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保护好他可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促进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不仅对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及保护意义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充斥着各种“非遗”的载体:厨房的酱菜、酒桌上的红星二锅头、茶余饭后的西湖龙井、董永传说、脚上穿的内联升千层底布鞋、毛笔字用的一得阁墨汁、调味用的王致和臭豆腐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保护好他可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促进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的多样性。在保护工作中,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规律、特性和生存状况,我们逐渐探索出了多种非物质文化遺产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再生性、脆弱性、活态流变性,以及依托特定人文生态环境的特点,让我们通过工作实践摸索出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等保护方式。
积极申报,登记造册
为了更好弘扬和传承祖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要求,要选择一批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基础条件较好,又处于濒危状态的重点项目进行挖掘、整理、普查、传承与保护,并积极向上级申报,对于一般的项目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到精、准、细。
采取现代化手段保护记录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失传的重大危机,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过去靠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等措施,尚不足以全面保护,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我们必须考虑用多种手段记录的方法保护,如:多媒体、录像、录音、光盘、数字化、软件化、互联网、书报、杂志、电子书等多种先进的方法加以保护。
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引导、培训
文化部原副部长周和平曾经讲到,命名和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既赋予了传承人个人荣誉,使他们能够受到世人的尊重,增强了传承人对所做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使传承人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同时又赋予了他们传承历史文化的重任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代表性传承人综合素质较低,缺乏明确的目标方向,或是有的人追求片面性的东西和利益,导致不能正确传承发展,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引导、指导性培训,给他们明确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确引导他们向正规的方向发展。
加强对“传承人”的教育培训
在我走访调查过程中,有部分年岁已高失去传承能力的老艺人,他们有清醒的头脑和技艺,但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时没有成功。可是他们却坚持认为自己是“传承人”,就采取上访、告状等措施,造成不必要的不安定、不团结因素,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不利。尤其是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更为普遍,因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经济利益作用。
怎么针对这部分人进行教育、引导,迫在眉睫。我们应该首先向他们讲清国家的政策法规、条例规章,引导他们放下包袱,树立高尚的思想,将自己所掌握的技艺无保留地传授他人,培养后继人才,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
积极组织各类赛事、展览、培训、交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怎么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除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增进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了解外,还应该积极组织各类赛事、展览、培训、交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参与热情,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避免出现人才断层
众所周知,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没有传承人,就没有非遗。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艺人的渐渐离去,个体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压力。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之下,不要冷落了民间具有超高艺术技能和深刻文化内涵的精英们,他们将是这个时代不可复制的杰出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的当务之急不是急着进行文化产业的开发再造,而是需要各级政府着手挖掘那些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却已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技艺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对“个体精英型传承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鼓励政策,激励新人去学习、去参与、去保护、去传承。
多方多渠道扶持非遗项目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化魅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理清思路,创新概念,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
政府应多方位加大扶持力度,政策支持较为薄弱是制约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的一个重要因素。发展文化产业,扶持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展示,扩大品牌影响。
与教育部门合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知识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对社会公众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教育。
各地财政大多也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但支持力度有待加强。此外,也要扩大投入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现有的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的展厅、展室。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设立相关的专题博物馆、传习所。
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经常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委托相关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培养一批高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
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保护和弘扬中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郭小白,现任武陟县文化馆馆长,河南省武陟书画院执行院长,武陟县中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副会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保护好他可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促进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不仅对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及保护意义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充斥着各种“非遗”的载体:厨房的酱菜、酒桌上的红星二锅头、茶余饭后的西湖龙井、董永传说、脚上穿的内联升千层底布鞋、毛笔字用的一得阁墨汁、调味用的王致和臭豆腐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保护好他可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促进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的多样性。在保护工作中,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规律、特性和生存状况,我们逐渐探索出了多种非物质文化遺产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再生性、脆弱性、活态流变性,以及依托特定人文生态环境的特点,让我们通过工作实践摸索出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等保护方式。
积极申报,登记造册
为了更好弘扬和传承祖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要求,要选择一批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基础条件较好,又处于濒危状态的重点项目进行挖掘、整理、普查、传承与保护,并积极向上级申报,对于一般的项目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到精、准、细。
采取现代化手段保护记录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失传的重大危机,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过去靠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等措施,尚不足以全面保护,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我们必须考虑用多种手段记录的方法保护,如:多媒体、录像、录音、光盘、数字化、软件化、互联网、书报、杂志、电子书等多种先进的方法加以保护。
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引导、培训
文化部原副部长周和平曾经讲到,命名和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既赋予了传承人个人荣誉,使他们能够受到世人的尊重,增强了传承人对所做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使传承人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同时又赋予了他们传承历史文化的重任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代表性传承人综合素质较低,缺乏明确的目标方向,或是有的人追求片面性的东西和利益,导致不能正确传承发展,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引导、指导性培训,给他们明确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确引导他们向正规的方向发展。
加强对“传承人”的教育培训
在我走访调查过程中,有部分年岁已高失去传承能力的老艺人,他们有清醒的头脑和技艺,但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时没有成功。可是他们却坚持认为自己是“传承人”,就采取上访、告状等措施,造成不必要的不安定、不团结因素,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不利。尤其是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更为普遍,因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经济利益作用。
怎么针对这部分人进行教育、引导,迫在眉睫。我们应该首先向他们讲清国家的政策法规、条例规章,引导他们放下包袱,树立高尚的思想,将自己所掌握的技艺无保留地传授他人,培养后继人才,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
积极组织各类赛事、展览、培训、交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怎么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除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增进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了解外,还应该积极组织各类赛事、展览、培训、交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参与热情,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避免出现人才断层
众所周知,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没有传承人,就没有非遗。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艺人的渐渐离去,个体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压力。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之下,不要冷落了民间具有超高艺术技能和深刻文化内涵的精英们,他们将是这个时代不可复制的杰出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的当务之急不是急着进行文化产业的开发再造,而是需要各级政府着手挖掘那些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却已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技艺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对“个体精英型传承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鼓励政策,激励新人去学习、去参与、去保护、去传承。
多方多渠道扶持非遗项目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化魅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理清思路,创新概念,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
政府应多方位加大扶持力度,政策支持较为薄弱是制约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的一个重要因素。发展文化产业,扶持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展示,扩大品牌影响。
与教育部门合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知识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对社会公众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教育。
各地财政大多也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但支持力度有待加强。此外,也要扩大投入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现有的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的展厅、展室。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设立相关的专题博物馆、传习所。
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经常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委托相关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培养一批高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
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保护和弘扬中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郭小白,现任武陟县文化馆馆长,河南省武陟书画院执行院长,武陟县中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