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只要资源或者机会是稀缺的,竞争就不可避免,竞争是自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基石。在实际的反垄断法适用中,应当以什么样的理念看待竞争以及如何去保护竞争,是各国反垄断法实践中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通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项判例,对美国反垄断法中经常被重申的一项原则进行初步的讨论。在反垄断法的大框架基本确定后,反垄断法需要越来越多地关注到具体适用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可以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