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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峡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该意见立足国家、省、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总要求,要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资金审核、跟踪监督等环节,全面应用信用信息。该意见规定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信用承诺制。要求申报单位提供信用承诺书。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未履行信用承诺及违法违规的失信信息报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纳入单位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的,在“信用西峡”等相关政府网站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