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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最终就是为了激起孩子对音乐的兴趣,保护学生探究的热情,给予学生进入音乐王国的勇气和力量。让学生不断品尝到学习音乐和获得创新的成功乐趣,唤起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
音乐 学生 开放
传统的小学音乐教育以传授音乐知识、训练音乐技能为主要的教学目标,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教学半径,把音乐教育禁锢在固定的区域内,使学生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学习的热情受到极大的抑制。音乐活动是人类最自然、最原始的行为,是人类的自发需要。音乐教育应该唤起这种人人生来具有的音乐本能,为众多的将来不是音乐家的孩子着想,使他们也乐意参加音乐活动,能够从音乐中享受到乐趣。我们音乐教师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从学生的现实情况出发,以学生的需要引领我们的教学。
一、树立开放的教学观念
传统的师生观念中,教师与学生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师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主宰,一切从教师的角度出发,以完成教学内容为终极目的。学生作为接受者、跟随者,难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音乐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是学习活动中不可代替的主角,具有主观的能动性;教师也不是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权威,而是学生学习和探索中的组织者。树立开放的教学观念就是要求教师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性和独创性,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成为与学生共同学习音乐和解决音乐问题的合作伙伴。我们应当和学生在人格上完全平等并互敬互爱,理解学生的情感,像朋友一样充分进入学生的交流过程,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成为自己的主人,把音乐课堂学习变成学生学习的乐园。我们要以对话的、充满爱心的教育方式去引导学生学习,为学生创造自由的、无拘束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合作欲望,使他们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大胆想象、展现个性、创造潜能。音乐学习是一个“内心的旅程”,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过程,每位学生生长的环境不同、学习方式不同、感悟音乐的乐趣不同、表达音乐的方式也不同。所以,我们要时刻告诫自己:每一位学生都是一个珍贵的生命,每一位学生都是鲜活的个体,每一位学生都是一幅精彩的画卷,每一位学生都是一篇生动的乐章。
二、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
传统教学中,教师往往把音乐教学目标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的认知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衡量一堂课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这节课学生掌握多少乐理知识,唱会多少歌谱。教师在教学中往往急于求成,希望学生个个会识谱,会演唱歌曲,会演奏乐器,全然不顾学生的认知现状和个体差异,盲目按教材规定的、统一的教学目标来实施教学,为了达到这个统一的目标,简单、生硬地进行教授,从而导致音乐基础较差的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厌恶上音乐课。新一轮课改强调以人为本,要求以学生发展为目标,关注学生,解决学生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打破教材的限制,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需要我们熟悉所教班级学生的认知水平,了解学生的特点及喜好,考虑学生的感受,把学生的需要放在首位,主动寻找学生的需要与音乐教材的契合点,制定切合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为其搭建音乐学习的桥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站在孩子的角度去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就能在备课时从孩子的角度看问题,以适合他们年龄段的语言来组织教学,用他们乐于接受、易于掌握的方法来设计教案。制定开放的音乐教学目标,就是要在进行任何一项内容的教学时,都不应该使学生觉得紧张,要使他们始终觉得在游戏,如果大多数学生觉得困难,就应该设法使这项内容变得简单些、短小些、容易些,或者更换另外的适合的内容。教师心里想的,首先,应该是学生;其次,才是音乐,学生比音乐更重要,不可以抛开任何一个学生,当程度好的学生学会的时候,不要马上提出新的要求,而要继续反复练习,直到其他的学生也掌握了,才进入下一个内容。一项教学内容所用的教学时间长短,也不是按照我们的主观设想,而是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教学的活动,主要是孩子的活动,教学的最终结果,要从孩子身上体现出来。所以,当教师提供给学生某个学习内容的时候,他们用什么方式去学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学习的本身,他们如果不愿意去学,那就是教学的失败。教师的主要任务,便是使学生乐意与自己合作,这种合作是一种导致教学结果的道路。我们不应把目光只是盯着这条道路的尽头——教学结果,而要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如何领着孩子一起在这条道路上一步步地向前走去。
三、构建开放的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的作用在于激励孩子,使其认识到自身的优点和长处,乐于保持并发扬下去,对于自身的错误和不足,及时纠正。在以往的小学音乐评价中,教师往往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和对学生大体的印象给学生作出评价,有的教师甚至采用让学生演唱一首课本上的歌曲、并给予评分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作出评价,这样的音乐评价手法往往不够全面,有时因过多掺杂了教师个人的好恶而使评价变得不太客观。音乐教学评价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对评价的内容与方式作出相应选择,不能固定不变,如果用预定的答案或现成的结论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未免就打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和探究的热情。构建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就是应当打破“教师一家之说”和“自圆其说”,打破“以知识技能为中心”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教师独自评价转为师生共同评价,并与自评、互评、组评、师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由只重视终结性的评价转为既重视结果又重视过程,使教学的评价体系尽可能完美统一。开放的评价体系要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教育教学,不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学生发表自己观点的时候,认真听取他们叙述,以赏识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用肯定的语言加以总结,即使有些学生的论点稍有欠缺,也一样赞扬。教师还要善于捕捉评价开放的时机,根据不同情况对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作出相应的变化,放手让学生互评,引起共鸣或争论,让学生不断品尝到学习音乐和获得创新的成功乐趣,唤起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最终就是为了激起孩子对音乐的兴趣,保护学生探究的热情,给予学生进入音乐王国的勇气和力量,让教师和学生去共同寻求并充分享受成功的快乐。
