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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反对,4票弃权,60票同意。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一项名为《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议案,获得超过88%的赞成票,新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新《河南计生条例》)获得通过。
新《河南计生条例》最引人注目之处,即允许该省“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下称“双独二胎”)。
这意味着自1985年浙江省放开“双独二胎”以来,这项政策历经26年之久,终于在中国实现了“全覆盖”。
在近年来各界呼吁放开“单独二胎”,甚至全面放开“二胎”的背景下,纵观“双独二胎”“全覆盖”的曲折经历,足以管窥中国进一步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前路艰辛。
“一胎”孤岛
中国全面施行独生子女政策,其标志性事件为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下称《公开信》)。尽管这封《公开信》只是号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但在实际的政策执行中,全国居民并无城乡、党派差别。
由于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一时间,计划生育工作压力巨大,各种冲突频发,官民矛盾也在加剧。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其中提出“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一些省份随后增加了农村居民可生二胎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独子独女结婚的”,但此中并不包括河南省。
1985年2月4日,《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其中规定,无论城乡居民,只要是“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这是目前有据可查,城乡全面实行“双独二胎”政策的最早省份。
此后,天津、上海、江苏、北京等27个省份,相继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期间,修订了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双独二胎”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的人口第一大省四川,早在1987年也通过并施行了这项政策。到了2002年,湖北、甘肃、内蒙古等三个省区,也修订各自的计生政策,并施行“双独二胎”。
至此,除河南省,中国各省份皆放开“双独二胎”。
虽然河南省在2002年11月也修订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均未放开“双独二胎”。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一位人士介绍,根据2002年9月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规定,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这意味着,在法律上,二胎政策实施与否和如何实施,权力已下放到各省,但人口计生部门还是希望,基本生育政策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性。于是,“我们(国家人口计生委)几次询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能否放开‘双独二胎’,他们的回复都是,‘主要领导定了调子,不能调整’。”
对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州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广安进一步证实,数年之前,河南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几次提交议案、提案或建议,甚至包括省人口计生委本身,都曾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求放开“双独二胎”,但都遭到省内高层的否决,而被搁置。
前述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士称,此前河南省部分省级官员坚持不能放开“双独二胎”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自1997年重庆从四川分离出来,单独成立直辖市后,河南便取代四川成了“全国人口第一大省,人口压力巨大”。
但情势在2007年发生了改变。
依据各省历年统计公报数据:到2007年末,广东拥有常住人口9449万人,排名第一;山东常住人口9367万人,位列第二;河南常住人口则只有9360万人,仅排第三。
最新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亦表明:在2010年11月1日零时,广东省常住人口为1.04亿人、山东9579万人,河南为9402万人,此全国前三名的排序并没有发生变化。
不过有趣的是,河南省历年公布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在公布常住人口之余,另外还有一个“总人口”数据,如2009年,其称“年末总人口9967万人,常住人口9487万人”。
河南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全德介绍,这个“总人口”包括了常年在外工作、生活的河南人,即河南籍的流动人口,“他们中的大部分,还是要回到河南的。”
除了人口压力,经济指标评比的考量也是河南省迟迟不放开“双独二胎”的原因。
周全德表示,河南是农业大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人口众多对资源、环境、就业等造成的压力很大。在GDP总量方面,河南省至少从1996年开始,就在全国处于第五或第六的位置。2010年,河南省GDP达到22942.68亿元,仅次于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位列全国第五位。
“但由于河南人口数量庞大,在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上,排名就大大下降了,一般都在15位-16位,属于中等水平,甚至中等偏下水平。”周全德表示。
一位河南省政府官员亦对《财经》记者坦承,人均经济数据的相对靠后,一直是河南省不愿意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河南省一直要求要保持‘一高一低’的方针,即经济要高增长,人口要低增长。这样的原则下,放宽计生政策确实很难。”
曲折修法
2010年1月,河南省“两会”上,董广安领衔提出修改《河南计生条例》的集体议案;凑巧的是,另有一批省人大代表也同时提交了类似的集体议案。
董广安认为,河南放开“双独二胎”的时机业已成熟,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计划生育政策亟待解决的最突出问题,已经从控制人口数量转变为了调整人口结构,适度放宽生育政策已势在必行。
