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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1984年商检工作成绩很大 (一)认真贯彻《商检条例》,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基本上完成了国家赋予的任务。据不完全统计,1984年各地商检局检验进口商品76,117批,发现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或标准规定的11,165批,占14.66%,经出证向外商索赔,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各地商检局1984年共检验出口商品590,744批,发现质量不合格的9,512批,占1.61%。根据《商检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了监督管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积极开展公证鉴定和国外委托检验业务,对装载出口易腐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