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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2000年供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时,参加了公诉成克杰受贿案的工作。成克杰案是笔者从检30多年中办理的罪犯原级别最高的刑事案件,也是举国关注的特重大案件。十几年岁月消磨,案件许多细节笔者只有靠文字记载才能忆起,但成克杰的违纪违法行为当时没有受到有力监督的事实,却深印脑海挥之不去。
成克杰曾有过意气风发,积极学习和工作,有所作为的历史。他1933年11月出生在广西上林县一个贫穷的壮族山乡,1954年进入北京铁道学院学习,因为表现良好加入了共产党,1957年毕业后主动回到广西工作,在铁路部门一直干到柳州铁路局局长。1986年被选拔担任自治区副主席,1990年任自治区副书记、代主席、主席,1998年3月又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为国家领导人。
但是,不久就发生了令社会惊诧的巨变,他的辉煌人生因腐败行为被发现而戛然而止。2000年4月20日,中纪委公布了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2000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成克杰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此后经侦查、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等程序,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判,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節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8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9月14日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成克杰走上不归路,从地位显赫的国家级干部沦为罪犯,身败名裂,实在是咎由自取。随着职务升迁,他本该更加如履薄冰却反其道而行,放松了自律,思想、作风不断蜕变,逐渐地与原来判若两人。尤其是与李平建立了情人关系之后,更加私欲膨胀,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近乎疯狂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聚敛不义之财。
李平是自治区一位老领导的儿媳,在自治区政府外办的下属单位、南宁市一家高级饭店当负责人。上个世纪90年代,成克杰担任自治区党政领导时,与李平本就认识,因为常到这家饭店宴请客人,和李平渐渐熟悉起来。不久两人越过了道德和纪律的界限,建立起情人关系。
1993年底,成克杰与李平商议各自离婚后结婚。对此,成克杰的秘书周宁邦向李平建议,利用成克杰在位的有利条件,两人先赚钱后结婚,为以后共同生活打好物质基础。李平将周宁邦的建议转告成克杰后,成克杰很痛快地表示同意。具体由李平联系请托人,由成克杰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书记、主席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李平接受贿赂款,存入境外备婚后使用。权令智昏、利令智昏,在权和利的双重诱惑下,成克杰与李平胆量奇大,谋定即动,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们肮脏的权钱交易既涉及建设工程,也涉及跑官买官。
1994年初银兴公司负责人周坤为承揽工程找上了李平,于是按照二人分工,成克杰也行动起来,利用职权,未经讨论,先将银兴公司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再将停车购物城工程交由银兴公司承建,并要求自治区计委尽快为该工程立项,指示南宁市政府将85亩工程用地的出让价格,从每亩96万余元压低至55万元,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向银兴公司发放贷款7000万元。还是这个周坤,在1996年上半年又故伎重施,再次向李平请托承揽工程,于是成克杰又利用职权,把民族宫工程交由银兴公司与自治区民委共同开发建设,将项目法人由自治区民委改为银兴公司,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向银兴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指令自治区房改办公室借给银兴公司房改基金2500万元,两次批示自治区财政厅借给银兴公司财政周转金5000万元,向国家计委为银兴公司申请到项目补助款1300万元。
成克杰利用职权帮助银兴公司,李平坐收贿赂,一共接受了银兴公司的贿赂款人民币2921万余元、港币804万元,除少部分付给关系人外,都存入在香港的浙江兴业银行账户。同时,成克杰与李平还多次收受了周坤个人给予的,价值人民币55万多元的款物。
1994年初,广西合浦县副县长甘维仁多方钻营找到李平,打通了与成克杰的关系。成克杰接受请托后,由此至1997年4月,多次通过利用职权向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门打招呼等,帮助甘维仁先后晋升为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区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为此,李平四次收取甘维仁的贿赂款共计27万元。
在这个时间段里,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向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广西分行行长提出要求,帮请托人取得贷款,或干预工程竞标帮请托人获得工程项目、帮助买官者实现目的等,单独或与李平共同收取200多万元贿赂。至案发,他们收受的贿赂款、物价值总额达到4100余万元。
成克杰无视党纪国法,大肆收受贿赂,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被判处极刑当然是罪有应得。然而一个国家级干部,被作为罪犯处决,不仅是个人的悲剧,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的伤害也创剧痛深。之所以出现这种极其严重的后果,追根溯源,监督不力是主因。
本来纸里包不住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是个规律,而成克杰案件的一个特点是,他与李平的行为漏洞很多,有的行为几乎是浮在水面,更不难发现。例如,成克杰作为有妇之夫与有夫之妇的李平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以致引发了婚姻危机,成克杰的夫人曾经为此找过自治区的领导。用李平的话说,就是“成克杰的夫人知道我们的事后,就闹得满城风雨”。这意味着他们的关系已不是秘密。还有成克杰利用职权,擅自将偌大一个银兴公司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多次为银兴公司谋利,帮助甘维仁晋升职级等很多行为,都涉及范围很大,知晓面很宽。然而在成克杰生活作风的丑闻、违纪违规滥用权力的行为已是“满城风雨”、众人知晓的情况下,却不见制度机制和职能部门发挥作用,成克杰夫人反映的问题也落个不了了之,这是值得重视和汲取的教训。
历史没有假设,但思考应该多维,这样有利于汲取前车之鉴为现实服务。成克杰等腐败案件反映的问题告诉我们,只有打造以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措施为栏杆,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人物和特殊权力,关住权力的笼子才能牢固,不至于牛栏关猫形同虚设。这样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权益的同时,也真正保护了官员,使他们廉洁从政,避免沦为罪犯自取其辱。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
