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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居民的“生活富裕”。可以预见未来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在于拓宽农民的非农收入来源。但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不正常劳资关系格局正在严重侵害着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民工处于工资低下、超强度工作、缺乏劳动保障等不利境地,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积极性,降低了城市的就业吸纳能力。因此要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就必须改变这种不正常的劳资格局,扫除阻碍农民增收的这一巨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