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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笔者认为,只有从生产工艺上严格把关,在源头上杜绝导致不合格白酒产生的因素,加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认真监督管理,那么人们就可饮上放心酒、安全酒。
关键词 白酒产品 监督管理 管理力度 存在问题 采取措施
白酒塑化剂超标事件削弱了人们饮用白酒的热情,同时使白酒生产商蒙羞,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不合格白酒的关注。笔者认为,只有从生产工艺上严格把关,在源头上杜绝导致不合格白酒产生的因素,加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认真监督管理,那么人们就可饮上放心酒、安全酒。
一、饮用不合格酒的危害
购买不合格酒,不仅使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如果喝了,更会损害身体健康。饮用不合格酒,首先会使胃受到过度刺激,胃病的发病率很高。其次,很多有害物质,直接对肝脏产生危害,并对血压、心脏、脑细胞造成损伤。值得说明地是,白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酒精),除此还有醛。饮用不合格酒,会引起酒精中毒。醛虽然不是白酒的主要成分,但对人体的损害要比酒精大得多。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不合格白酒对人们危害很大。
二、白酒生产工艺不当是导致不合格白酒的主要因素
1.在白酒生产过程中,由于发酵控制不严,生成过多的乳酸、乙酸等酸类物质,勾兑时,与水中的钙、镁离子起反应,生成钙、镁盐类,使白酒固形物超标。另外发酵时生成过多的高级脂肪酸酯类及少量的高级醇类等高沸点物质,蒸馏时若不按工艺操作,快火蒸馏,会造成大部分高级脂肪酸酯类及高级醇类进入酒中。随酒度降低,温度降低,易使白酒固形物超标。
2.在白酒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因偷工减料,对酒精的使用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低度冒充高度,从而导致酒精度指标不合格,饮用后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在白酒生产过程中,冷却器和贮存罐等金属器中铅的溶出,是白酒中铅的主要来源。另外,白酒生产所用原料(如高粱、玉米、小麦)和水受铅污染,也导致白酒中铅的产生。铅是有毒的重金属,会导致人体中毒。
4.白酒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白酒生产勾兑过程中加入更多的水,或再添加己酸乙酯香精,从而导致己酸乙酯香精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正常的发酵型白酒中己酸乙酯的含量应在0.60g/L~2.50g/L范围内)。
5.用果胶质多的原料酿制的酒,酒中会含有多量的甲醇。因此,在使用以薯干、谷糠、野生植物等为原料时,特别是蒸馏时不舍弃头酒,会造成酒中甲醇含量过高。甲醇对人体体的毒性作用较大,4克~10克即可引起严重中毒。
6.在白酒生产过程中,若原料中蛋白质含量高时,则会导致白酒中杂醇油的含量过高。另外,在制酒工艺中,若酒尾过多,也会造成杂醇油含量过高。因此,减少杂醇油过量生成有助于保证白酒产品质量,避免了杂醇油超标。
三、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有效执行标准。首先,有的企业采用固态法酿造生产的同时,也外购大量食用酒精和原酒,利用固态法生产的原酒和食用酒精、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这实际上是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的生产工艺。这个标准中规定“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在实际审查中这个30%的比例也很难进行核查。其次,采用固态纯粮发酵法生产,执行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和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标准生产企业的库房中都存有大量的乙酸乙酯、己酸乙酯等添加剂。现在白酒企业都在添加各种添加剂,没有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再者,多数白酒生产企业采用食用酒精和添加剂的液态法生产白酒,但在其标签上注明的执行标准却是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或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在配料表中标注:水、高粱、小麦。回避食用酒精及其他香料、添加剂等。其实一些调香工艺好的液态法白酒,感官和理化指标均可与传统工艺蒸馏酒相媲美,也特别适合广大消费者需求,却因“配制”二字,而被看做是质量低下或劣质,这是消费者认识上的误区。
2.白酒生产企业工作间存在安全隐患。白酒行业虽已对无证新申请的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但已取证的企业也是规模大小不一,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的虽称为企业,实际也就是一个家庭作坊,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对白酒生产的相关知识也知之甚少,产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监管部门加强白酒产品生产监管应采取的措施
1.对采用纯粮固态发酵法生产白酒,执行GB/T10781.1-2006和GB/T10781.2-2006的企业,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规定。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严禁加入食用酒精和非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2.采用液态法或固态法生产白酒的企业,其标签中的标准代号和配料表严格按照实际标注,杜绝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同时,加强宣传,让消费者明白,食用酒精、呈香呈味物质对人体无害。配制酒是国家鼓励和倡导的生产方式。
