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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总结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探索分类评估模式之际,讨论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的模式很有必要。本文基于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现实情况,对我国民办高校教学评估应采取的评估模式等若干问题和因應的教学改革措施作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民办;本科;教学评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国民办高校共有336所(不含独立学院322所),其中民办本科高校50所。民办本科高校开展本科教育不到10年时间,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颁布实施的背景下,民办本科高校应如何迎接教学评估,并作因应的教学改革,当引起深度关注。
一、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的现状与特征
高校工作须以教学为主,民办高校更是如此。因为民办高校受发展历史较短和办学水平偏低等因素的制约,其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还比较薄弱。所以,在现阶段谈民办高校,核心就是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
1、民办高校教学运行现状
应该说,在教学运行基本规律方面,不应区分所谓的“民办”和“公办”。从招生到就业的整个教学运行过程,民办高校也是“以人才培养为目标”,对培养方案(计划)从制订、调整、执行到改进,进行不断的完善。但受制于各种现实因素,民办高校在上述过程中表现出自身的一些特点。具体如下:
首先,培养方案的制定“模仿”成分居多。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的载体。培养方案应当对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做出最直接的表述,并且以一定的课程体系和结构来完成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民办高校注重实践与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其教学计划的制定应有自身的逻辑和特点,应有一整套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课程模块、教学模式,甚至包括教学时数和教学方法都应适合这种特定的逻辑。现实中,民办高校维护了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学术性),却忽略了实践性。原因有很多。比如论证培养方案的专家多来自公办高校,校外专家不能在短时间内充分理解民办高校的自身定位,从而表现出对公办高校的“参照”;政府的评估模式和方法缺少分类指导思想,对民办高校的各种评估比如新专业质量评估等,都采用和公办高校评估同样的程序、办法和内涵,甚至连评估专家委员会都相同。
其次,培养方案的执行“调整”较多。培养方案一旦确定,就要“忠实”执行。现实中,民办高校在教学过程中执行培养方案并没有做到如此严谨,而出现各种变化和调整。情况之一是培养目标偏离。直到目前,一些民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经常有更换。继任者面对前任定下的培养方案,经常会调整原定方案和目标。情况之二是教学计划调整。培养目标的调整、师资的流动常常导致教学计划调整,从而在同一个专业本该执行相同培养计划的前后两个年级,会出现所开设课程的学分和顺序都不一致的情况。情况之三是教学大纲调整。此种情况多表现为同一课程会因实际情况如任课教师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和考核方式。以上三种情况,足可以说明民办高校的教学过程很容易受到教学过程以外的因素的影响,很多时候这种影响是关键的。
此外,培养方案的完善还有待时日。培养方案的成熟与完善是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必要保证。对于民办高校而言,这一步尤为重要。但是培养方案的成熟与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定位准确的学校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选择的教育价值和理念是培养方案完善的先决条件。而受制于办学时间不长、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不够稳定等多方因素的民办高校,要充分理解并界定其人才培养理念实属不易。这不仅需要建构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予以支撑,需要一整套的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师资培养制度予以保证,更需要众多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执行。而这些因素在当前条件下的民办高校都需要长足努力才能实现。鉴于此,培养方案的完善还需假以时日。
2、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现状
目前,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对比,二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定位与需求,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表现出来的问题比较明显。主要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是人才培养定位灵活性不够。从发展定位看,我国民办本科高校都属于教学型的普通高校,主要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办学层次以本、专科生培养为主。注重实践与应用的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民办高校的毕业生直接进入生产一线或基层岗位,他们在岗位和待遇的起点上就可能低于研究型高校的毕业生,导致部分学生不甘于在民办高校学习。比如上海的民办高校每年都有许多一年级的优秀学生报考“插班生”转入公办高校学习。究其原因,除了我国民办高校在现阶段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外,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且,随着我国民办高校的不断成熟以及学生的个人努力,各民办高校不乏素质高、成绩优秀、志向远大的毕业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否则会限制这些优秀学生的发展。
