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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美国哈佛大学傅高义教授倾十年心力完成的著作《邓小平时代》一书中文大陆版, 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据介绍,这部著作以丰富的史料、国内外重要的研究成果、档案资料和为数众多的独家访谈为基础,对邓小平个人性格及执政风格进行了深层分析,并对中国改革开放史进行了完整而独到的阐释,被评论者称为研究邓小平的“纪念碑式”著作。
近日,笔者粗粗浏览了此书一部分较为感兴趣的内容,获益匪浅,但也遗憾地发现书中存在一些史实错误和叙述上不准确之处。傅高义先生说,他期待继续和中国大陆朋友的探讨,这篇拙作,就算一篇探讨之文吧。
以下,按大陆版页码顺序列出,并进行探讨。
一、第60页:“在1969年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江青要求把邓小平开除出党,被毛泽东拒绝。”
权威文献资料显示,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而不是在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江青要求把邓小平开除出党而被毛泽东拒绝。在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召开的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印发了邓小平专案组提交的《党内另一个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邓小平的主要罪行》的报告。林彪、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在全会分组会上对邓小平大加指责,并要求开除邓小平的党籍。在10月13日全会开幕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说:“邓小平这个人,我总是替他说一点话,就是鉴于他在抗日战争跟解放战争中间都是打了敌人的,又没有查出他的别的历史问题来。”在10月31日全会闭幕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说:“邓小平,大家要开除他,我对这一点还有一点保留。我觉得这个人嘛,总要使他跟刘少奇有点区别,事实上是有些区别。我这个人的思想恐怕有点保守,不合你们的口味,替邓小平讲几句好话。”①毛泽东的这两次讲话,使林彪、江青等人欲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开除邓小平的党籍、把邓小平置于死地的图谋未能得逞。
二、第74页:“听过关于林彪的正式文件两天后,虽然此前被告知不要再给汪东兴写信,他还是鼓起勇气给毛泽东发出了一封信。
邓小平很清楚什么样的信最能打动毛泽东,他在请求把自己的两个小儿子安排在江西他的身边工作后,又写道:
林彪[的暴露]是非常突然的,我对那些罪该万死的罪恶行动感到十分的震惊和愤慨。……如果不是由于主席和中央的英明的领导和及早地察觉,并且及时地加以解决,如果他们的阴谋得逞,不知会有多少人头落地。我遵循主席指示,努力通过劳动和学习自我改造。……我个人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有一天还能为党做点工作,当然是做一点技术性质的工作,……使我有机会能在努力工作中补过于万一。”
1971年11月8日,邓小平就林彪、陈伯达问题等给毛泽东写信,信中首先谈的不是子女问题。“请求把自己的两个小儿子安排在江西”,也说错了,邓有一个大儿子(邓朴方)和一个小儿子(邓质方),何来“两个小儿子”?信中的原话为:“此外,我希望能和子女们靠近一些,特别是两个较小的孩子(毛毛和飞飞)。我们的岁数大了,不免为儿女挂心,希望他们能分配到我工作的附近。”②——原信中“两个较小的孩子”在书中变成了“两个小儿子”。书中所引邓小平的信,也有差错:“林彪[的暴露]是非常突然的,我对那些罪该万死的罪恶行动感到十分的震惊和愤慨。”这句话原信为:“在传达前,我对林陈反党叛国集团的事一无所知,只是感觉到陈伯达出了问题。对林彪则是非常突然的,所以,在听到林陈集团那些罪该万死的罪恶行动时,感到十分的震惊和愤慨!”③另,书中“如果他们的阴谋得逞,”后遗漏“正如中央通知所说,即使他们最终也得被革命人民所埋葬,但”文字。④
三、第79-80页:“邓小平曾因‘走资本主义道路’受到猛批,毛泽东要向人们解释为何请他回来,这并非易事。毛采取的策略是,他说邓小平这位十分受人尊敬的总书记‘受到了林彪的迫害。’”
