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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广告具有双重属性,不正当使用会损害市场公平竞争机制,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予以合理规制.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实践来看,规制比较广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肯定立法模式、 否定立法模式、 限制立法模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制比较广告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予以补强,主要的举措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比较广告;明确比较广告的违法性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