二是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度有限,实践环节落实难。随着教育教学的不断深入和加强,民办高校也在不断拓展自己的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但很多情况下,所做的工作还是在片面“弥补”与公办高校相比之下的不足或欠缺,在培养方式上亦反映出自身存在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培养方式单一。民办高校办学机制灵活,培养方式也应该更加灵活多样。除了理论教学外。学校应该更加注重实践环节,应积极拓展校外的资源和人才培养途径。目前,虽然已经有一些民办高校已经开始建立自己的实践教学中心、拓展校企合作的方式和空间、积极拓展“第二课堂”为学生进行技能培训,但是,绝大部分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并没有太多的创新,仍然是以传统的、封闭式的课堂教育为主,还没有摆脱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培养方式。另一方面是实践环节落实难。按照人才培养的需求,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体系,应与实践教学紧密相关。然而落实实践环节,民办高校面临很多困难。首先,在时间和精力上得不到保证。由于开设各种理论课程较多,学生的上课时间安排比较紧张,学生每天奔走于课堂。教师也因教学工作量大,影响了指导学生实验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其次,教学实验室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在少数民办高校已经得到政府部门财力的支持,教学实验室建设已经开始启动,但多数民办高校受制于建设资金短缺等多方面原因,对教学实验室建设并不积极,有的根本没有实验室,有的虽然建了但对学生的开放程度有限。再次,民办高校由于实践教学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有限,校外实习难度大,有些实习环节只能是“走马观花”,甚至有的学校将学生“放羊”,最后只管学生交上来的实习报告,无暇顾及具体实习过程。
三是人才培养内容特色不突出。国际经验告诉我们,世界一流的大学必然具有特色的学科和专业。我国现阶段的民办高校,基本上没有几家高校能有自己的特色专 业。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民办高校选择的仍是投资少、见效快的所谓“轻装备”的文科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较少有理工科类的专业,且不说历史悠久的一流公办高校,就是和一般公办高校相比,也还有较大的差距,在专业定位与建设方面很难找到错位竞争的优势。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同样是参照公办高校同类专业的,不论公共基础课还是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得都相对比较多,重复度明显。从教学运行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来看,民办高校都有不同于公办高校发展的问题,而且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格局的新变革,新的问题会继续出现。然而,对这类问题的解决,我们着重要思考的是如何给予一种导向,并让这种导向对民办高校的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产生积极作用。因此,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模式才能真正有效起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评估目的,促进民办高校的教学运行过程科学而务实、合理,是我们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二、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的模式
当前,围绕民办本科高校评估讨论的核心问题,不是要不要进行评估,而是应进行什么样的评估和怎样进行评估。民办高校需要越来越开放自身的内部学术空间,通过质量评估活动与外部的政治、经济环境结成越来越密切的关系。
1、民办本科高校已经接受的合格评估
近些年,民办本科高校开始接受各类评估活动,多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者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的。严格来说,这些评估属于项目合格评估,并非质量评估。
在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教育部曾在2007至2008年间,先后对三江学院和黄河科技学院等少数几所民办本科高校进行了评估。除此之外,在全国范围内,民办本科高校已接受的教学评估主要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新专业评估等,多属于项目评估,很少有学校评估。除了国家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例行检查外,评估活动多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其他官方机构组织进行。
针对民办本科高校的评估,无论从评估形式、评估机构还是从评估影响而言,这类评估也表现出若干特点。就评估性质而言,已发生的评估活动多属于总结性评估,其目的在于考察民办本科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和成绩以及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譬如说,民办本科高校的新专业学位授予权评估,主要考察新专业的办学条件和成绩,以能否授予学位作为合格标准来衡量,较少指向民办本科高校日后的发展目标。就评估机构和人员而言,从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评估发展到委托官方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就评估方式和手段而言,这类评估基本上采用学校撰写评估报告,呈现给评估专家小组评阅,结合现场评估,得出评估结论。此类评估注重量化手段的使用,譬如科研论文和成果、培养人才的数量、实验室的投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通过率等等。就评估结果而言,多数项目评估只呈现评估结论或者核准某项教学活动的资格,很少带有奖励性。
需要注意,上述评估的模式并非是“民办式”的。比如,上海市教委主持的新专业学位授予权评估就把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放在一起进行评估。这种做法的合理性主要在于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可以让民办高校明晰自己所处状况,明确努力的方向。但这种评估方式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这种外部评估不能很准确的考虑民办本科高校自身的特点,两者之间有距离,结合度有限。比如,民办本科高校的科研力量薄弱、科研成果较少,但评估指标中科研的比重偏大。正因为如此,评估专家才不得不考虑到在评估过程中“照顾”民办高校,给一定的“人情分”。这种做法有失公允,使得相同的评估结论却具有不同的内涵。既然客观上存在着起点上的差异,何不考虑针对民办本科高校的分类评估,即从评估的指导思想、评估原则、评估体系,到评估方式方法,都考虑能反映民办本科高校发展现状和前景的相关因素,并以此来设计整个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模式,这应该是我们思考和把握问题的切入点。