让我们跳出传统音乐教学的束缚,以开放的教育理念去面对每一个学生,不断坚持开放性教学,使学生在兴致盎然中学习音乐、亲近音乐,引领学生自主地发展,不断提高音乐素养。
音乐 学生 开放
传统的小学音乐教育以传授音乐知识、训练音乐技能为主要的教学目标,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教学半径,把音乐教育禁锢在固定的区域内,使学生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学习的热情受到极大的抑制。音乐活动是人类最自然、最原始的行为,是人类的自发需要。音乐教育应该唤起这种人人生来具有的音乐本能,为众多的将来不是音乐家的孩子着想,使他们也乐意参加音乐活动,能够从音乐中享受到乐趣。我们音乐教师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从学生的现实情况出发,以学生的需要引领我们的教学。
一、树立开放的教学观念
传统的师生观念中,教师与学生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师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主宰,一切从教师的角度出发,以完成教学内容为终极目的。学生作为接受者、跟随者,难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音乐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是学习活动中不可代替的主角,具有主观的能动性;教师也不是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权威,而是学生学习和探索中的组织者。树立开放的教学观念就是要求教师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性和独创性,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成为与学生共同学习音乐和解决音乐问题的合作伙伴。我们应当和学生在人格上完全平等并互敬互爱,理解学生的情感,像朋友一样充分进入学生的交流过程,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成为自己的主人,把音乐课堂学习变成学生学习的乐园。我们要以对话的、充满爱心的教育方式去引导学生学习,为学生创造自由的、无拘束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合作欲望,使他们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大胆想象、展现个性、创造潜能。音乐学习是一个“内心的旅程”,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过程,每位学生生长的环境不同、学习方式不同、感悟音乐的乐趣不同、表达音乐的方式也不同。所以,我们要时刻告诫自己:每一位学生都是一个珍贵的生命,每一位学生都是鲜活的个体,每一位学生都是一幅精彩的画卷,每一位学生都是一篇生动的乐章。
二、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
传统教学中,教师往往把音乐教学目标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的认知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衡量一堂课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这节课学生掌握多少乐理知识,唱会多少歌谱。教师在教学中往往急于求成,希望学生个个会识谱,会演唱歌曲,会演奏乐器,全然不顾学生的认知现状和个体差异,盲目按教材规定的、统一的教学目标来实施教学,为了达到这个统一的目标,简单、生硬地进行教授,从而导致音乐基础较差的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厌恶上音乐课。新一轮课改强调以人为本,要求以学生发展为目标,关注学生,解决学生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打破教材的限制,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需要我们熟悉所教班级学生的认知水平,了解学生的特点及喜好,考虑学生的感受,把学生的需要放在首位,主动寻找学生的需要与音乐教材的契合点,制定切合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为其搭建音乐学习的桥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站在孩子的角度去制定开放的教学目标,就能在备课时从孩子的角度看问题,以适合他们年龄段的语言来组织教学,用他们乐于接受、易于掌握的方法来设计教案。制定开放的音乐教学目标,就是要在进行任何一项内容的教学时,都不应该使学生觉得紧张,要使他们始终觉得在游戏,如果大多数学生觉得困难,就应该设法使这项内容变得简单些、短小些、容易些,或者更换另外的适合的内容。教师心里想的,首先,应该是学生;其次,才是音乐,学生比音乐更重要,不可以抛开任何一个学生,当程度好的学生学会的时候,不要马上提出新的要求,而要继续反复练习,直到其他的学生也掌握了,才进入下一个内容。一项教学内容所用的教学时间长短,也不是按照我们的主观设想,而是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教学的活动,主要是孩子的活动,教学的最终结果,要从孩子身上体现出来。所以,当教师提供给学生某个学习内容的时候,他们用什么方式去学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学习的本身,他们如果不愿意去学,那就是教学的失败。教师的主要任务,便是使学生乐意与自己合作,这种合作是一种导致教学结果的道路。我们不应把目光只是盯着这条道路的尽头——教学结果,而要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如何领着孩子一起在这条道路上一步步地向前走去。
三、构建开放的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的作用在于激励孩子,使其认识到自身的优点和长处,乐于保持并发扬下去,对于自身的错误和不足,及时纠正。在以往的小学音乐评价中,教师往往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和对学生大体的印象给学生作出评价,有的教师甚至采用让学生演唱一首课本上的歌曲、并给予评分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作出评价,这样的音乐评价手法往往不够全面,有时因过多掺杂了教师个人的好恶而使评价变得不太客观。音乐教学评价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对评价的内容与方式作出相应选择,不能固定不变,如果用预定的答案或现成的结论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未免就打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和探究的热情。构建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就是应当打破“教师一家之说”和“自圆其说”,打破“以知识技能为中心”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教师独自评价转为师生共同评价,并与自评、互评、组评、师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由只重视终结性的评价转为既重视结果又重视过程,使教学的评价体系尽可能完美统一。开放的评价体系要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教育教学,不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学生发表自己观点的时候,认真听取他们叙述,以赏识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用肯定的语言加以总结,即使有些学生的论点稍有欠缺,也一样赞扬。教师还要善于捕捉评价开放的时机,根据不同情况对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作出相应的变化,放手让学生互评,引起共鸣或争论,让学生不断品尝到学习音乐和获得创新的成功乐趣,唤起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最终就是为了激起孩子对音乐的兴趣,保护学生探究的热情,给予学生进入音乐王国的勇气和力量,让教师和学生去共同寻求并充分享受成功的快乐。
让我们跳出传统音乐教学的束缚,以开放的教育理念去面对每一个学生,不断坚持开放性教学,使学生在兴致盎然中学习音乐、亲近音乐,引领学生自主地发展,不断提高音乐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