1972年1月10日,毛泽东突然出席陈毅追悼会,在谈话时,说邓小平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⑤毛泽东对邓小平问题定性,是他想起用邓小平的一个重要信号。1972年8月3日,邓小平在江西第四次听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阴谋叛乱罪行报告的传达后,当天致信毛泽东。毛泽东于8月14日阅看这封信后批示:“请总理阅后,交汪主任印发中央各同志。邓小平同志所犯错误是严重的。但应与刘少奇加以区别。(一)他在中央苏区是挨整的,即邓、毛、谢、古四个罪人之一,是所谓毛派的头子。整他的材料见《两条路线》、《六大以来》两书。出面整他的人是张闻天。(二)他没历史问题。即没有投降过敌人。(三)他协助刘伯承同志打仗是得力的,有战功。除此之外,进城以后,也不是一件好事都没有作的,例如率领代表团到莫斯科谈判,他没有屈服于苏修。这些事我过去讲过多次,现在再说一遍。”同日,周恩来批示汪东兴“立即照办”。当晚,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批示内容。⑥1973年3月9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稿报送毛泽东审定。周恩来在报告中说:“为在全国树立这样一位高级标兵,政治局认为需要中央作出一个决定,一直发到县团级党委。”毛泽东批示“同意”后,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⑦文献资料证明,毛泽东并未采取说邓小平这位十分受人尊敬的总书记“受到了林彪的迫害”的策略让邓复出。
四、第80页:“受到这些积极信号的鼓舞,邓小平在1972年4月26日又给汪东兴写信说 ,由于他的两个孩子已去上学, 能否让他雇一个人帮他和卓琳一起照顾邓朴方。他在信中最后说: ‘至于我自己,我仍然静候主席的指示,使我能再做几年工作。’邓小平没有收到直接的答复 ,但是一个月之内他和卓琳的工资便都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
1972年5月30日,汪东兴将邓小平4月22日的信批报周恩来,并建议把邓的原来工资照发。6月27日,周恩来批示:邓和卓琳的工资照发。⑧由此可见,6月27日前邓和卓琳的工资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书中说“一个月之内他和卓琳的工资便都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与公开的史料不符。 五、第83页:“从1971年到1972年9月,他把3个有前途的省级年轻干部调到北京在党中央工作:先是华国锋,然后是王洪文和吴德。”
不准确。吴德早在1966年便从吉林调到北京工作。毛泽东此时从地方调到中央工作的三位省级负责人,是纪登奎、华国锋、王洪文。纪登奎1970年11月从河南调京,兼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六、第122页:“实际上,王洪文曾做过一系列的努力以承担起主持党的日常工作的职责;有些了解他的人觉得,他并没有参与‘四人帮’犯下的罪行。”
“有些了解他的人觉得,他并没有参与‘四人帮’犯下的罪行。”这句话至少逻辑上不通,因为它意即王洪文并没有参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犯下的罪行。
七、第128页:“1975年5月5日,毛泽东主持了他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以后不久,邓小平又去医院看望了周恩来。”
毛泽东召集的最后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是1975年5月3日深夜。⑨5月4日上午,邓小平前往三0五医院同周恩来谈话,就贯彻落实毛泽东5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交换意见。⑩
八、第177页:“邓小平一家搬回原来的家之后,从1976年4月5日到1977年初恢复工作,他在宽街的生活就像在江西的3年一样,又变成了以家人为中心,并只能从报纸和电台上了解新闻。”
为了辨析这段话,有必要先列一张邓小平1976年被打倒至1977年复出的简单时间表。1976年4月7日上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是日下午,按毛泽东指示要求,邓小平夫妇被迁至东交民巷一处住所住下,并与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6月30日,邓小平接到搬回宽街住宅的通知。7月19日,邓小平与卓琳从东交民巷搬回宽街住宅。12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邓小平看中央文件的权利。1977年3月10日至20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14日,华国锋在全体会议上讲话,他说: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应当解决,但是要有步骤,要有一个过程,只能在适当的时间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中央政治局的意见是,经过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这样做比较适当。7月17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从上述时间表,可看出第177页这段话的错误:1976年7月19日,邓小平与卓琳才从东交民巷搬回宽街住宅,怎么能说“从1976年4月5日到1977年初恢复工作,他在宽街的生活……”呢?1976年12月14日,邓小平已获看中央文件的权利, 怎么能说“从1976年4月5日到1977年初恢复工作”,他“只能从报纸和电台上了解新闻” 呢? 1977年7月17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怎么能说邓“1977年初恢复工作” 呢?