2、民办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模式
尽管世界上的国家类型多种多样,但存在一个统一的质量评估方法(模式)。这种一般模式通常包括:(国家)质量机构:院校的自我评价;外部同行评价;公布的报告。当然,这个评估的一般模式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于四个方面:谁来评估、评估什么、如何评估、多久评估一次。所以我们讨论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的模式也从这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谁来评估?民办高校评估的主体是谁?按照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参照上轮本科教学评估的模式,我们很容易得出答案,即民办高校评估仍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进行。因此,我国的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基本上可以界定为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或者委托的机构对民办本科高校进行的外部评估,其目的在于用一定的评估结论报告或建议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向着满足国家需要的方向发展。国家评估的意义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侧重的是行政权力。
但对于民办本科高校而言,更能保障教学质量并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估乃是院校的内部评估。只有内部的自我评估,才有可能针对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才有可能找出促使自我审视、自我更新的有效途径。内部评估应是一种常态的自我质量检测,不可或缺,其侧重的是学术权力。
同样,事实也表明,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个人等主体在民办高校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力是勿容置疑的。学生就业、产学结合、社会捐助、社会期望等都可以让民办高校自觉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和影响。扩大它们在民办本科高校质量评估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并赋予它们一定的话语权,对于本身就属于社会办学性质的民办本科高校有着积极的影响。所以,从机构属性来说,民办高校的教学评估也是一种社会评估,要对社会负责,其侧重的是社会权利。
二是评估什么?评估什么,要围绕民办高校体现教学质量水平和社会服务的层面来选定。如果按照現行的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想而知。考虑到民办本科高校的时间“新”、财力“弱”、规模“小”等特点,我们认为,在坚持一般学术标准的基础上,应当着重考察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所取得的“增量”;在坚持一般的教学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着重考察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效率”;在坚持一般社会服务范围的基础上,应当着重考察市场开发和社会服务的“声誉”。这些方面也正是近二十年来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所取得社会认可的主要方面。
三是怎样评估?对于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最重要的是要不要分类评估。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在高校层面上,质量评估到底是在方法上具有一致性并在所代表的价值上具有均质性,还是尊重高等教育系统或高校内部不同的价值观而具有多样性。从现实的情况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层次、类型和时间方面都具有多样性,最重要的特征在于政府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初衷在于改革由政府包揽的传统高等教育格局,形成我国高等教育举办模式的多样化,这与均质性的质量评估显然是有矛盾的。其次,教育部已经完成 的上一轮的普通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存在着“用同一尺度衡量所有高校,这不大公平,也不利于高校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评估结果优秀率过高,与社会的印象有差异”和“评估的行政色彩较浓,高校被动应付,办学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等问题,深为各方诟病。鼓励民办高校办出特色适宜采用分类评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一章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现实中的民办高校在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上都带有明显的“民办”特点,如何将之体现在评估标准中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四是多久评估一次?实施评估的频率或周期,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和民办高校的发展来定。外部评估可以5年左右一次,内部评估则要常态化;政府评估要注意节奏和频次,社会评估则可因地制宜。大体上,评估频次和评估结果密切相连。质量评估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而在于“影响”。所以,政府和社会通过评估来了解和影响学校的办学行为,学校则可以通过评估获得社会认可和政府资助。这样看来,“多久评估一次”很可能取决于各方沟通达成的结果。
三、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改革因应之策
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评估最重要的结果是促进学校积极变革,寻求提升质量和水平的策略和途径。没有评估就没有改革,没有改革就没有发展。因此应对评估就要有改革,这也是评估本来要达到的内在目的。民办高校要在哪些方面做好评估的准备呢?
