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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之大小”是朱子所重视的一个思想结构,然而学界并没有予以充分讨论。以理会延平所教“理一分殊”为契机,朱子自“子规夜悟”认识到“学有大小”,并使之凝结为“由小及大”“下学上达”的为学进路。与“学之大小”的思想结构相应,朱子在工夫上先后将“大学”“小学”分判为“格物”与“主敬”;与此同时,朱子编撰《小学》,注释、序定《大学》,重塑了以“小学”“大学”为基础的教化体系:以“礼乐射御书数”入“小学”,以“大人之学”阐释“大学”,强调了人皆可以“学为圣人”的平等性,又构建了高下有分的德性秩序。因此,朱子对于“学之大小”的判定,既有年齿长幼,亦包括工夫先后、德性高低这两个层面;“小学”为“大学”之基础,“大学”为“小学”之推扩。总体而言,在“学之大小”这一思想结构的助力下,朱子将个体之“工夫”与众人之“教化”归并为一,从而深刻影响了宋代以后的政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