3.对白酒生产企业的原料和成品检验,特别是对外购的原酒和食用酒精的把关检验作为一个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防止工业酒精的流入。为此,要求企业的质量检验制度合理规范、严格执行,记录详细,对检验人员的能力进行严格考核并持证上岗。
4.认真开展年审工作,年审中发现上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紧抓质量状况。质量不稳定是小型白酒勾兑生产企业的第一突出特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他们生产过程的工序并不完善,不能达到规定的工艺标准,产品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证,随之造成的产量不稳定也是必然的结果。有数据表明,每年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中,70%以上为小型白酒勾兑企业的产品。有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制假贩假,投机心理让他们罔顾法纪,无视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对这些小型白酒企业的监管难度比较大,如果他们违反规定生产质量有问题的白酒,造成的影响往往是很恶劣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白酒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广大的消费者的利益,另外,劣质酒对人体的伤害是巨大的,因此必须要重视对小型白酒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的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审查体系,进一步优化白酒市场环境。
总之,由于各人对各种香气成分有嗅觉灵敏度不同,所以,白酒质量的鉴定不能固定在某一种特定的数值,必须结合仪器检测理化卫生指标,才能全面确定优劣。随着科技发展,新的技术检测方法不断出现,原有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也不断得到改进,臻于完善,食品安全性也将进一步得到有力的保证,同时,质检人员更将努力使之合理化,以保证消费者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的需要。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白酒作为我国特有的传统酒种,如果质量出现问题,将直接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白酒行业是一个投资小,进入门槛低的行业,因此,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素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相差悬殊。这就给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必须对白酒的生产严格监控。只有通过严格规范和管理,白酒生产企业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标签标注的内容也才能与实际相符。另外,监管部门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的监控,有利于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这样,人们才能饮上放心酒、安全酒。
关键词 白酒产品 监督管理 管理力度 存在问题 采取措施
白酒塑化剂超标事件削弱了人们饮用白酒的热情,同时使白酒生产商蒙羞,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不合格白酒的关注。笔者认为,只有从生产工艺上严格把关,在源头上杜绝导致不合格白酒产生的因素,加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认真监督管理,那么人们就可饮上放心酒、安全酒。
一、饮用不合格酒的危害
购买不合格酒,不仅使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如果喝了,更会损害身体健康。饮用不合格酒,首先会使胃受到过度刺激,胃病的发病率很高。其次,很多有害物质,直接对肝脏产生危害,并对血压、心脏、脑细胞造成损伤。值得说明地是,白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酒精),除此还有醛。饮用不合格酒,会引起酒精中毒。醛虽然不是白酒的主要成分,但对人体的损害要比酒精大得多。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不合格白酒对人们危害很大。
二、白酒生产工艺不当是导致不合格白酒的主要因素
1.在白酒生产过程中,由于发酵控制不严,生成过多的乳酸、乙酸等酸类物质,勾兑时,与水中的钙、镁离子起反应,生成钙、镁盐类,使白酒固形物超标。另外发酵时生成过多的高级脂肪酸酯类及少量的高级醇类等高沸点物质,蒸馏时若不按工艺操作,快火蒸馏,会造成大部分高级脂肪酸酯类及高级醇类进入酒中。随酒度降低,温度降低,易使白酒固形物超标。
2.在白酒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因偷工减料,对酒精的使用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低度冒充高度,从而导致酒精度指标不合格,饮用后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在白酒生产过程中,冷却器和贮存罐等金属器中铅的溶出,是白酒中铅的主要来源。另外,白酒生产所用原料(如高粱、玉米、小麦)和水受铅污染,也导致白酒中铅的产生。铅是有毒的重金属,会导致人体中毒。
4.白酒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白酒生产勾兑过程中加入更多的水,或再添加己酸乙酯香精,从而导致己酸乙酯香精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正常的发酵型白酒中己酸乙酯的含量应在0.60g/L~2.50g/L范围内)。
5.用果胶质多的原料酿制的酒,酒中会含有多量的甲醇。因此,在使用以薯干、谷糠、野生植物等为原料时,特别是蒸馏时不舍弃头酒,会造成酒中甲醇含量过高。甲醇对人体体的毒性作用较大,4克~10克即可引起严重中毒。
6.在白酒生产过程中,若原料中蛋白质含量高时,则会导致白酒中杂醇油的含量过高。另外,在制酒工艺中,若酒尾过多,也会造成杂醇油含量过高。因此,减少杂醇油过量生成有助于保证白酒产品质量,避免了杂醇油超标。
