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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雷电灾害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破坏造成气候异常;农村城镇化和城镇集群化带来负面影响;农村人群雷电自我防护能力低下等。基本对策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当地气候良性自稳;摒弃“经济优先潜规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村镇规划建设思想;农村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依法列入防雷安全行政许可范围。
[关键词]农村雷电 灾害原因 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P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220001-01
近年来,当城市雷电灾害事件因国家相关法规逐步完善、防御手段日趋先进、市民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增强而大幅下降的同时,广大农村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却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上升。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2006年的10年中,绍兴市因雷击死亡21人,其中城市(含县城和中心镇。下同)8人,农村13人;雷灾直接经济损失约55000万元,其中城市46000万元,农村9000万元。可是,最新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至2007年,仅3年时间,该市因雷击死亡就有14人,且全部为农村人员;雷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0万元,其中城市3700万元,农村8300万元。农村雷电灾害损失首次大大超过了城市,雷电灾害已经成为当地气候第一杀手。[1]
一、农村雷电灾害趋重的主要原因
农村雷电灾害日益严重的原因,客观上,除气候变暖大环境影响外,一方面,农村人口的膨胀必然导致住宅、道路、公共设施等建构筑物大量增加,从而使村庄城镇化和城镇集群化,破坏了当地的区域性自然气候模式,增加了强对流天气及雷暴产生的机会;另一方面,农村尤其是沿海地区农村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加上土地资源紧缺等因素,农宅及其它建筑物越造越高,拉近了与雷暴云体的垂直距离,增加了建筑物及其人群遭受雷击的机会,且农村集体组织与农民家庭的弱电设施、重家用电器越来越多,一旦遭到雷击,损失往往都很严重;再一方面,中老年农民群众不仅是当前农村野外劳动者主体,而且他们所掌握的科技与安全知识相对较少,还长期受“雷不打好人”等封建迷信思想影响,在遭受雷电侵害时,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都十分低下,更提高了雷电的致灾率。从主观上讲,一是我们没有根据农村受众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还有相当多的农民群众尚未认识到雷电的危害性;二是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至今还游离于防雷安全行政许可程序之外,给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埋下了许多安全方面的隐患;三是农村中不愿接受甚至拒绝接受防雷安全检测及安全治理建议的现象很普遍,一些防雷减灾科技服务机构为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在提供相关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时,很少给予农民群众较多的便利与优惠,使他们在面对与防雷减灾相关的科技与安全服务时望而却步。
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的基本对策
当前,在农村可采取的雷电灾害防御措施,首先是要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促进当地小气候的自稳状态、减少非自然性强对流天气及其雷击的发生、缓解自然性强对流天气及其雷暴的破坏力,在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建设思想和环境优先原则,坚决摒弃和破除“阳逢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政治观和“边建设边治理”、“治理速度落后于破坏速度”的环保观以及目前还相当流行的“经济优先潜规则”,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包括土地、森村、气候等在内的自然资源,以遏制气候的进一步恶化;其次是农村包括住宅在内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充分考虑到防雷安全问题,严格按国家防雷规范要求设计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其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过程监督、竣工验收检测等必须依法纳入行政许可范围,[2]从源头上把住农村防雷安全关口;第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和防雷安全救防教育的力度,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气象、雷电、雷击等自然科学和自然灾害知识,熟练掌握雷电防护及自救互救技术;第四是防雷减灾科技服务组织要主动热情地送科技下乡,不断拓展防雷减灾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农村防雷减灾免费服务面,进一步提高服务收费中的优惠幅度,让广大农村群众能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获得防雷减灾基本安全保障;第五是要尽快建立和健全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体系,努力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之顺利地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3]无间隙衔接,并达到无障碍复盖;第六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直至全社会,都要支持、支援和帮助尚处于贫困状态的农村,建立集体性质的防御自然灾害救助基金和救助自治组织,依靠自己的力量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侵袭,尽可能缩短灾害救助的时空半径,最大限度地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结束语
雷电灾害具有发生快、过程时间短、破坏力大等特点,是最典型的突发事件。虽然全国各地已陆续颁布了不少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但由于受雷电灾害上述特点和农村现实条件限制,实施起来相当困难,其难点在于:在雷灾信息产生过程中,原始灾情信息上传速度远远落后于雷灾事件的发生、演化速度,使决策者难以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在雷灾信息传输过程中,上级指令信息下传通道环节、脱节太多,使受灾害者无法及时获得可能的有效救助。所以,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农村实施的最基本条件,是必须具备畅通无阻的由无数民间灾情报告点组成的农村雷电灾害情报信息网络,而这恰恰是目前防雷减灾最薄弱环节。这些年,大大小小的雷电灾害从来没有间断过,仅浙江省2007年就发生雷灾事故1993起,造成42人死亡,经济损失数以亿计。[4]但我们注意到,通过应急预案处置的雷灾个例却少之又少,而完整地采用应急预案处置的雷灾案件几乎可以说没有。所以,组建农村雷电灾害情报信息网络、完善整个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既非常紧迫又十分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气象局,浙江2007年十大天气气候事件[N].中国气象报,2008.1.21(2).
[2]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浙江省气象局网站,2005.5.1(政策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安全天地网,2007.11.1
[4]浙江省气象局,浙江2007年十大天气气候事件[N],中国气象报,2008.1.21(2).