成克杰曾有过意气风发,积极学习和工作,有所作为的历史。他1933年11月出生在广西上林县一个贫穷的壮族山乡,1954年进入北京铁道学院学习,因为表现良好加入了共产党,1957年毕业后主动回到广西工作,在铁路部门一直干到柳州铁路局局长。1986年被选拔担任自治区副主席,1990年任自治区副书记、代主席、主席,1998年3月又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为国家领导人。
但是,不久就发生了令社会惊诧的巨变,他的辉煌人生因腐败行为被发现而戛然而止。2000年4月20日,中纪委公布了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2000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成克杰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此后经侦查、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等程序,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判,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節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8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9月14日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成克杰走上不归路,从地位显赫的国家级干部沦为罪犯,身败名裂,实在是咎由自取。随着职务升迁,他本该更加如履薄冰却反其道而行,放松了自律,思想、作风不断蜕变,逐渐地与原来判若两人。尤其是与李平建立了情人关系之后,更加私欲膨胀,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近乎疯狂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聚敛不义之财。
李平是自治区一位老领导的儿媳,在自治区政府外办的下属单位、南宁市一家高级饭店当负责人。上个世纪90年代,成克杰担任自治区党政领导时,与李平本就认识,因为常到这家饭店宴请客人,和李平渐渐熟悉起来。不久两人越过了道德和纪律的界限,建立起情人关系。
1993年底,成克杰与李平商议各自离婚后结婚。对此,成克杰的秘书周宁邦向李平建议,利用成克杰在位的有利条件,两人先赚钱后结婚,为以后共同生活打好物质基础。李平将周宁邦的建议转告成克杰后,成克杰很痛快地表示同意。具体由李平联系请托人,由成克杰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书记、主席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李平接受贿赂款,存入境外备婚后使用。权令智昏、利令智昏,在权和利的双重诱惑下,成克杰与李平胆量奇大,谋定即动,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们肮脏的权钱交易既涉及建设工程,也涉及跑官买官。
1994年初银兴公司负责人周坤为承揽工程找上了李平,于是按照二人分工,成克杰也行动起来,利用职权,未经讨论,先将银兴公司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再将停车购物城工程交由银兴公司承建,并要求自治区计委尽快为该工程立项,指示南宁市政府将85亩工程用地的出让价格,从每亩96万余元压低至55万元,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向银兴公司发放贷款7000万元。还是这个周坤,在1996年上半年又故伎重施,再次向李平请托承揽工程,于是成克杰又利用职权,把民族宫工程交由银兴公司与自治区民委共同开发建设,将项目法人由自治区民委改为银兴公司,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向银兴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指令自治区房改办公室借给银兴公司房改基金2500万元,两次批示自治区财政厅借给银兴公司财政周转金5000万元,向国家计委为银兴公司申请到项目补助款1300万元。
成克杰利用职权帮助银兴公司,李平坐收贿赂,一共接受了银兴公司的贿赂款人民币2921万余元、港币804万元,除少部分付给关系人外,都存入在香港的浙江兴业银行账户。同时,成克杰与李平还多次收受了周坤个人给予的,价值人民币55万多元的款物。
1994年初,广西合浦县副县长甘维仁多方钻营找到李平,打通了与成克杰的关系。成克杰接受请托后,由此至1997年4月,多次通过利用职权向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门打招呼等,帮助甘维仁先后晋升为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区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为此,李平四次收取甘维仁的贿赂款共计27万元。
在这个时间段里,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向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广西分行行长提出要求,帮请托人取得贷款,或干预工程竞标帮请托人获得工程项目、帮助买官者实现目的等,单独或与李平共同收取200多万元贿赂。至案发,他们收受的贿赂款、物价值总额达到4100余万元。
成克杰无视党纪国法,大肆收受贿赂,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被判处极刑当然是罪有应得。然而一个国家级干部,被作为罪犯处决,不仅是个人的悲剧,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的伤害也创剧痛深。之所以出现这种极其严重的后果,追根溯源,监督不力是主因。
本来纸里包不住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是个规律,而成克杰案件的一个特点是,他与李平的行为漏洞很多,有的行为几乎是浮在水面,更不难发现。例如,成克杰作为有妇之夫与有夫之妇的李平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以致引发了婚姻危机,成克杰的夫人曾经为此找过自治区的领导。用李平的话说,就是“成克杰的夫人知道我们的事后,就闹得满城风雨”。这意味着他们的关系已不是秘密。还有成克杰利用职权,擅自将偌大一个银兴公司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多次为银兴公司谋利,帮助甘维仁晋升职级等很多行为,都涉及范围很大,知晓面很宽。然而在成克杰生活作风的丑闻、违纪违规滥用权力的行为已是“满城风雨”、众人知晓的情况下,却不见制度机制和职能部门发挥作用,成克杰夫人反映的问题也落个不了了之,这是值得重视和汲取的教训。
历史没有假设,但思考应该多维,这样有利于汲取前车之鉴为现实服务。成克杰等腐败案件反映的问题告诉我们,只有打造以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措施为栏杆,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人物和特殊权力,关住权力的笼子才能牢固,不至于牛栏关猫形同虚设。这样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权益的同时,也真正保护了官员,使他们廉洁从政,避免沦为罪犯自取其辱。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