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网络心理咨询及其职业伦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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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着重介绍了网络心理咨询的特点及其职业伦理建设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为网络心理咨询的伦理建设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网络心理咨询 职业伦理建议 必要性 挑战 应对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因特网的普及,为传统心理咨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虽然网络心理咨询是近些年出现的新事物,但是许多心理治疗专家预测通过因特网开展的心理咨询将会成为第二大快速增长的服务领域。目前,网络心理咨询以其方便、快捷、模式的多样化等独特的优势在世界各地盛行,深受广大使用者的喜爱,然而,有关网络心理咨询职业伦理建设的研究却大大落后于网络心理咨询的应用发展。
  
  二、网络心理咨询的概念及特点
  
  什么是网络心理咨询?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领域,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目前,比较公认的一种定义是美国注册心理咨询师协会(National Board for Certified Counselor,NBCC)给出的定义:网络心理咨询是与异地的当事人运用电脑在网络上沟通时所进行的心理咨询和信息提供等服务[1]。网络心理咨询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电子邮件、视频交流、文本发送、网络电话等。
  不同于传统的心理咨询,网络心理咨询是咨询师通过网络帮助异地的来访者,使其更好地了解自己,调节自己的情绪,更好地适应环境,真正体现了心理咨询助人自助的咨询理念。网络心理咨询有其自身的特点。
  首先,网络心理咨询非常方便、快捷。心理咨询在我国的历史很短,我国的专业心理咨询师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对心理咨询日益增长的需求,而网络心理咨询可以帮助来访者摆脱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与异地的咨询师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异地的求助者通过网络就可以选择自己满意的咨询师,不需要经过长途跋涉,减少了旅途费用,进一步降低了咨询成本,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一定数量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可以帮助更多的来访者,从而解决我国专业心理咨询师数量不足的问题。而且,网络心理咨询通过网络可以为一些不便于进行传统的心理咨询的求助者(如不便于远行的年迈求助者、残疾人等)提供心理帮助。
  其次,网络心理咨询的匿名性。在网络心理咨询的过程中,来访者往往采用匿名的方式与咨询师建立咨询关系,这有利于一些涉及来访者隐私的心理咨询的开展,减少了来访者对面对面心理咨询中自我暴露的阻抗,减少了求助者在自我暴露过程中所产生的焦虑。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来访者在谈及个人隐私的时候,可以毫无避讳,认真地剖析自己,向咨询师展示一个真实的自我,这有利于来访者心理问题的解决。
  再次,网络心理咨询的模式多种多样。与传统的心理咨询不同,在网络心理咨询中,咨询师与来访者不是面对面地沟通,而是一种以网络为媒介的沟通。咨询师可以通过网络电话、视频、电子邮件、QQ聊天等多种方式协助来访者解决心理问题。咨询模式的多样性使咨询过程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来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或者多种咨询模式,增加来访者对咨询模式选择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有利于来访者的成长。
  
  三、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建设的必要性
  
  1996年美国学者和2004年我国学者所作的调查研究表明,网络心理咨询这个新事物已经屹立于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这个行业。但是,随着网络心理咨询实践工作的开展,网络心理咨询也逐渐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网络心理咨询的职业伦理建设问题。
  网络咨询伦理指网络心理咨询师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网络咨询伦理一方面可以规范网络咨询师的行为,使其在咨询过程中面对两难情境时,有章可依,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来访者的利益。而且,学科的伦理建设是任何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之一。
  
