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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在改革的性质上模糊了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产生了错误的改革观;在改革的对象上重体制改革轻制度创新,而在体制改革中又重经济体制改革轻政治体制改革忽视社会体制改革,使改革不协调,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积累了诸多社会矛盾,埋下了大量社会隐患;在改革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上,要么手段与目的错位,把手段当目的,造成目的异化,要么手段与目的不适应,影响了目的的实现。所有这些,阻碍了改革进程。只有纠正改革的偏差,走出改革的悖区,才能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