1、构建严密的内部教学保障体系
符合评估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构建严密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首先,学校要强调制定内部有关质量保障的政策、策略以及程序与发展质量文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用行政规定和文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促成教学质量的提高。其次,学校应该任命正式的机构负责批准、监控和定期审查本校的专业和学位(学历)授予工作,把专业培养计划、学位授予和学生评价看做是把好教学质量关的三道关口。第三,全面保障日常教学质量,离不开人、财、物等各因素的支持,强调教师是最关键的角色。第四,学校应该拥有特定的信息系统和网络,用于保证对各专业和其他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使用,做到在信息社会里保持密切的信息传递和服务。第五,质量保障最终是向学生和与高校利益相关者负责,必须随时发布最新的、公正和客观的质量信息(包括定量的和定性的),接受各方监督。
2、探索适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如何面对高等教育领域激烈的竞争,最重要的是找到适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学培养人才模式,没有最好,只有适合的。民办本科高校尤其如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十四章第四十三条再次明确“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而且“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所以,寻求差异化发展,集中力量探索适合社会需要人才培养模式,才是民辦本科高校立于不败之地之根本。
参考文献:
[1]John Brennan,Taxla Shah,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一个关于高等院校评估和改革的国际性观点[M],陆爱华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4.
[本文由作者承担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招标项目“上海市民办本科、高职院校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设计”(项目编号:沪教评200710-2-1)的研究报告改写而来]
[责任编辑:周杨]
关键词:民办;本科;教学评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国民办高校共有336所(不含独立学院322所),其中民办本科高校50所。民办本科高校开展本科教育不到10年时间,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颁布实施的背景下,民办本科高校应如何迎接教学评估,并作因应的教学改革,当引起深度关注。
一、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的现状与特征
高校工作须以教学为主,民办高校更是如此。因为民办高校受发展历史较短和办学水平偏低等因素的制约,其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还比较薄弱。所以,在现阶段谈民办高校,核心就是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
1、民办高校教学运行现状
应该说,在教学运行基本规律方面,不应区分所谓的“民办”和“公办”。从招生到就业的整个教学运行过程,民办高校也是“以人才培养为目标”,对培养方案(计划)从制订、调整、执行到改进,进行不断的完善。但受制于各种现实因素,民办高校在上述过程中表现出自身的一些特点。具体如下:
首先,培养方案的制定“模仿”成分居多。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的载体。培养方案应当对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做出最直接的表述,并且以一定的课程体系和结构来完成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民办高校注重实践与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其教学计划的制定应有自身的逻辑和特点,应有一整套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课程模块、教学模式,甚至包括教学时数和教学方法都应适合这种特定的逻辑。现实中,民办高校维护了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学术性),却忽略了实践性。原因有很多。比如论证培养方案的专家多来自公办高校,校外专家不能在短时间内充分理解民办高校的自身定位,从而表现出对公办高校的“参照”;政府的评估模式和方法缺少分类指导思想,对民办高校的各种评估比如新专业质量评估等,都采用和公办高校评估同样的程序、办法和内涵,甚至连评估专家委员会都相同。
其次,培养方案的执行“调整”较多。培养方案一旦确定,就要“忠实”执行。现实中,民办高校在教学过程中执行培养方案并没有做到如此严谨,而出现各种变化和调整。情况之一是培养目标偏离。直到目前,一些民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经常有更换。继任者面对前任定下的培养方案,经常会调整原定方案和目标。情况之二是教学计划调整。培养目标的调整、师资的流动常常导致教学计划调整,从而在同一个专业本该执行相同培养计划的前后两个年级,会出现所开设课程的学分和顺序都不一致的情况。情况之三是教学大纲调整。此种情况多表现为同一课程会因实际情况如任课教师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和考核方式。以上三种情况,足可以说明民办高校的教学过程很容易受到教学过程以外的因素的影响,很多时候这种影响是关键的。
