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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4]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4年7月11日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设立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