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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合同是一种具体的运输合同,但是作为一种有名的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表现在承运人、格式合同、履行顺序、责任限制的特殊性。铁路运输合同特殊性范畴的根源来源于铁路运输经济的特殊性,表现在资本与成本、供给与需求、行业与专业等方面的特殊性。我国铁路运输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旅客之间的合同纠纷。要妥善解决我国当前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也必须对纠纷的特殊性进行研究,并尝试特殊的解决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