此外,培养方案的完善还有待时日。培养方案的成熟与完善是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必要保证。对于民办高校而言,这一步尤为重要。但是培养方案的成熟与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定位准确的学校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选择的教育价值和理念是培养方案完善的先决条件。而受制于办学时间不长、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不够稳定等多方因素的民办高校,要充分理解并界定其人才培养理念实属不易。这不仅需要建构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予以支撑,需要一整套的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师资培养制度予以保证,更需要众多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执行。而这些因素在当前条件下的民办高校都需要长足努力才能实现。鉴于此,培养方案的完善还需假以时日。
2、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现状
目前,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对比,二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定位与需求,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表现出来的问题比较明显。主要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是人才培养定位灵活性不够。从发展定位看,我国民办本科高校都属于教学型的普通高校,主要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办学层次以本、专科生培养为主。注重实践与应用的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民办高校的毕业生直接进入生产一线或基层岗位,他们在岗位和待遇的起点上就可能低于研究型高校的毕业生,导致部分学生不甘于在民办高校学习。比如上海的民办高校每年都有许多一年级的优秀学生报考“插班生”转入公办高校学习。究其原因,除了我国民办高校在现阶段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外,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且,随着我国民办高校的不断成熟以及学生的个人努力,各民办高校不乏素质高、成绩优秀、志向远大的毕业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否则会限制这些优秀学生的发展。
二是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度有限,实践环节落实难。随着教育教学的不断深入和加强,民办高校也在不断拓展自己的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但很多情况下,所做的工作还是在片面“弥补”与公办高校相比之下的不足或欠缺,在培养方式上亦反映出自身存在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培养方式单一。民办高校办学机制灵活,培养方式也应该更加灵活多样。除了理论教学外。学校应该更加注重实践环节,应积极拓展校外的资源和人才培养途径。目前,虽然已经有一些民办高校已经开始建立自己的实践教学中心、拓展校企合作的方式和空间、积极拓展“第二课堂”为学生进行技能培训,但是,绝大部分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并没有太多的创新,仍然是以传统的、封闭式的课堂教育为主,还没有摆脱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培养方式。另一方面是实践环节落实难。按照人才培养的需求,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体系,应与实践教学紧密相关。然而落实实践环节,民办高校面临很多困难。首先,在时间和精力上得不到保证。由于开设各种理论课程较多,学生的上课时间安排比较紧张,学生每天奔走于课堂。教师也因教学工作量大,影响了指导学生实验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其次,教学实验室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在少数民办高校已经得到政府部门财力的支持,教学实验室建设已经开始启动,但多数民办高校受制于建设资金短缺等多方面原因,对教学实验室建设并不积极,有的根本没有实验室,有的虽然建了但对学生的开放程度有限。再次,民办高校由于实践教学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有限,校外实习难度大,有些实习环节只能是“走马观花”,甚至有的学校将学生“放羊”,最后只管学生交上来的实习报告,无暇顾及具体实习过程。
三是人才培养内容特色不突出。国际经验告诉我们,世界一流的大学必然具有特色的学科和专业。我国现阶段的民办高校,基本上没有几家高校能有自己的特色专 业。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民办高校选择的仍是投资少、见效快的所谓“轻装备”的文科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较少有理工科类的专业,且不说历史悠久的一流公办高校,就是和一般公办高校相比,也还有较大的差距,在专业定位与建设方面很难找到错位竞争的优势。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同样是参照公办高校同类专业的,不论公共基础课还是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得都相对比较多,重复度明显。从教学运行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来看,民办高校都有不同于公办高校发展的问题,而且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格局的新变革,新的问题会继续出现。然而,对这类问题的解决,我们着重要思考的是如何给予一种导向,并让这种导向对民办高校的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产生积极作用。因此,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模式才能真正有效起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评估目的,促进民办高校的教学运行过程科学而务实、合理,是我们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二、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的模式
