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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也面临很多问题,这都有待于我们去思考研究。
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认识上、体制上的歧视问题依然严重。经过20多年的思想解放,人们已认识到,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而言,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同等重要。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是:要从多方面入手,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加优化。但由于旧有观念的影响和体制惯性的作用,在很多地方、很多方面依然存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轻视和歪曲,对民营经济处处设防的管理思路在一些地方仍然延续;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外资经济事实上的不平等仍将长期存在。
2、民營企业的家族化现象严重。家族经营制是我国民营企业采取的一种较普遍的形式。在民营企业初创阶段,家族经营制凭借其机制灵活、亲情凝聚的优势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民营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寻求再发展时,在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很大变化时,家族经营制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如家族式企业管理上无法实现制度化;家族制企业的任人唯亲、排外倾向是其内在固有的,家族成员在家族企业中居于要位,这就势必加剧了专业化分工与家族管理水平低下之间的矛盾,使企业面临严重的管理瓶颈制约;而且企业主自身素质不高,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从而给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带来巨大的压力。
3、产权不清且结构单一化。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民营企业产权不明确,产权结构单一。产权不明就会带来许多问题,使企业行为受到阻碍。目前在产权上,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是一种所有者与经营者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状态。这不仅阻碍了高层管理逐渐转移到经理人员手中的专门化进程,而且削弱了企业作为法人应有的独立权利和行为能力。
4、融资难问题突出。改革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做出了其他经济成分无法比拟的贡献。而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虽然不断拓宽,但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限制与制约。目前,民营企业主要靠内部融资、滚雪球式发展。在全部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高达66.6%,其中城镇个体经济自筹高达93%。随着企业的扩张,自筹资金已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在现行金融体制下,融资难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正常运营和创新的突出问题之一。
二、发展我国民营经济的对策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消除思想观念上对民营经济所有制性质的歧视和障碍。当前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还是源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认识偏差。但事实证明,民营企业家在依靠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致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居民收入,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各级政府应通过舆论工具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大报告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看到其和公有制经济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和产生的积极作用;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不等于搞私有化,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2、完善家族制经营。对于坚持走家族制的民营企业,最为重要的是完善家族制,弥补它的缺陷。首先,要优化企业的用人机制。现代企业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高素质人才的竞争,选好人、用好人就成了关键。其次,是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将家族中的人情置于追求公平、讲究效率的企业管理理性准则之下。最后,是营造内涵宽广的企业文化,走出传统的家的概念。把企业看作一个大家族,每个员工,无论亲疏都是家族成员。终身雇佣使得每个员工都对企业家族有强烈的归属感,这是一种内涵宽广的企业文化,这一内涵的进一步延伸,就消除了家族成员与外部成员之间的局限。企业一旦发展到一定规模,社会化现象并不可避免的出现。
3、明确产权关系,并用法制保障产权。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产权不明晰,而对于家族式企业来说,却面临着另外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即产权的过度集中或者说是单一化。这对企业的发展同样有害。合理界定产权,既是对企业家族成员过去功绩的肯定,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奠定了基石。无论是家族成员还是外部成员,只要是对企业做出了充分的贡献,就分配以股权,把家族关系的纽带,转变为产权纽带,在新的利益格局下面形成共同体,这样就弱化了家族成员的特权。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受法律保护的有利于发展的环境。目前,我国涉及到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非常有限,质量上也不是很高。因此,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针对民营经济的立法,特别是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确保民营经济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二要废除过去的、不符合新宪法的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法规,建立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配套的法律。
4、强化金融支持,改善融资环境。民营经济要深入发展又必须有强大的金融支持,特别是在当前很多民营企业基本完成资本积累,进入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融资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尽快出台通畅民企贷款渠道的鼓励性措施。政府要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必要的支持。其次,要健全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在不断总结探索政府担保的基础上,突出其政策性和服务性,既要适应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又要防止其自身商业化倾向。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尽可能保证各项担保基金特别是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社会性担保机构。最后,要建立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政府、银行和中介等部门和机构要真实地提供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等民营企业的信用信息,加快建立各类民营企业的信用档案库,为个体、私营等民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建立信用基础。
参考文献:
[1]陈丽娜.关于保持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6(5).
