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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干县自2007年起,连续9年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2014年,该县生猪饲养量为138.75万头,其中出栏88.1万头。为进一步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新干县积极组织规模养殖场(户)开展堆肥发酵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试点示范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措施总结如下:
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状
该县目前主要采用化尸池、深埋及堆肥发酵法处理病死猪。2014年,有两万多头病死猪在该县官方兽医监管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其中通过化尸池处理病死猪八千余头,深埋处理1.2万头。但按生猪死亡率3%计算,2014年该县仍然有两万余头病死猪由养殖场(户)自行处理,处理过程未经官方兽医现场监管。个体养殖场(户)化尸池普遍存在防渗、防漏、防臭性能不佳等问题,对土壤及地下水存有二次污染风险。而且存在容积有限、处理量大、处理不彻底等问题。目前,该县已在二十多个养殖场推广使用了仓箱式堆肥发酵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处理病死猪两千余头,收到很好效果。
二、推广措施
1. 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确保试点工作有条不紊。一是制定了新干县《2014年发酵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试点推广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和地点,落实试点人员和工作责任,成立技术专家组,专人负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明确时间进度、示范技术、技术培训等试点内容,确保发酵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试点推广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组织人员赴外地参观考察。2014年4月,由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和畜牧兽医局局长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养殖场与养殖大户,赴福建省福清市考察了该市永诚公司采用仓箱式发酵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相关技术。三是举办技术培圳班。5月,该县邀请福建省永诚畜牧有限公司来本地举办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尸体堆肥发酵法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部分养猪大户和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畜牧工作人员等共计一百余人。
2. 严格设施建设,落实补助资金,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一是规范设施建设。要求建成长6米、宽3米、墙体高2米、顶棚高3.5米的仓箱式堆肥间,年出栏1000头以下的猪场建2间以上,1000~3000头的猪场建3间以上,3000~5000头的猪场建4间以上,5000头以上的猪场建5间以上。二是落实奖补。对按照试点方案建设仓箱式堆肥间的养殖场(户),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经费中给予资金扶持,每间堆肥间补助5000元。三是制定仓箱式堆肥发酵法操作及管理办法。该县及时总结仓箱式堆肥发酵法操作及管理方法并印发到各养殖场(户),指导养殖场(户)正确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3. 制定监管操作办法,严格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国家补助资金发放。一是制定监管操作办法。为规范试点推广单位无害化处理监管,解决该模式容易导致病死猪处理后再次流入市场、养殖场(户)重复获取国家补助资金、官方兽医人手缺乏监管难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全天候摄像头监控,并制定了《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资金认定监管操作办法》,要求试点推广单位自行投资安装摄像头,全天候无死角监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所。二是严格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养殖场(户)每次进行无害化处理时事先向监管部门报告,由官方兽医现场查验或察看监控视频。
三、几点体会
1. 该技术操作简便,原材料来源广泛,设施使用年限长,在操作合理的情况下,堆肥区空气中几乎没有腐尸味道,各种规模养殖场(户)都适用。
2. 堆肥发酵法不会污染地表水源和地下水,几乎可以杀灭所有的细菌、病毒,不会造成疫病传播,降低了生物安全与环境污染风险。
3. 堆肥化尸区安装24小时全程监控摄像头,可全天候无死角监控无害化处理情况,从而减轻官方兽医对众多分散养猪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的劳动强度。
4. 变废为宝。可以将病死猪变成有机肥料,既减轻了环境污染,又增加了经济效益。
(作者联系地址:江西省新干县金川中大道52号畜牧兽医局 邮编:331300)
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状
该县目前主要采用化尸池、深埋及堆肥发酵法处理病死猪。2014年,有两万多头病死猪在该县官方兽医监管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其中通过化尸池处理病死猪八千余头,深埋处理1.2万头。但按生猪死亡率3%计算,2014年该县仍然有两万余头病死猪由养殖场(户)自行处理,处理过程未经官方兽医现场监管。个体养殖场(户)化尸池普遍存在防渗、防漏、防臭性能不佳等问题,对土壤及地下水存有二次污染风险。而且存在容积有限、处理量大、处理不彻底等问题。目前,该县已在二十多个养殖场推广使用了仓箱式堆肥发酵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处理病死猪两千余头,收到很好效果。
二、推广措施
1. 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确保试点工作有条不紊。一是制定了新干县《2014年发酵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试点推广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和地点,落实试点人员和工作责任,成立技术专家组,专人负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明确时间进度、示范技术、技术培训等试点内容,确保发酵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试点推广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组织人员赴外地参观考察。2014年4月,由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和畜牧兽医局局长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养殖场与养殖大户,赴福建省福清市考察了该市永诚公司采用仓箱式发酵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相关技术。三是举办技术培圳班。5月,该县邀请福建省永诚畜牧有限公司来本地举办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尸体堆肥发酵法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部分养猪大户和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畜牧工作人员等共计一百余人。
2. 严格设施建设,落实补助资金,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一是规范设施建设。要求建成长6米、宽3米、墙体高2米、顶棚高3.5米的仓箱式堆肥间,年出栏1000头以下的猪场建2间以上,1000~3000头的猪场建3间以上,3000~5000头的猪场建4间以上,5000头以上的猪场建5间以上。二是落实奖补。对按照试点方案建设仓箱式堆肥间的养殖场(户),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经费中给予资金扶持,每间堆肥间补助5000元。三是制定仓箱式堆肥发酵法操作及管理办法。该县及时总结仓箱式堆肥发酵法操作及管理方法并印发到各养殖场(户),指导养殖场(户)正确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3. 制定监管操作办法,严格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国家补助资金发放。一是制定监管操作办法。为规范试点推广单位无害化处理监管,解决该模式容易导致病死猪处理后再次流入市场、养殖场(户)重复获取国家补助资金、官方兽医人手缺乏监管难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全天候摄像头监控,并制定了《堆肥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资金认定监管操作办法》,要求试点推广单位自行投资安装摄像头,全天候无死角监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所。二是严格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养殖场(户)每次进行无害化处理时事先向监管部门报告,由官方兽医现场查验或察看监控视频。
三、几点体会
1. 该技术操作简便,原材料来源广泛,设施使用年限长,在操作合理的情况下,堆肥区空气中几乎没有腐尸味道,各种规模养殖场(户)都适用。
2. 堆肥发酵法不会污染地表水源和地下水,几乎可以杀灭所有的细菌、病毒,不会造成疫病传播,降低了生物安全与环境污染风险。
3. 堆肥化尸区安装24小时全程监控摄像头,可全天候无死角监控无害化处理情况,从而减轻官方兽医对众多分散养猪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的劳动强度。
4. 变废为宝。可以将病死猪变成有机肥料,既减轻了环境污染,又增加了经济效益。
(作者联系地址:江西省新干县金川中大道52号畜牧兽医局 邮编:33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