当前,围绕民办本科高校评估讨论的核心问题,不是要不要进行评估,而是应进行什么样的评估和怎样进行评估。民办高校需要越来越开放自身的内部学术空间,通过质量评估活动与外部的政治、经济环境结成越来越密切的关系。
1、民办本科高校已经接受的合格评估
近些年,民办本科高校开始接受各类评估活动,多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者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的。严格来说,这些评估属于项目合格评估,并非质量评估。
在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教育部曾在2007至2008年间,先后对三江学院和黄河科技学院等少数几所民办本科高校进行了评估。除此之外,在全国范围内,民办本科高校已接受的教学评估主要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新专业评估等,多属于项目评估,很少有学校评估。除了国家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例行检查外,评估活动多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其他官方机构组织进行。
针对民办本科高校的评估,无论从评估形式、评估机构还是从评估影响而言,这类评估也表现出若干特点。就评估性质而言,已发生的评估活动多属于总结性评估,其目的在于考察民办本科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和成绩以及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譬如说,民办本科高校的新专业学位授予权评估,主要考察新专业的办学条件和成绩,以能否授予学位作为合格标准来衡量,较少指向民办本科高校日后的发展目标。就评估机构和人员而言,从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评估发展到委托官方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就评估方式和手段而言,这类评估基本上采用学校撰写评估报告,呈现给评估专家小组评阅,结合现场评估,得出评估结论。此类评估注重量化手段的使用,譬如科研论文和成果、培养人才的数量、实验室的投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通过率等等。就评估结果而言,多数项目评估只呈现评估结论或者核准某项教学活动的资格,很少带有奖励性。
需要注意,上述评估的模式并非是“民办式”的。比如,上海市教委主持的新专业学位授予权评估就把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放在一起进行评估。这种做法的合理性主要在于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可以让民办高校明晰自己所处状况,明确努力的方向。但这种评估方式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这种外部评估不能很准确的考虑民办本科高校自身的特点,两者之间有距离,结合度有限。比如,民办本科高校的科研力量薄弱、科研成果较少,但评估指标中科研的比重偏大。正因为如此,评估专家才不得不考虑到在评估过程中“照顾”民办高校,给一定的“人情分”。这种做法有失公允,使得相同的评估结论却具有不同的内涵。既然客观上存在着起点上的差异,何不考虑针对民办本科高校的分类评估,即从评估的指导思想、评估原则、评估体系,到评估方式方法,都考虑能反映民办本科高校发展现状和前景的相关因素,并以此来设计整个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模式,这应该是我们思考和把握问题的切入点。
2、民办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模式
尽管世界上的国家类型多种多样,但存在一个统一的质量评估方法(模式)。这种一般模式通常包括:(国家)质量机构:院校的自我评价;外部同行评价;公布的报告。当然,这个评估的一般模式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于四个方面:谁来评估、评估什么、如何评估、多久评估一次。所以我们讨论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的模式也从这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谁来评估?民办高校评估的主体是谁?按照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参照上轮本科教学评估的模式,我们很容易得出答案,即民办高校评估仍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进行。因此,我国的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基本上可以界定为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或者委托的机构对民办本科高校进行的外部评估,其目的在于用一定的评估结论报告或建议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向着满足国家需要的方向发展。国家评估的意义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侧重的是行政权力。
但对于民办本科高校而言,更能保障教学质量并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估乃是院校的内部评估。只有内部的自我评估,才有可能针对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才有可能找出促使自我审视、自我更新的有效途径。内部评估应是一种常态的自我质量检测,不可或缺,其侧重的是学术权力。
同样,事实也表明,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个人等主体在民办高校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力是勿容置疑的。学生就业、产学结合、社会捐助、社会期望等都可以让民办高校自觉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和影响。扩大它们在民办本科高校质量评估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并赋予它们一定的话语权,对于本身就属于社会办学性质的民办本科高校有着积极的影响。所以,从机构属性来说,民办高校的教学评估也是一种社会评估,要对社会负责,其侧重的是社会权利。
