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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高名凯先生在中国语文第十六期上发表的“关於汉语的词类分别”一文,我读到时,以为在我写的“语法理论”上,我已对高先生的主张明白地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即“中国语的词类一般说来因没有屈折形式作它们的标记,辨认自然不如印欧语系语言的词类容易,这是事实,但这绝对不能作为中国语在进入句子之前没有词类区别的论据;因为屈折形式或词的形态只是对於词的性质的确认,而词决不因形态不具丧失着它的不同的性质,英语无数兼性词(同一形体的词具有两种以上的性质)就是明证(傅子见语法理论,(以后简称语法理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