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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新形势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2001年3月13日-3月14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了第三届全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会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白彗良司长、顾慰萍处长,公安部禁毒局韩旭光处长、公安部监管局杨汝胜处长以及广东省、珠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开幕式;著名药理学家秦伯益院士、蔡志基教授、郑继旺教授和来自全国18个省、自治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物滥用监测站,以及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负责人共52位代表参加了会议.rn白慧良司长代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幕式上讲话.白司长首先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1]4号)的文件精神,通知明确划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全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向国家禁毒委员会报告全国药物滥用监测情况.为此,白司长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对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的紧迫感积极做好本地区监测站的组织管理和监测工作的领导协调,按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要求,并从监测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落实.rn韩旭光处长代表公安部禁毒局讲话.韩处长讲话指出,一个有效运转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体系,无论对于有针对性地开展药物滥用预防,还是打击毒品犯罪,都具有重要作用,是禁毒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他从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报告制度两个方面对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n第一, 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和当前药物滥用蔓延态势,在目前16个省级监测站基础上,争取一年内在其它尚未建站的省、区、市建立监测机构,在"十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国、有效运转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第二,各地公安强制戒毒、司法劳教戒毒和自愿戒毒机构都应按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要求,按时报告监测登记表和数据,由监测中心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将监测报告报至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对于各地区发现的问题、毒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必要的流行病学调查.rn浙江省药物滥用监测站站长、浙江大学丁德云教授,北京市药物滥用监测站张英副主任分别介绍了浙江省和北京市开展监测工作的经验.秦伯益院士、顾慰萍处长、蔡志基教授、郑继旺教授、刘志民教授、吕宪祥副教授分别就国内外药物滥用形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作了专题报告.rn(刘志民吕宪祥)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