三、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有效执行标准。首先,有的企业采用固态法酿造生产的同时,也外购大量食用酒精和原酒,利用固态法生产的原酒和食用酒精、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这实际上是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的生产工艺。这个标准中规定“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在实际审查中这个30%的比例也很难进行核查。其次,采用固态纯粮发酵法生产,执行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和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标准生产企业的库房中都存有大量的乙酸乙酯、己酸乙酯等添加剂。现在白酒企业都在添加各种添加剂,没有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再者,多数白酒生产企业采用食用酒精和添加剂的液态法生产白酒,但在其标签上注明的执行标准却是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或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在配料表中标注:水、高粱、小麦。回避食用酒精及其他香料、添加剂等。其实一些调香工艺好的液态法白酒,感官和理化指标均可与传统工艺蒸馏酒相媲美,也特别适合广大消费者需求,却因“配制”二字,而被看做是质量低下或劣质,这是消费者认识上的误区。
2.白酒生产企业工作间存在安全隐患。白酒行业虽已对无证新申请的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但已取证的企业也是规模大小不一,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的虽称为企业,实际也就是一个家庭作坊,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对白酒生产的相关知识也知之甚少,产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监管部门加强白酒产品生产监管应采取的措施
1.对采用纯粮固态发酵法生产白酒,执行GB/T10781.1-2006和GB/T10781.2-2006的企业,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规定。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严禁加入食用酒精和非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2.采用液态法或固态法生产白酒的企业,其标签中的标准代号和配料表严格按照实际标注,杜绝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同时,加强宣传,让消费者明白,食用酒精、呈香呈味物质对人体无害。配制酒是国家鼓励和倡导的生产方式。
3.对白酒生产企业的原料和成品检验,特别是对外购的原酒和食用酒精的把关检验作为一个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防止工业酒精的流入。为此,要求企业的质量检验制度合理规范、严格执行,记录详细,对检验人员的能力进行严格考核并持证上岗。
4.认真开展年审工作,年审中发现上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紧抓质量状况。质量不稳定是小型白酒勾兑生产企业的第一突出特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他们生产过程的工序并不完善,不能达到规定的工艺标准,产品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证,随之造成的产量不稳定也是必然的结果。有数据表明,每年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中,70%以上为小型白酒勾兑企业的产品。有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制假贩假,投机心理让他们罔顾法纪,无视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对这些小型白酒企业的监管难度比较大,如果他们违反规定生产质量有问题的白酒,造成的影响往往是很恶劣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白酒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广大的消费者的利益,另外,劣质酒对人体的伤害是巨大的,因此必须要重视对小型白酒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的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审查体系,进一步优化白酒市场环境。
总之,由于各人对各种香气成分有嗅觉灵敏度不同,所以,白酒质量的鉴定不能固定在某一种特定的数值,必须结合仪器检测理化卫生指标,才能全面确定优劣。随着科技发展,新的技术检测方法不断出现,原有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也不断得到改进,臻于完善,食品安全性也将进一步得到有力的保证,同时,质检人员更将努力使之合理化,以保证消费者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的需要。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白酒作为我国特有的传统酒种,如果质量出现问题,将直接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白酒行业是一个投资小,进入门槛低的行业,因此,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素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相差悬殊。这就给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必须对白酒的生产严格监控。只有通过严格规范和管理,白酒生产企业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标签标注的内容也才能与实际相符。另外,监管部门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的监控,有利于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这样,人们才能饮上放心酒、安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