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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四类,其中损失类项目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财产损失.(国税发[1997]190号)中,对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管理作出过一些规定,但对财产损失的分类和列举不够详尽,只提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损失;国税发[2000]84号文中也只涉及了坏账损失、资产报废、盘亏净损失的审批.其后,国家对涉税财产损失虽也不断作出新的规定,但却散布于诸多规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