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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1998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的规定,新闻侵权主要是指侵害人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向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实,或运用侮辱、诽谤性语言,从而侵害了公民或法人的人格尊严,造成精神上的损害。明晰了这几点,我们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就要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