根据 “六普”数据,河南省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36%,接近全国8.87%的水平,而根据国际惯例,当这项指标达到7%,即被视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河南为118.46,高于116.86的全国水平,而此番“六普”数据,河南依然为118左右,与全国水平大致持平。
董广安认为,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在严格的“一胎化”政策下,可能会造成非法性别鉴定和非法堕胎的增加,这是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此而言,也有必要适度放宽生育政策。
最终,这个修改计生条例的集体议案,获得河南省高层的首肯后,终于进入了该省人大的立法计划。
不过修法工作并未在2010年即时推进。
前述河南省政府官员称,“根据领导的意见,要做进一步的测算,所以2010年暂时缓了一下。”随后,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为配合这个修法工作,委托河南省社科院等机构进行调研测算。
周全德是参与调研、撰写《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政策课题》的人士之一。 据他介绍,测算结果显示,如果实行“双独二胎”政策,河南全省平均每年将多出生1.8万人左右。
周并未透露目前河南省“双独夫妻”的数量,只是表示,“可以对比的是山东省的数据,山东人口规模与我们大致相当,放开‘双独二胎’,每年大概多生2万人左右。考虑到河南育龄妇女人数等因素,进一步测算出1.8万人这个数,我觉得是比较可靠的。我们课题组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在数据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双独二胎’政策,是否具备可行性,以及风险何在。”
一位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官员也证实,对放开“双独二胎”的调研测算,他们其实数年前就进行过,但“一直没有派上用场”。
近几年来,河南年均新出生人口在110万左右,如果增加1.8万人,增幅仅为2%;而对于9402万常住人口,比例更是不到万分之二,近于“微不足道”。
另外,从2000年至2010年,河南常住人口累计只增长了1.58%,年平均增幅为0.16%;远低于同期全国总人口5.84%,年均0.57%的增长速度。
相关的测算让决策者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2011年9月,河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计生条例修改议案进行第一轮审议。
审议中,有人大常委明确表示反对,其主要理由仍然是担心人口因而激增。董广安则表示,根据目前比较明朗的人口形势,调整政策势在必行。甚至她还主张可以更大胆一些,“河南省其实不必等到‘十三五’时期,两、三年后,就可以再次启动修订计生条例的工作,放开‘单独二胎’”。
也有人大常委更为激进,“可以鼓励、重奖独生子女家庭;全面允许生育第二胎;杜绝三胎。”其根据为,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施行农村全面“二胎”政策试点的甘肃酒泉、山西翼城、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四地的经验来看,这并不会造成人口增长的失控。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议案进行第二轮审议并正式提交表决。全部78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中,有68人出席了此次会议,最终60人投下赞同票,4人弃权,另有4人反对。
董广安表示,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以往各种表决中,十几票否决和弃权票并不鲜见,甚至还有议案或人事任免被否决的情况。“因此,这次表决虽然有弃权也有反对,但超过88%的得票率,确实已算‘高票通过’。”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一项名为《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议案,获得超过88%的赞成票,新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新《河南计生条例》)获得通过。
新《河南计生条例》最引人注目之处,即允许该省“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下称“双独二胎”)。
这意味着自1985年浙江省放开“双独二胎”以来,这项政策历经26年之久,终于在中国实现了“全覆盖”。
在近年来各界呼吁放开“单独二胎”,甚至全面放开“二胎”的背景下,纵观“双独二胎”“全覆盖”的曲折经历,足以管窥中国进一步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前路艰辛。
“一胎”孤岛
中国全面施行独生子女政策,其标志性事件为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下称《公开信》)。尽管这封《公开信》只是号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但在实际的政策执行中,全国居民并无城乡、党派差别。
由于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一时间,计划生育工作压力巨大,各种冲突频发,官民矛盾也在加剧。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其中提出“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一些省份随后增加了农村居民可生二胎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独子独女结婚的”,但此中并不包括河南省。
1985年2月4日,《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其中规定,无论城乡居民,只要是“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这是目前有据可查,城乡全面实行“双独二胎”政策的最早省份。
此后,天津、上海、江苏、北京等27个省份,相继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期间,修订了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双独二胎”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的人口第一大省四川,早在1987年也通过并施行了这项政策。到了2002年,湖北、甘肃、内蒙古等三个省区,也修订各自的计生政策,并施行“双独二胎”。
至此,除河南省,中国各省份皆放开“双独二胎”。
虽然河南省在2002年11月也修订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均未放开“双独二胎”。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一位人士介绍,根据2002年9月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规定,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这意味着,在法律上,二胎政策实施与否和如何实施,权力已下放到各省,但人口计生部门还是希望,基本生育政策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性。于是,“我们(国家人口计生委)几次询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能否放开‘双独二胎’,他们的回复都是,‘主要领导定了调子,不能调整’。”
