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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旗国徽进行廉政宣誓
中央特科。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批杀害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党的组织被迫转入地下。为了确保党中央的安全,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于1927年12月在上海建立了中央特科,这是我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有:(1)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2)搜集情报、掌握敌情;(3)惩办特务、叛徒、内奸;(4)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
国家政治保卫局。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并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公安机关便随之建立。
为了维护陕甘宁边区首府延安市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1938年5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
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锄奸保卫机构,如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等。
社会部。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社会部的任务有:(1)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2)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
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
解放战争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配合解放军胜利完成军管城市的任务,摧毁国民党警察机关
中央特科。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批杀害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党的组织被迫转入地下。为了确保党中央的安全,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于1927年12月在上海建立了中央特科,这是我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有:(1)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2)搜集情报、掌握敌情;(3)惩办特务、叛徒、内奸;(4)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
国家政治保卫局。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并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公安机关便随之建立。
为了维护陕甘宁边区首府延安市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1938年5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
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锄奸保卫机构,如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等。
社会部。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社会部的任务有:(1)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2)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
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
解放战争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配合解放军胜利完成军管城市的任务,摧毁国民党警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