  四、网络心理咨询职业伦理建设所面临的挑战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建设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一)咨询师的职业资格和能力的确认问题
  在传统的心理咨询中,来访者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职业资格和受训背景。这一规定一方面可以保护来访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咨询师职业资格的监督,完善了其职业道德建设。来访者在传统的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可以要求咨询师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和有关其受训的资料,当面鉴定真伪。而网络心理咨询不同于传统的心理咨询,它是一种非面对面的心理咨询模式。尽管来访者可以要求咨询师出示其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子版,但是来访者无法确定向自己提供心理帮助的是否是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咨询师本人。如果有人谎称自己是合法的心理咨询师,为来访者提供心理辅导,就有可能对来访者造成更多的心理创伤。
  (二)咨询效果的评估问题
  与传统的心理咨询不同,网络心理咨询师不能通过面对面的观察评估来访者的内心痛苦程度、社会功能的恢复情况及症状改变等情况,进而评价咨询效果。由于网络心理咨询匿名性的特点,网络心理咨询师不能和来访者的周围人士取得联系,无法根据其家人、亲朋好友及同事对其改变情况的评价,了解咨询的效果。
  在网络心理咨询中咨询师可以通过来访者本人的主观体验和心理测验两种方式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价。这两种咨询效果的评价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来访者本人的主观体验是一种评价咨询效果的主观指标。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心理咨询后,如果来访者认为自己的心理问题没有得到一点改善,怀疑咨询师的能力时,但是为了避免咨询师对自己生活的干扰(如持续发电子邮件给来访者,建议其继续接受心理咨询),来访者可能会谎称自己的心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并对咨询师的帮助表示感谢,其实来访者真正的目的是想尽快终止咨询关系。网络心理咨询中的心理测验都是来访者本人的自我评价测验。这同样是一种主观的评价指标,不能单独作为咨询效果的评价指标,需配合其它的检验指标一起使用。
  如果网络咨询师仅根据这两种指标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价,得出来的结论就是不全面、不客观的。采取这种不客观的咨询评价方式,是咨询师对来访者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因此咨询效果的评估问题也是心理咨询职业伦理建设的一大难题。
  (三)关于保密问题
  来访者个人资料的保密与安全是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建设所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在传统的心理咨询中,咨询师有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的责任。在网络心理咨询中,咨询师和来访者都有责任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保护咨询资料。但由于网络心理咨询是通过网络展开的,咨询的所有资料都储存在电脑上,当今电脑病毒、网络黑客活动猖獗,电脑病毒和网络黑客的入侵很容易导致资料的破坏或丢失。一旦咨询资料外泄,尤其是涉及来访者的个人隐私的资料外泄的话,可能会对来访者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给来访者造成很大的压力。这不但不利于来访者心理问题的解决,而且会使来访者的心理问题恶化,加重来访者的心理问题。
  (四)来访者个人资料的真实性问题
  在网络心理咨询中,虽然咨询师也要求来访者提供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但是网络心理咨询带有很大的匿名性,咨询师无法判断这些信息的真伪。如果来访者有自杀、谋杀等意图时,因在咨询过程中缺乏非语言信息的帮助,也无法和来访者的周围人士取得联系,所以咨询师很难判断来访者是否真的有自杀、谋杀意图,无法采取除提供心理帮助以外的其他干预措施,很难有效地保护来访者。
  (五)西方网络心理咨询伦理规范的本土化问题
  1999年10月美国心理咨询委员会专门制定了通过互联网开展心理咨询的有关规定;2000年有关机构联合逐渐形成了较为统一的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准则[2]。这些年国外的网络心理咨询伦理规范经过进一步的修订,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而我国内地的网络心理咨询的伦理建设处于摸索阶段,需要而且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内地的网络心理咨询伦理规范体系的构建基本上是模仿西方的模式,而我国网络心理咨询的临床实践受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有些西方网络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是不合乎我国的国情的。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伦理规范不仅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会使网络心理咨询师在现实的网络咨询过程中感到很迷茫,无所适从,甚至质疑整个网络心理咨询体系的科学性。
  
  五、应对策略
  
  (一)网络心理咨询机构应对其咨询师的职业资格和能力进行严格的把关
  一方面,各网络心理咨询机构应该在招聘网络心理咨询师的时候,要求应征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和有关受训的资料,并当面鉴定真伪,使不具备心理咨询资格的人无法成为网络咨询师。另一方面,网络咨询师在进入网络咨询系统之前,要提供验证码,保证进入网络咨询系统的是网络咨询师本人。
  (二)将来访者周围人士的评价作为咨询效果的评价指标之一
  网络咨询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之前,要求来访者提供其周围人士的联系方式。一个咨询阶段结束之后,及时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和来访者的周围人士取得联系,要求其对来访者的内心痛苦程度、社会功能及症状改变进行评价。把来访者周围人士的评价和来访者本人的评价一起作为网络咨询效果评价的指标之一,得出的结论也就更客观。
  (三)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在对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之前,网络咨询师应提醒来访者也有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保护咨询资料的措施。根据来访者的上网情况,咨询师为来访者提供有效的保密建议。对于咨询师的电脑,应该使用防火墙,在咨询信息的传输中加密与解密,存储与备份咨询信息等。
  (四)与传统咨询方法相结合
  对来访者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网络心理咨询之后,如果发现来访者有自杀、谋杀等意图时,网络咨询师应尽量与来访者建立面对面的咨询关系。这样一方面可以当面要求来访者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建立更真实的咨询关系,判断来访者是否真的有自杀、谋杀等意图,进而更好地保护来访者,另一方面也可以检验网络心理咨询的效果。
  (五)加快对西方网络心理咨询伦理规范的本土化研究的步伐
  我们对西方的网络咨询的伦理规则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应根据本土文化的特点进行修订和补充。应在西方网络心理咨询伦理规范本土化的过程中,寻求解决我国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从而不断修订、完善我国的网络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
  
  参考文献:
  [1]崔丽霞,郑日昌,腾秀杰,谭晟.网络心理咨询职业伦理研究概况及展望.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1,(7):510-512.
  [2]李建伟,孙炳海,桑晓芳等.我国大陆地区网络心理咨询的现实考察与未来展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4,13,(6):702-703.
  [3]吴岚,张大均,余林.讨论网络心理咨询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应对策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2,(7):68-72.
  [4]毕红升.网络心理咨询业的开展与伦理困境.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5):214-126.
  [5]郭念峰.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1.
  [6]郭念峰.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二级).民族出版社,2005,1.
  
  (作者秦秀清系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作者肖晓芬系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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