九、第192页:“为了回应这些批评,华国锋指示他的拥护者写了一篇理论文章,以证明他忠实于毛的遗志,这便是1977年2月7日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社论。这篇社论宣布,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都要执行,凡是毛主席的指示都要照办,此即后来著名的‘两个凡是’,它成了华国锋表明自己完全忠实于毛主席遗志的标志。”
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发表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句话后被称为“两个凡是”。
十、第235页:“(2)被错定为叛徒的1940年代自首的人,应予恢复党籍;”
1978年11月12日,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作了发言。陈云认为,对有些遗留的问题,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是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的。对此,中央应该给以考虑和决定。紧接着,他讲了六个问题,在讲到第二个问题时说:“我认为,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1937年7月7日——引者注)和一九四一年的决定是党的决定。对于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定为叛徒的同志应给以复查,如果并未发现有新的真凭实据的叛党行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党籍。此外,据我所知,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敌我边际地带有一个所谓‘两面政权’问题。当时党组织决定一些党员在敌伪政权中任职,掩护我党我军的工作。这些党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也大多被定为叛徒。这是一个涉及到数量更大的党员的政治生命问题,也应该由党组织复查,对并无背叛行为的同志应该恢复党籍。”显然,傅高义先生将陈云上述话概括为“被错定为叛徒的1940年代自首的人,应予恢复党籍”,是不确切的。当然,这一概括的发明权不属于傅高义先生,他只是引用而已。
十一、第236页:“接着,出席中央工作会议的3位媒体干部——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他们还同时兼任中宣部副部长——大胆地决定在各自的媒体上报道《北京日报》的文章内容。”
曾涛、胡绩伟、杨西光3人都从未“兼任中宣部副部长”;此外,是由新华社发出通稿,并非在各自媒体上报道。
十二、第351页:“叶帅的国庆30周年讲话,1979年10月1日”。
说叶帅的国庆30周年讲话是“1979年10月1日”作的,犯了“想当然”的错误,实际日期为1979年9月29日。
十三、第355页:“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发表了重要讲话《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
邓小平讲话的题目应为《目前的形势和任务》。
上述十三条,只是笔者发现的部分问题,限于篇幅,同时考虑到某些问题考据起来较为复杂,有的问题还可能存在争议,故不再一一辨正。
读了本文,读者可能会想:傅高义这位美国资深的中国问题专家,“十年磨一剑”,书中为何还有这些“硬伤”?笔者的看法是:原因可能很多,如作者毕竟是外国学者,理解甚至阅读中文会有差距,表达也会与中国人不同,而翻译的问题、校对的问题就更难避免。笔者写此文的目的,是与傅高义先生探讨,为这本书今后修改再版提供一些不成熟的意见。由于本人学识有限,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傅高义先生指正。
附记:著名党史专家、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当代史研究中心教授韩钢先生对本文进行认真的审阅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特此表示感谢。
(作者为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本刊特邀编审)
责任编辑 沈飞德
注释:
①、②、④、⑤、⑥、⑦、⑧,《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46、1956—1957、1956、1958、1960—1961、1972、1959页;
③毛毛《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07—208页;
⑨、⑩、、、、、、《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0—41、41、150、151、153、156、162、155页;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233页;
《叶剑英选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15页;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9页。
近日,笔者粗粗浏览了此书一部分较为感兴趣的内容,获益匪浅,但也遗憾地发现书中存在一些史实错误和叙述上不准确之处。傅高义先生说,他期待继续和中国大陆朋友的探讨,这篇拙作,就算一篇探讨之文吧。
以下,按大陆版页码顺序列出,并进行探讨。
一、第60页:“在1969年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江青要求把邓小平开除出党,被毛泽东拒绝。”
权威文献资料显示,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而不是在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江青要求把邓小平开除出党而被毛泽东拒绝。在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召开的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印发了邓小平专案组提交的《党内另一个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邓小平的主要罪行》的报告。林彪、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在全会分组会上对邓小平大加指责,并要求开除邓小平的党籍。在10月13日全会开幕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说:“邓小平这个人,我总是替他说一点话,就是鉴于他在抗日战争跟解放战争中间都是打了敌人的,又没有查出他的别的历史问题来。”在10月31日全会闭幕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说:“邓小平,大家要开除他,我对这一点还有一点保留。我觉得这个人嘛,总要使他跟刘少奇有点区别,事实上是有些区别。我这个人的思想恐怕有点保守,不合你们的口味,替邓小平讲几句好话。”①毛泽东的这两次讲话,使林彪、江青等人欲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开除邓小平的党籍、把邓小平置于死地的图谋未能得逞。
二、第74页:“听过关于林彪的正式文件两天后,虽然此前被告知不要再给汪东兴写信,他还是鼓起勇气给毛泽东发出了一封信。