[2]张秀生.论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研究[J].2006(11).
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认识上、体制上的歧视问题依然严重。经过20多年的思想解放,人们已认识到,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而言,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同等重要。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是:要从多方面入手,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加优化。但由于旧有观念的影响和体制惯性的作用,在很多地方、很多方面依然存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轻视和歪曲,对民营经济处处设防的管理思路在一些地方仍然延续;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外资经济事实上的不平等仍将长期存在。
2、民營企业的家族化现象严重。家族经营制是我国民营企业采取的一种较普遍的形式。在民营企业初创阶段,家族经营制凭借其机制灵活、亲情凝聚的优势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民营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寻求再发展时,在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很大变化时,家族经营制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如家族式企业管理上无法实现制度化;家族制企业的任人唯亲、排外倾向是其内在固有的,家族成员在家族企业中居于要位,这就势必加剧了专业化分工与家族管理水平低下之间的矛盾,使企业面临严重的管理瓶颈制约;而且企业主自身素质不高,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从而给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带来巨大的压力。
3、产权不清且结构单一化。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民营企业产权不明确,产权结构单一。产权不明就会带来许多问题,使企业行为受到阻碍。目前在产权上,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是一种所有者与经营者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状态。这不仅阻碍了高层管理逐渐转移到经理人员手中的专门化进程,而且削弱了企业作为法人应有的独立权利和行为能力。
4、融资难问题突出。改革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做出了其他经济成分无法比拟的贡献。而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虽然不断拓宽,但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限制与制约。目前,民营企业主要靠内部融资、滚雪球式发展。在全部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高达66.6%,其中城镇个体经济自筹高达93%。随着企业的扩张,自筹资金已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在现行金融体制下,融资难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正常运营和创新的突出问题之一。
二、发展我国民营经济的对策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消除思想观念上对民营经济所有制性质的歧视和障碍。当前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还是源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认识偏差。但事实证明,民营企业家在依靠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致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居民收入,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各级政府应通过舆论工具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大报告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看到其和公有制经济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和产生的积极作用;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不等于搞私有化,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2、完善家族制经营。对于坚持走家族制的民营企业,最为重要的是完善家族制,弥补它的缺陷。首先,要优化企业的用人机制。现代企业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高素质人才的竞争,选好人、用好人就成了关键。其次,是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将家族中的人情置于追求公平、讲究效率的企业管理理性准则之下。最后,是营造内涵宽广的企业文化,走出传统的家的概念。把企业看作一个大家族,每个员工,无论亲疏都是家族成员。终身雇佣使得每个员工都对企业家族有强烈的归属感,这是一种内涵宽广的企业文化,这一内涵的进一步延伸,就消除了家族成员与外部成员之间的局限。企业一旦发展到一定规模,社会化现象并不可避免的出现。
3、明确产权关系,并用法制保障产权。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产权不明晰,而对于家族式企业来说,却面临着另外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即产权的过度集中或者说是单一化。这对企业的发展同样有害。合理界定产权,既是对企业家族成员过去功绩的肯定,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奠定了基石。无论是家族成员还是外部成员,只要是对企业做出了充分的贡献,就分配以股权,把家族关系的纽带,转变为产权纽带,在新的利益格局下面形成共同体,这样就弱化了家族成员的特权。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受法律保护的有利于发展的环境。目前,我国涉及到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非常有限,质量上也不是很高。因此,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针对民营经济的立法,特别是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确保民营经济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二要废除过去的、不符合新宪法的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法规,建立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配套的法律。
4、强化金融支持,改善融资环境。民营经济要深入发展又必须有强大的金融支持,特别是在当前很多民营企业基本完成资本积累,进入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融资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尽快出台通畅民企贷款渠道的鼓励性措施。政府要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必要的支持。其次,要健全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在不断总结探索政府担保的基础上,突出其政策性和服务性,既要适应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又要防止其自身商业化倾向。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尽可能保证各项担保基金特别是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社会性担保机构。最后,要建立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政府、银行和中介等部门和机构要真实地提供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等民营企业的信用信息,加快建立各类民营企业的信用档案库,为个体、私营等民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建立信用基础。
参考文献:
[1]陈丽娜.关于保持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6(5).
[2]张秀生.论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研究[J].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