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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教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阐述了案例教学法的含义以及其教学优势;其次以“劳动争议的处理及简易程序中的先行调解”为例,具体分析了应用案例教学法。以期可以给中职院校劳动法教师的教学提供参考。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劳动法;中职院校
引言
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比较而言,案例教学法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促使学生积极与教师、同学展开交流,改善了课堂气氛。同时在课堂上阐述与分享自己对案件的观点,还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因此在中职院校的劳动法教学中,应推广使用案例教学法使得学生可以快速掌握相关知识,进而更好的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劳动纠纷。
一、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所创办的,最初指的是一种讨论问题的方式。1870年美国哈弗学院法学院的院长兰尔德所编著的一本教科书《合同法案例》,其中包含了很多法学的案例,给教学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成为了近代法学领域中的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法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指的是以相关的法律案例为教学资源,模拟该事件展开情景教学,将该案例中的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学生在课堂上会对该法律事件展开研究与探讨,利用自身所学的知识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教学中的优势
第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传统中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教师采用的是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以教材为主,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的讲授法律知识。这种教学方式长期存在,虽然其也能取得一定的教效果,但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对枯燥繁杂的法律逐渐失去了学习热情。此外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可以对理论知识有所了解,但是其应用能力则远远不足,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亟需培养。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采用该方式开展教学,不但可以降低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难度,而且还提升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不断将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引进课堂,丰富课堂教学的内容,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布置将要讨论的案例,而相关问题的解决、法律条文的应用等都是由学生来主导的,即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体。虽然案例教学在形式上脱离了教材中理论知识的讲解,但是相关问题的解决依然需要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即学生需要在掌握这些法律理论知识之上,通过思考、探讨与分析才能完成教师所布置的任务,因此其要求要高于单纯的理论学习。案例教学的方式其学习的难度并没有降低,需要学生搜集相关资料、进行理论学习、展开交流探讨,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却被调动起来。使得学生感到轻松、愉悦,教学效果必然会有所提升。
三、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一)课前案例分析
中职院校法学专业在进行教学时,可以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以“劳动争议的处理及简易程序中的先行调解”为例,教师可以给出如下案例让学生们分析与探讨,并在此过程中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案例:“陈某是某电力企业的员工,在其高空作业过程中受伤,而陈某与公司之间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陈某可以采用那些方式来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在出示了该案例之后,教师还可以提出以下问题,即对于该案例你作何分析?有那些方案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你觉得哪个方案最佳?如何实施这一方案?在布置完这些任务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们进行思考与分析,然后采用分组的形式进行探讨,最后每组推选一名代表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在教师的引导与启发下,出现了以下四种答案:第一组认为,陈某可以向公司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如若调节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第二组的认为,陈某因为同公司没有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则其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未果则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组认为,不经过前两个步骤,直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组则认为,陈某如果采用法律訴讼的方式,则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在法庭审理之时,首先提出调解的申请。
(二)课中案例探讨与分析
在劳动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中首先应当明确在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在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当学生们的探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教师则应当带领全班的学生就案例展开分析、讲解与思路梳理,并归纳相关法律知识。
在该案例中,上述四组学生的分析中,教师要一一点评并说明。第一组与第二组学生的观点是正确的,学生们对劳动争议解决一般程序有了一定的认识,其是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第6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两组同学的解决方案是依据此提出的,具有可行性,也是本案例的正确解决方式。第四组同学是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工伤赔偿案件的特殊角度来分析,其根据的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即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中,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而第三组学生的分析,将本案例与一般民事案例混为一谈,其忽视了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是本次讨论中的错误答案。
(三)课后反思案例
在对案例进行分析之后,教师不仅应当学生的观点进行评价还应当对本节课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在本案例中首先应当弄清楚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机制以及其与诉讼案件之间的关系,而本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并非是民事案件,而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为:
第一,在出现了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首先可以在企业内部寻求一定的解决方式,如果企业内部无法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则员工可以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二,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劳动仲裁是其前置程序,法院在审理适用于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时,也应当首先进行调解。
学生只有在掌握了这些法律知识的基础之上,才能合理的分析该案件,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案。教师在教授劳动法教学时,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研究与分析,进而更好的提升教学质量与效果。
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中职院校的劳动法教学而言,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是十分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还可以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在中职院校的劳动法教学中,可以采用该教学方式,以提升教学质量与效果。
参考文献:
[1]罗超. 典型案例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中的功能[J]. 大学教育, 2017(1):15-17.
[2]郑铁汉.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教学中的运用[J]. 学周刊, 2017(1):24-25.