邓小平很清楚什么样的信最能打动毛泽东,他在请求把自己的两个小儿子安排在江西他的身边工作后,又写道:
林彪[的暴露]是非常突然的,我对那些罪该万死的罪恶行动感到十分的震惊和愤慨。……如果不是由于主席和中央的英明的领导和及早地察觉,并且及时地加以解决,如果他们的阴谋得逞,不知会有多少人头落地。我遵循主席指示,努力通过劳动和学习自我改造。……我个人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有一天还能为党做点工作,当然是做一点技术性质的工作,……使我有机会能在努力工作中补过于万一。”
1971年11月8日,邓小平就林彪、陈伯达问题等给毛泽东写信,信中首先谈的不是子女问题。“请求把自己的两个小儿子安排在江西”,也说错了,邓有一个大儿子(邓朴方)和一个小儿子(邓质方),何来“两个小儿子”?信中的原话为:“此外,我希望能和子女们靠近一些,特别是两个较小的孩子(毛毛和飞飞)。我们的岁数大了,不免为儿女挂心,希望他们能分配到我工作的附近。”②——原信中“两个较小的孩子”在书中变成了“两个小儿子”。书中所引邓小平的信,也有差错:“林彪[的暴露]是非常突然的,我对那些罪该万死的罪恶行动感到十分的震惊和愤慨。”这句话原信为:“在传达前,我对林陈反党叛国集团的事一无所知,只是感觉到陈伯达出了问题。对林彪则是非常突然的,所以,在听到林陈集团那些罪该万死的罪恶行动时,感到十分的震惊和愤慨!”③另,书中“如果他们的阴谋得逞,”后遗漏“正如中央通知所说,即使他们最终也得被革命人民所埋葬,但”文字。④
三、第79-80页:“邓小平曾因‘走资本主义道路’受到猛批,毛泽东要向人们解释为何请他回来,这并非易事。毛采取的策略是,他说邓小平这位十分受人尊敬的总书记‘受到了林彪的迫害。’”
1972年1月10日,毛泽东突然出席陈毅追悼会,在谈话时,说邓小平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⑤毛泽东对邓小平问题定性,是他想起用邓小平的一个重要信号。1972年8月3日,邓小平在江西第四次听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阴谋叛乱罪行报告的传达后,当天致信毛泽东。毛泽东于8月14日阅看这封信后批示:“请总理阅后,交汪主任印发中央各同志。邓小平同志所犯错误是严重的。但应与刘少奇加以区别。(一)他在中央苏区是挨整的,即邓、毛、谢、古四个罪人之一,是所谓毛派的头子。整他的材料见《两条路线》、《六大以来》两书。出面整他的人是张闻天。(二)他没历史问题。即没有投降过敌人。(三)他协助刘伯承同志打仗是得力的,有战功。除此之外,进城以后,也不是一件好事都没有作的,例如率领代表团到莫斯科谈判,他没有屈服于苏修。这些事我过去讲过多次,现在再说一遍。”同日,周恩来批示汪东兴“立即照办”。当晚,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批示内容。⑥1973年3月9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稿报送毛泽东审定。周恩来在报告中说:“为在全国树立这样一位高级标兵,政治局认为需要中央作出一个决定,一直发到县团级党委。”毛泽东批示“同意”后,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⑦文献资料证明,毛泽东并未采取说邓小平这位十分受人尊敬的总书记“受到了林彪的迫害”的策略让邓复出。
四、第80页:“受到这些积极信号的鼓舞,邓小平在1972年4月26日又给汪东兴写信说 ,由于他的两个孩子已去上学, 能否让他雇一个人帮他和卓琳一起照顾邓朴方。他在信中最后说: ‘至于我自己,我仍然静候主席的指示,使我能再做几年工作。’邓小平没有收到直接的答复 ,但是一个月之内他和卓琳的工资便都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
1972年5月30日,汪东兴将邓小平4月22日的信批报周恩来,并建议把邓的原来工资照发。6月27日,周恩来批示:邓和卓琳的工资照发。⑧由此可见,6月27日前邓和卓琳的工资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书中说“一个月之内他和卓琳的工资便都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与公开的史料不符。 五、第83页:“从1971年到1972年9月,他把3个有前途的省级年轻干部调到北京在党中央工作:先是华国锋,然后是王洪文和吴德。”
不准确。吴德早在1966年便从吉林调到北京工作。毛泽东此时从地方调到中央工作的三位省级负责人,是纪登奎、华国锋、王洪文。纪登奎1970年11月从河南调京,兼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六、第122页:“实际上,王洪文曾做过一系列的努力以承担起主持党的日常工作的职责;有些了解他的人觉得,他并没有参与‘四人帮’犯下的罪行。”
“有些了解他的人觉得,他并没有参与‘四人帮’犯下的罪行。”这句话至少逻辑上不通,因为它意即王洪文并没有参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犯下的罪行。
七、第128页:“1975年5月5日,毛泽东主持了他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以后不久,邓小平又去医院看望了周恩来。”
毛泽东召集的最后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是1975年5月3日深夜。⑨5月4日上午,邓小平前往三0五医院同周恩来谈话,就贯彻落实毛泽东5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交换意见。⑩
八、第177页:“邓小平一家搬回原来的家之后,从1976年4月5日到1977年初恢复工作,他在宽街的生活就像在江西的3年一样,又变成了以家人为中心,并只能从报纸和电台上了解新闻。”
为了辨析这段话,有必要先列一张邓小平1976年被打倒至1977年复出的简单时间表。1976年4月7日上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是日下午,按毛泽东指示要求,邓小平夫妇被迁至东交民巷一处住所住下,并与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6月30日,邓小平接到搬回宽街住宅的通知。7月19日,邓小平与卓琳从东交民巷搬回宽街住宅。12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邓小平看中央文件的权利。1977年3月10日至20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14日,华国锋在全体会议上讲话,他说: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应当解决,但是要有步骤,要有一个过程,只能在适当的时间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中央政治局的意见是,经过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这样做比较适当。7月17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从上述时间表,可看出第177页这段话的错误:1976年7月19日,邓小平与卓琳才从东交民巷搬回宽街住宅,怎么能说“从1976年4月5日到1977年初恢复工作,他在宽街的生活……”呢?1976年12月14日,邓小平已获看中央文件的权利, 怎么能说“从1976年4月5日到1977年初恢复工作”,他“只能从报纸和电台上了解新闻” 呢? 1977年7月17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怎么能说邓“1977年初恢复工作” 呢?
