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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初步形成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这一正确论述,为我们今后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