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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小唐、小林、小航三人提起公诉。这三人均来自广西宾阳,平均年龄只有18岁,别看他们年纪轻,却是专业化、规模化的诈骗团伙。他们听说社会上有不少人利用QQ诈骗致富,于是花钱学了这套赚钱法子,前后共诈骗了24万元。
不惜“交学费”学习利用QQ诈骗方法
小林认识一个叫“老三”的朋友,得知“老三”利用网络QQ冒充QQ用户本人的亲戚朋友骗得不少钱,便想到这个法子来钱快,是条致富的好路子。于是小林便交了1000元“学费”给“老三”,让“老三”教其如何在网上购买木马病毒套取别人的QQ号及密码。
开始尝试利用QQ实施诈骗
学会后,小林就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于2013年5月份的--一天,来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城一个比较简陋的旅馆开房。之后,他用盗来的QQ号上网,然后再利用从钓鱼网站购买的木马病毒盗取留学生小周(在泰国读书)的朋友的QQ号,再冒充小周的朋友与小周在QQ上聊天。小林接着便发了个链接给小周和他视频聊天,等小周输入密码后,小林通过木马病毒获取小周的密码,并在聊天时截取了小周的视频,盗取了小周QQ号。之后小林就利用小周不在线的时候,冒充小周与其父亲联系。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小林就把截取的小周的视频放上去,让小周的父亲相信是和儿子在视频聊天。这个“儿子”跟父亲说:“导师在国内的家人生病住院了,需要6万元钱,导师已经把6万元打入我的卡内,叫我汇过去,但因为这边的银行系统出了故障,无法把钱汇过去,你先从家里拿6万元钱汇给导师的家属。”小周的父亲毫不怀疑地按照小林提供的一个账号把4万元存了进去。直到2012年5月23日下午3点,周父上QQ见到小周,于是叫儿子汇钱过来,儿子莫名其妙地说汇什么钱。父亲便叫儿子打电话回来,小周和父亲说没有那么一回事,周父才知道被骗了。
组成团伙疯狂行骗
小林召集了小唐、小航,还有小黄、小黎和自己的两个堂哥“啊十”和“黑七”(均在逃)一起,通过在互联网上购买木马软件,通过互联网发送购买的木马盗取他人的QQ号码。盗取QQ号码后通过查看QQ主人的个人中心,选取有诈骗价值的QQ号码。在该QQ号码主人不在线的时候登陆其QQ,找机会与QQ主人的亲属联系,假冒QQ主人与其QQ号码里面的亲属联系,诈骗其亲属的钱财。他们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购买木马,有人负责发送木马盗取QQ号码,有人负责用盗取的QQ号码与其亲属聊天行骗,有人负责取出诈骗的钱款。
2012年10月18日,这伙人在宾阳县小林的家里又开始作案。小林以300元购买得一个木马,然后小航、小唐负责发送木马,小林则和其堂哥“啊十”和“黑七”等人负责提供获取QQ号码、诈骗QQ号码人亲属、提供银行卡、取出诈骗钱款等工作。这次他们一共诈骗得20万元。
据受害人詹某陈述,2012年10月18日15时许,当时詹某在家里上网,朋友陆某用QQ发信息给她,“陆某”说有急事,她就发了个视频过来,由于詹某电脑没有麦克风所以就没有通视频,只是用文字来交流。“陆某”对她说:“我日本有个朋友回国了,之前放有钱在我这里现在要急用,你现在汇点钱过去给我朋友。”詹某就问“陆某”汇多少。“陆某”问自己的账户有多少钱,够15万吗?詹某说:“你现在的账户还有20万”(因为陆某有20万元人民币由詹某帮保管)。“陆某”就叫詹某给一名叫“吕某”的人汇去15万元,并给了詹某吕某的电话号码。詹某马上通过网上银行用陆某的工商银行卡给吕某汇了15万人民币。之后“吕某”又发短信给詹某说,“陆××叫我问你现在不上网吗?因为日本那里线路维修暂时电话联系不上你,她现在在网上等你”,之后“陆某”又在QQ上继续忽悠詹某汇款。詹某又通过网上银行把“陆某”账户上的5万转给了“吕某”。10天后,陆某打电话给詹某说她的QQ号码被人盗窃了,她并没有叫汇钱,詹某才知道自己被诈骗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作者单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
