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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为使《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目标更加符合形势要求,增强《纲要》执行的科学性,拟对空气质量和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两项指标进行调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调整说明报告如下。一、关于空气质量指标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版)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