[3]郭英. 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J]. 中华少年, 2018(2):298-298.
[4]秦玉彬.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 读天下, 2017(5):27-28.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劳动法;中职院校
引言
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比较而言,案例教学法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促使学生积极与教师、同学展开交流,改善了课堂气氛。同时在课堂上阐述与分享自己对案件的观点,还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因此在中职院校的劳动法教学中,应推广使用案例教学法使得学生可以快速掌握相关知识,进而更好的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劳动纠纷。
一、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所创办的,最初指的是一种讨论问题的方式。1870年美国哈弗学院法学院的院长兰尔德所编著的一本教科书《合同法案例》,其中包含了很多法学的案例,给教学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成为了近代法学领域中的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法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指的是以相关的法律案例为教学资源,模拟该事件展开情景教学,将该案例中的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学生在课堂上会对该法律事件展开研究与探讨,利用自身所学的知识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教学中的优势
第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传统中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教师采用的是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以教材为主,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的讲授法律知识。这种教学方式长期存在,虽然其也能取得一定的教效果,但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对枯燥繁杂的法律逐渐失去了学习热情。此外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可以对理论知识有所了解,但是其应用能力则远远不足,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亟需培养。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采用该方式开展教学,不但可以降低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难度,而且还提升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不断将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引进课堂,丰富课堂教学的内容,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布置将要讨论的案例,而相关问题的解决、法律条文的应用等都是由学生来主导的,即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体。虽然案例教学在形式上脱离了教材中理论知识的讲解,但是相关问题的解决依然需要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即学生需要在掌握这些法律理论知识之上,通过思考、探讨与分析才能完成教师所布置的任务,因此其要求要高于单纯的理论学习。案例教学的方式其学习的难度并没有降低,需要学生搜集相关资料、进行理论学习、展开交流探讨,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却被调动起来。使得学生感到轻松、愉悦,教学效果必然会有所提升。
三、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一)课前案例分析
中职院校法学专业在进行教学时,可以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以“劳动争议的处理及简易程序中的先行调解”为例,教师可以给出如下案例让学生们分析与探讨,并在此过程中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案例:“陈某是某电力企业的员工,在其高空作业过程中受伤,而陈某与公司之间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陈某可以采用那些方式来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在出示了该案例之后,教师还可以提出以下问题,即对于该案例你作何分析?有那些方案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你觉得哪个方案最佳?如何实施这一方案?在布置完这些任务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们进行思考与分析,然后采用分组的形式进行探讨,最后每组推选一名代表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在教师的引导与启发下,出现了以下四种答案:第一组认为,陈某可以向公司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如若调节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第二组的认为,陈某因为同公司没有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则其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未果则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组认为,不经过前两个步骤,直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组则认为,陈某如果采用法律訴讼的方式,则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在法庭审理之时,首先提出调解的申请。
(二)课中案例探讨与分析
在劳动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中首先应当明确在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在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当学生们的探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教师则应当带领全班的学生就案例展开分析、讲解与思路梳理,并归纳相关法律知识。
在该案例中,上述四组学生的分析中,教师要一一点评并说明。第一组与第二组学生的观点是正确的,学生们对劳动争议解决一般程序有了一定的认识,其是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第6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两组同学的解决方案是依据此提出的,具有可行性,也是本案例的正确解决方式。第四组同学是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工伤赔偿案件的特殊角度来分析,其根据的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即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中,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而第三组学生的分析,将本案例与一般民事案例混为一谈,其忽视了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是本次讨论中的错误答案。
(三)课后反思案例
在对案例进行分析之后,教师不仅应当学生的观点进行评价还应当对本节课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在本案例中首先应当弄清楚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机制以及其与诉讼案件之间的关系,而本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并非是民事案件,而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为:
第一,在出现了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首先可以在企业内部寻求一定的解决方式,如果企业内部无法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则员工可以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二,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劳动仲裁是其前置程序,法院在审理适用于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时,也应当首先进行调解。
学生只有在掌握了这些法律知识的基础之上,才能合理的分析该案件,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案。教师在教授劳动法教学时,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研究与分析,进而更好的提升教学质量与效果。
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中职院校的劳动法教学而言,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是十分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还可以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在中职院校的劳动法教学中,可以采用该教学方式,以提升教学质量与效果。
参考文献:
[1]罗超. 典型案例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中的功能[J]. 大学教育, 2017(1):15-17.
[2]郑铁汉.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教学中的运用[J]. 学周刊, 2017(1):24-25.
[3]郭英. 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J]. 中华少年, 2018(2):298-298.
[4]秦玉彬.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 读天下, 2017(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