对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州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广安进一步证实,数年之前,河南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几次提交议案、提案或建议,甚至包括省人口计生委本身,都曾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求放开“双独二胎”,但都遭到省内高层的否决,而被搁置。
前述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士称,此前河南省部分省级官员坚持不能放开“双独二胎”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自1997年重庆从四川分离出来,单独成立直辖市后,河南便取代四川成了“全国人口第一大省,人口压力巨大”。
但情势在2007年发生了改变。
依据各省历年统计公报数据:到2007年末,广东拥有常住人口9449万人,排名第一;山东常住人口9367万人,位列第二;河南常住人口则只有9360万人,仅排第三。
最新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亦表明:在2010年11月1日零时,广东省常住人口为1.04亿人、山东9579万人,河南为9402万人,此全国前三名的排序并没有发生变化。
不过有趣的是,河南省历年公布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在公布常住人口之余,另外还有一个“总人口”数据,如2009年,其称“年末总人口9967万人,常住人口9487万人”。
河南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全德介绍,这个“总人口”包括了常年在外工作、生活的河南人,即河南籍的流动人口,“他们中的大部分,还是要回到河南的。”
除了人口压力,经济指标评比的考量也是河南省迟迟不放开“双独二胎”的原因。
周全德表示,河南是农业大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人口众多对资源、环境、就业等造成的压力很大。在GDP总量方面,河南省至少从1996年开始,就在全国处于第五或第六的位置。2010年,河南省GDP达到22942.68亿元,仅次于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位列全国第五位。
“但由于河南人口数量庞大,在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上,排名就大大下降了,一般都在15位-16位,属于中等水平,甚至中等偏下水平。”周全德表示。
一位河南省政府官员亦对《财经》记者坦承,人均经济数据的相对靠后,一直是河南省不愿意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河南省一直要求要保持‘一高一低’的方针,即经济要高增长,人口要低增长。这样的原则下,放宽计生政策确实很难。”
曲折修法
2010年1月,河南省“两会”上,董广安领衔提出修改《河南计生条例》的集体议案;凑巧的是,另有一批省人大代表也同时提交了类似的集体议案。
董广安认为,河南放开“双独二胎”的时机业已成熟,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计划生育政策亟待解决的最突出问题,已经从控制人口数量转变为了调整人口结构,适度放宽生育政策已势在必行。
根据 “六普”数据,河南省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36%,接近全国8.87%的水平,而根据国际惯例,当这项指标达到7%,即被视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河南为118.46,高于116.86的全国水平,而此番“六普”数据,河南依然为118左右,与全国水平大致持平。
董广安认为,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在严格的“一胎化”政策下,可能会造成非法性别鉴定和非法堕胎的增加,这是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此而言,也有必要适度放宽生育政策。
最终,这个修改计生条例的集体议案,获得河南省高层的首肯后,终于进入了该省人大的立法计划。
不过修法工作并未在2010年即时推进。
前述河南省政府官员称,“根据领导的意见,要做进一步的测算,所以2010年暂时缓了一下。”随后,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为配合这个修法工作,委托河南省社科院等机构进行调研测算。
周全德是参与调研、撰写《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政策课题》的人士之一。 据他介绍,测算结果显示,如果实行“双独二胎”政策,河南全省平均每年将多出生1.8万人左右。
周并未透露目前河南省“双独夫妻”的数量,只是表示,“可以对比的是山东省的数据,山东人口规模与我们大致相当,放开‘双独二胎’,每年大概多生2万人左右。考虑到河南育龄妇女人数等因素,进一步测算出1.8万人这个数,我觉得是比较可靠的。我们课题组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在数据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双独二胎’政策,是否具备可行性,以及风险何在。”
一位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官员也证实,对放开“双独二胎”的调研测算,他们其实数年前就进行过,但“一直没有派上用场”。
近几年来,河南年均新出生人口在110万左右,如果增加1.8万人,增幅仅为2%;而对于9402万常住人口,比例更是不到万分之二,近于“微不足道”。
另外,从2000年至2010年,河南常住人口累计只增长了1.58%,年平均增幅为0.16%;远低于同期全国总人口5.84%,年均0.57%的增长速度。
相关的测算让决策者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2011年9月,河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计生条例修改议案进行第一轮审议。
审议中,有人大常委明确表示反对,其主要理由仍然是担心人口因而激增。董广安则表示,根据目前比较明朗的人口形势,调整政策势在必行。甚至她还主张可以更大胆一些,“河南省其实不必等到‘十三五’时期,两、三年后,就可以再次启动修订计生条例的工作,放开‘单独二胎’”。
也有人大常委更为激进,“可以鼓励、重奖独生子女家庭;全面允许生育第二胎;杜绝三胎。”其根据为,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施行农村全面“二胎”政策试点的甘肃酒泉、山西翼城、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四地的经验来看,这并不会造成人口增长的失控。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议案进行第二轮审议并正式提交表决。全部78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中,有68人出席了此次会议,最终60人投下赞同票,4人弃权,另有4人反对。
董广安表示,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以往各种表决中,十几票否决和弃权票并不鲜见,甚至还有议案或人事任免被否决的情况。“因此,这次表决虽然有弃权也有反对,但超过88%的得票率,确实已算‘高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