼仪灯舞形式的民间娱乐性传统活动出现,如郧县的凤凰花灯舞;南阳的云彩灯舞、丁河高台;十堰的秧歌舞、拉犟驴;襄阳的穿天节、双人旱船舞、大头和尚戏柳翠、拔河赛、东巩高跷;荆山的端公舞;宜城的麒麟送子舞、赶象舞;随州的花鼓舞等。人们在各种节庆假日期间载歌载舞,走亲访友,以此种形式欢庆丰收,祈福禳灾,保佑平安。
二、民俗体育文化保护的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文化办[2008]17号)精神,2009年3月28日,经襄阳市文化体育局审核,市政府确定了“穿天节”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加强保护。由于民俗体育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它是一种体育文化,更是一种生活文化,广大民众是民俗体育的创造者也是民俗体育的享用者、继承者。随着社会文化生态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散落在民间的“俗”体育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诸如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表现形式由于国家的征召和民众的主动回归使得上述项目已经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而诸如汉中地围子、武汉扑蝴蝶等表现形式由于生活方式的变迁而导致与现代生活的隔阂逐渐拉大而淡出人们的视野。民俗体育作为中华民族的“根文化”和“文化基因”,如何实现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当代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以承民族文化、彰显民族精神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鄂西北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现状及困境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对我国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一项英明之举,它在抢救、挖掘、保护我国优秀传统体育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9年3月襄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穿天节”申报为襄樊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获批准。
随着各级政府、商业组织、研究机构、学者对传统民俗文化关注度的不断增长,一些民俗体育文化理应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发展。然而,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经济欠发达的汉水流域中上游地区,如陕西的安康、鄂西北的十堰及保康等地,本来其民俗体育项目最为丰富,具有极强的发展潜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当地政府追求经济利益至上,导致流域内的政府部门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还只是停留在观念上或相关文件的制定上,而并没有做出切实有效的行动,活跃在民间的民俗体育活动往往由群众自发组织。
其次,鄂西北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量居民为追求生计而涌入经济发达城市,而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由于青壮年长年在外,造成一些传统民俗体育开展困难。另外,留守在家的小孩由于接受到各种外来文化的冲击,对传统文化逐渐失去兴趣,从而造成传统文化传承的真空,出现民俗体育发展的断层,这将会对众多民俗体育文化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四、鄂西北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措施
(一)建立保护组织机构
例如“穿天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和展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制订保护与传承计划,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计划是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必须要有缜密的计划来组织、协调与控制。
(二)促进居民的民俗文化觉醒
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我国的民俗文化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与发展民俗体育文化必须依赖人民群众的力量。青少年作为民族文化血脉的主要继承者和文化基因的承载体,只有唤醒青少年对民俗体育文化的自觉,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和发展民俗体育的作用。
(三)建设保护和传承基地
社区和学校是传承文化的重要场所,自身有大量的人力、物力、场地资源,便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开展。要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人才集中的优势作用,做好资料的收集开发。
(四)确立多元保护与传承运行模式
在实践研究过程中,确立“政府主导,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独立或联合开发,各方支持,民众参与”的运行模式。建立评价量表,注重投入与产出效率,保证各民俗体育文化项目科学、持续、良性发展。从而保护、传承和光大鄂西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2011jyte205。
参考文献:
[1] 陈莉.区域民俗体育文化的研究定位及其策略选择[J].体育与科学.2010(1):56-59.
[2] 王林,陆海.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1.45(8):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