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来,中日两国针对钓鱼岛列屿主权归属问题的争议不断,双方均主张对其的主权。为收复中国对钓鱼岛列屿的管辖权和控制权,批驳《日本关于钓鱼岛列屿领有权的基本见解》内容的错误性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本文通过对上述文件的批驳,指出钓鱼岛列屿不是无主地,无法利用先占原则:钓鱼岛列屿不是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是台湾的附属岛屿;根据国际法钓鱼岛列屿属于日本战败后应放弃的领土;再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看,钓鱼岛列屿是我国的固有领土。因此,中国对钓鱼岛列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