不惜“交学费”学习利用QQ诈骗方法
小林认识一个叫“老三”的朋友,得知“老三”利用网络QQ冒充QQ用户本人的亲戚朋友骗得不少钱,便想到这个法子来钱快,是条致富的好路子。于是小林便交了1000元“学费”给“老三”,让“老三”教其如何在网上购买木马病毒套取别人的QQ号及密码。
开始尝试利用QQ实施诈骗
学会后,小林就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于2013年5月份的--一天,来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城一个比较简陋的旅馆开房。之后,他用盗来的QQ号上网,然后再利用从钓鱼网站购买的木马病毒盗取留学生小周(在泰国读书)的朋友的QQ号,再冒充小周的朋友与小周在QQ上聊天。小林接着便发了个链接给小周和他视频聊天,等小周输入密码后,小林通过木马病毒获取小周的密码,并在聊天时截取了小周的视频,盗取了小周QQ号。之后小林就利用小周不在线的时候,冒充小周与其父亲联系。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小林就把截取的小周的视频放上去,让小周的父亲相信是和儿子在视频聊天。这个“儿子”跟父亲说:“导师在国内的家人生病住院了,需要6万元钱,导师已经把6万元打入我的卡内,叫我汇过去,但因为这边的银行系统出了故障,无法把钱汇过去,你先从家里拿6万元钱汇给导师的家属。”小周的父亲毫不怀疑地按照小林提供的一个账号把4万元存了进去。直到2012年5月23日下午3点,周父上QQ见到小周,于是叫儿子汇钱过来,儿子莫名其妙地说汇什么钱。父亲便叫儿子打电话回来,小周和父亲说没有那么一回事,周父才知道被骗了。
组成团伙疯狂行骗
小林召集了小唐、小航,还有小黄、小黎和自己的两个堂哥“啊十”和“黑七”(均在逃)一起,通过在互联网上购买木马软件,通过互联网发送购买的木马盗取他人的QQ号码。盗取QQ号码后通过查看QQ主人的个人中心,选取有诈骗价值的QQ号码。在该QQ号码主人不在线的时候登陆其QQ,找机会与QQ主人的亲属联系,假冒QQ主人与其QQ号码里面的亲属联系,诈骗其亲属的钱财。他们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购买木马,有人负责发送木马盗取QQ号码,有人负责用盗取的QQ号码与其亲属聊天行骗,有人负责取出诈骗的钱款。
2012年10月18日,这伙人在宾阳县小林的家里又开始作案。小林以300元购买得一个木马,然后小航、小唐负责发送木马,小林则和其堂哥“啊十”和“黑七”等人负责提供获取QQ号码、诈骗QQ号码人亲属、提供银行卡、取出诈骗钱款等工作。这次他们一共诈骗得20万元。
据受害人詹某陈述,2012年10月18日15时许,当时詹某在家里上网,朋友陆某用QQ发信息给她,“陆某”说有急事,她就发了个视频过来,由于詹某电脑没有麦克风所以就没有通视频,只是用文字来交流。“陆某”对她说:“我日本有个朋友回国了,之前放有钱在我这里现在要急用,你现在汇点钱过去给我朋友。”詹某就问“陆某”汇多少。“陆某”问自己的账户有多少钱,够15万吗?詹某说:“你现在的账户还有20万”(因为陆某有20万元人民币由詹某帮保管)。“陆某”就叫詹某给一名叫“吕某”的人汇去15万元,并给了詹某吕某的电话号码。詹某马上通过网上银行用陆某的工商银行卡给吕某汇了15万人民币。之后“吕某”又发短信给詹某说,“陆××叫我问你现在不上网吗?因为日本那里线路维修暂时电话联系不上你,她现在在网上等你”,之后“陆某”又在QQ上继续忽悠詹某汇款。詹某又通过网上银行把“陆某”账户上的5万转给了“吕某”。10天后,陆某打电话给詹某说她的QQ号码被人盗窃了,她并没有叫汇钱,詹某才知道自己被诈骗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作者单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