二是评估什么?评估什么,要围绕民办高校体现教学质量水平和社会服务的层面来选定。如果按照現行的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想而知。考虑到民办本科高校的时间“新”、财力“弱”、规模“小”等特点,我们认为,在坚持一般学术标准的基础上,应当着重考察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所取得的“增量”;在坚持一般的教学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着重考察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效率”;在坚持一般社会服务范围的基础上,应当着重考察市场开发和社会服务的“声誉”。这些方面也正是近二十年来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所取得社会认可的主要方面。
三是怎样评估?对于民办本科高校教学评估,最重要的是要不要分类评估。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在高校层面上,质量评估到底是在方法上具有一致性并在所代表的价值上具有均质性,还是尊重高等教育系统或高校内部不同的价值观而具有多样性。从现实的情况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层次、类型和时间方面都具有多样性,最重要的特征在于政府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初衷在于改革由政府包揽的传统高等教育格局,形成我国高等教育举办模式的多样化,这与均质性的质量评估显然是有矛盾的。其次,教育部已经完成 的上一轮的普通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存在着“用同一尺度衡量所有高校,这不大公平,也不利于高校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评估结果优秀率过高,与社会的印象有差异”和“评估的行政色彩较浓,高校被动应付,办学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等问题,深为各方诟病。鼓励民办高校办出特色适宜采用分类评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一章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现实中的民办高校在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上都带有明显的“民办”特点,如何将之体现在评估标准中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四是多久评估一次?实施评估的频率或周期,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和民办高校的发展来定。外部评估可以5年左右一次,内部评估则要常态化;政府评估要注意节奏和频次,社会评估则可因地制宜。大体上,评估频次和评估结果密切相连。质量评估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而在于“影响”。所以,政府和社会通过评估来了解和影响学校的办学行为,学校则可以通过评估获得社会认可和政府资助。这样看来,“多久评估一次”很可能取决于各方沟通达成的结果。
三、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改革因应之策
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评估最重要的结果是促进学校积极变革,寻求提升质量和水平的策略和途径。没有评估就没有改革,没有改革就没有发展。因此应对评估就要有改革,这也是评估本来要达到的内在目的。民办高校要在哪些方面做好评估的准备呢?
1、构建严密的内部教学保障体系
符合评估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构建严密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首先,学校要强调制定内部有关质量保障的政策、策略以及程序与发展质量文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用行政规定和文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促成教学质量的提高。其次,学校应该任命正式的机构负责批准、监控和定期审查本校的专业和学位(学历)授予工作,把专业培养计划、学位授予和学生评价看做是把好教学质量关的三道关口。第三,全面保障日常教学质量,离不开人、财、物等各因素的支持,强调教师是最关键的角色。第四,学校应该拥有特定的信息系统和网络,用于保证对各专业和其他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使用,做到在信息社会里保持密切的信息传递和服务。第五,质量保障最终是向学生和与高校利益相关者负责,必须随时发布最新的、公正和客观的质量信息(包括定量的和定性的),接受各方监督。
2、探索适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如何面对高等教育领域激烈的竞争,最重要的是找到适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学培养人才模式,没有最好,只有适合的。民办本科高校尤其如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十四章第四十三条再次明确“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而且“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所以,寻求差异化发展,集中力量探索适合社会需要人才培养模式,才是民辦本科高校立于不败之地之根本。
参考文献:
[1]John Brennan,Taxla Shah,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一个关于高等院校评估和改革的国际性观点[M],陆爱华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4.
[本文由作者承担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招标项目“上海市民办本科、高职院校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设计”(项目编号:沪教评200710-2-1)的研究报告改写而来]
[责任编辑: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