作者简介:
徐菊英,女,汉族,浙江绍兴人,浙江省绍兴防雷中心,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雷电灾害基本规律及档案信息处理;林松良,男,汉族,浙江绍兴人,浙江省绍兴市气象局,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生态与环境对区域气候的影响。
[关键词]农村雷电 灾害原因 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P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220001-01
近年来,当城市雷电灾害事件因国家相关法规逐步完善、防御手段日趋先进、市民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增强而大幅下降的同时,广大农村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却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上升。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2006年的10年中,绍兴市因雷击死亡21人,其中城市(含县城和中心镇。下同)8人,农村13人;雷灾直接经济损失约55000万元,其中城市46000万元,农村9000万元。可是,最新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至2007年,仅3年时间,该市因雷击死亡就有14人,且全部为农村人员;雷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0万元,其中城市3700万元,农村8300万元。农村雷电灾害损失首次大大超过了城市,雷电灾害已经成为当地气候第一杀手。[1]
一、农村雷电灾害趋重的主要原因
农村雷电灾害日益严重的原因,客观上,除气候变暖大环境影响外,一方面,农村人口的膨胀必然导致住宅、道路、公共设施等建构筑物大量增加,从而使村庄城镇化和城镇集群化,破坏了当地的区域性自然气候模式,增加了强对流天气及雷暴产生的机会;另一方面,农村尤其是沿海地区农村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加上土地资源紧缺等因素,农宅及其它建筑物越造越高,拉近了与雷暴云体的垂直距离,增加了建筑物及其人群遭受雷击的机会,且农村集体组织与农民家庭的弱电设施、重家用电器越来越多,一旦遭到雷击,损失往往都很严重;再一方面,中老年农民群众不仅是当前农村野外劳动者主体,而且他们所掌握的科技与安全知识相对较少,还长期受“雷不打好人”等封建迷信思想影响,在遭受雷电侵害时,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都十分低下,更提高了雷电的致灾率。从主观上讲,一是我们没有根据农村受众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还有相当多的农民群众尚未认识到雷电的危害性;二是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至今还游离于防雷安全行政许可程序之外,给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埋下了许多安全方面的隐患;三是农村中不愿接受甚至拒绝接受防雷安全检测及安全治理建议的现象很普遍,一些防雷减灾科技服务机构为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在提供相关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时,很少给予农民群众较多的便利与优惠,使他们在面对与防雷减灾相关的科技与安全服务时望而却步。
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的基本对策
当前,在农村可采取的雷电灾害防御措施,首先是要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促进当地小气候的自稳状态、减少非自然性强对流天气及其雷击的发生、缓解自然性强对流天气及其雷暴的破坏力,在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建设思想和环境优先原则,坚决摒弃和破除“阳逢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政治观和“边建设边治理”、“治理速度落后于破坏速度”的环保观以及目前还相当流行的“经济优先潜规则”,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包括土地、森村、气候等在内的自然资源,以遏制气候的进一步恶化;其次是农村包括住宅在内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充分考虑到防雷安全问题,严格按国家防雷规范要求设计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其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过程监督、竣工验收检测等必须依法纳入行政许可范围,[2]从源头上把住农村防雷安全关口;第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和防雷安全救防教育的力度,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气象、雷电、雷击等自然科学和自然灾害知识,熟练掌握雷电防护及自救互救技术;第四是防雷减灾科技服务组织要主动热情地送科技下乡,不断拓展防雷减灾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农村防雷减灾免费服务面,进一步提高服务收费中的优惠幅度,让广大农村群众能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获得防雷减灾基本安全保障;第五是要尽快建立和健全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体系,努力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之顺利地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3]无间隙衔接,并达到无障碍复盖;第六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直至全社会,都要支持、支援和帮助尚处于贫困状态的农村,建立集体性质的防御自然灾害救助基金和救助自治组织,依靠自己的力量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侵袭,尽可能缩短灾害救助的时空半径,最大限度地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结束语
雷电灾害具有发生快、过程时间短、破坏力大等特点,是最典型的突发事件。虽然全国各地已陆续颁布了不少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但由于受雷电灾害上述特点和农村现实条件限制,实施起来相当困难,其难点在于:在雷灾信息产生过程中,原始灾情信息上传速度远远落后于雷灾事件的发生、演化速度,使决策者难以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在雷灾信息传输过程中,上级指令信息下传通道环节、脱节太多,使受灾害者无法及时获得可能的有效救助。所以,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农村实施的最基本条件,是必须具备畅通无阻的由无数民间灾情报告点组成的农村雷电灾害情报信息网络,而这恰恰是目前防雷减灾最薄弱环节。这些年,大大小小的雷电灾害从来没有间断过,仅浙江省2007年就发生雷灾事故1993起,造成42人死亡,经济损失数以亿计。[4]但我们注意到,通过应急预案处置的雷灾个例却少之又少,而完整地采用应急预案处置的雷灾案件几乎可以说没有。所以,组建农村雷电灾害情报信息网络、完善整个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既非常紧迫又十分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气象局,浙江2007年十大天气气候事件[N].中国气象报,2008.1.21(2).
[2]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浙江省气象局网站,2005.5.1(政策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安全天地网,2007.11.1
[4]浙江省气象局,浙江2007年十大天气气候事件[N],中国气象报,2008.1.21(2).
作者简介:
徐菊英,女,汉族,浙江绍兴人,浙江省绍兴防雷中心,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雷电灾害基本规律及档案信息处理;林松良,男,汉族,浙江绍兴人,浙江省绍兴市气象局,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生态与环境对区域气候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