九、第192页:“为了回应这些批评,华国锋指示他的拥护者写了一篇理论文章,以证明他忠实于毛的遗志,这便是1977年2月7日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社论。这篇社论宣布,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都要执行,凡是毛主席的指示都要照办,此即后来著名的‘两个凡是’,它成了华国锋表明自己完全忠实于毛主席遗志的标志。”
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发表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句话后被称为“两个凡是”。
十、第235页:“(2)被错定为叛徒的1940年代自首的人,应予恢复党籍;”
1978年11月12日,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作了发言。陈云认为,对有些遗留的问题,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是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的。对此,中央应该给以考虑和决定。紧接着,他讲了六个问题,在讲到第二个问题时说:“我认为,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1937年7月7日——引者注)和一九四一年的决定是党的决定。对于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定为叛徒的同志应给以复查,如果并未发现有新的真凭实据的叛党行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党籍。此外,据我所知,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敌我边际地带有一个所谓‘两面政权’问题。当时党组织决定一些党员在敌伪政权中任职,掩护我党我军的工作。这些党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也大多被定为叛徒。这是一个涉及到数量更大的党员的政治生命问题,也应该由党组织复查,对并无背叛行为的同志应该恢复党籍。”显然,傅高义先生将陈云上述话概括为“被错定为叛徒的1940年代自首的人,应予恢复党籍”,是不确切的。当然,这一概括的发明权不属于傅高义先生,他只是引用而已。
十一、第236页:“接着,出席中央工作会议的3位媒体干部——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他们还同时兼任中宣部副部长——大胆地决定在各自的媒体上报道《北京日报》的文章内容。”
曾涛、胡绩伟、杨西光3人都从未“兼任中宣部副部长”;此外,是由新华社发出通稿,并非在各自媒体上报道。
十二、第351页:“叶帅的国庆30周年讲话,1979年10月1日”。
说叶帅的国庆30周年讲话是“1979年10月1日”作的,犯了“想当然”的错误,实际日期为1979年9月29日。
十三、第355页:“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发表了重要讲话《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
邓小平讲话的题目应为《目前的形势和任务》。
上述十三条,只是笔者发现的部分问题,限于篇幅,同时考虑到某些问题考据起来较为复杂,有的问题还可能存在争议,故不再一一辨正。
读了本文,读者可能会想:傅高义这位美国资深的中国问题专家,“十年磨一剑”,书中为何还有这些“硬伤”?笔者的看法是:原因可能很多,如作者毕竟是外国学者,理解甚至阅读中文会有差距,表达也会与中国人不同,而翻译的问题、校对的问题就更难避免。笔者写此文的目的,是与傅高义先生探讨,为这本书今后修改再版提供一些不成熟的意见。由于本人学识有限,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傅高义先生指正。
附记:著名党史专家、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当代史研究中心教授韩钢先生对本文进行认真的审阅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特此表示感谢。
(作者为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本刊特邀编审)
责任编辑 沈飞德
注释:
①、②、④、⑤、⑥、⑦、⑧,《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46、1956—1957、1956、1958、1960—1961、1972、1959页;
③毛毛《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07—208页;
⑨、⑩、、、、、、《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0—41、41、150、151、153、156、162、155页;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233页;
《叶剑英选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15页;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