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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实施"两改一同价"撤站建所和"四到户"管理的进一步深入,县供电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范围由原来的乡镇电管站或10 kV台变延伸到了低压一家一户,农村电工不再属地方乡镇、村社管理,而是由县供电企业所属供电所直接管理.如何加强对农村电工的管理,包括用工形式、报酬、考核等方面,将直接影响到农村电工队伍的稳定和县、乡供电一体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