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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的诸多流行语中,女汉子这个称呼折射出复杂的社会心理:它表达了大众暧昧的性别意识,似乎是赞美之语,又仿佛是贬抑之词。被称为女汉子的人大都洋溢着阳刚之气,甚至是事业上的强者,但又似乎跨越了性别的边界,嬗变为女人中的男人。
显然,这种修辞学策略展示了大众文化的法则:一阴一阳之为道,女性应该主动培育自己的阴柔品格,否则就会沦落为大众眼中的异类。按照流行的标准,女性越纤细、柔顺、娇媚,就越能受到社会的宠爱。对于许多人来说,两性之别属于不变的天道,二者各有各的美学特征。
然而,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母系社会中的女性曾经远比男人重要。到了父权制时代,性别关系的天平开始向男人倾斜,但二者的界限并非绝对不可逾越。在生存竞争十分激烈的古代,现实处境的严酷使人们不能过于强调男女之别。根据考证,先秦时期的身体美首先意味着高大健壮。殷商甲骨文里的“美”、“艳”、“倩”、“姣”、“娈”、“大”、“硕”、“颀”、“壮”等字均含有“大而美”的意思,既指男人,也指女人。《诗经》中的美女通常是些“硕人”:“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经·卫风·硕人》
显然,父权制社会中的女性虽然必须顺从男人的意志,但这并等于她们始终追求秀美:要完成“顺承天”的使命,女性就必须具有“载物”的能力,应该“至柔而动也刚”。于是,女汉子曾经稳居审美文化的前台。
只有当一部分女性专门以服侍男人为业时,崇尚“秀美”才会成为“风气”。在中国历史上,性别美学的转折点是汉代。由于复杂的因缘际会,这个时期的农工商渐趋繁荣,大城市中的不少女性逐渐退出重体力劳动的阵营,开始扮演依附者的角色,审美文化则因此凸显男女之别。“美”、“丽”、“姣”、“艳”、“佳”等过去男女通用的符号,现在专指女性。描写美男子的词汇通常是“伟”、“肥”、“雅”等。随着这种分化的加剧,女汉子至少暂时退出了审美的历史长廊。自后唐君主李煜发明了莲台起舞的游戏后,女性缠足便开始成为一种习俗:“小红鞋儿二寸八,上面绣着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诉我爹妈,就是典了房子卖了地,也要娶到她。”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为了争夺男人的目光,中国女性也被迫扮演“美丽的性别”。缠足之风意味着她们的身体塑造集中于最接近大地的部分:女性位于社会体系的下部,下部的下部更能衬托男人的高大,唤起男人的征服欲和占有欲。如果不符合男人设定的尺度,女性就会被拒斥:“大脚姑娘大脚婆,没人娶她做老婆。”在这种逻辑的压迫下,某些保留“天足”的女性会产生自卑感。她们常常刻意遮盖自己的下半身,以免在男人的注视时暴露了“大笨脚”。拥有三寸金莲的女性则变成了被男人欣赏的尤物,常常刻意展示其纤、瘦、弯、短、窄、薄、轻、嫩、软、娇、巧、艳、媚、侨、秀。于是,“理想的”女性身体必然纤细孱弱,以自己的无力凸显男人的力量,以柔顺迎接男人的权力,以秀美衬托壮美。于是,一个特殊的物种类型出现了。她属于人类,但却永远低于与自己相对的性别:“女人比男人弱小;她的肌肉拥有的力量小,红血球少,肺活量也小;她跑得慢些,抬得动的东西轻些,几乎没有哪一种运动她可以同男人竞争;她不能同男人搏斗。”(波伏娃《第二性》)这种假定深刻地影响了女性的心理,最终内化为她们的精神图式,她们不由自主地以弱者自居:“她对世界的掌握因此要更受限制;她的毅力差些,制定计划时少些坚持,执行计划的能力同样差些。就是说,她的个体生命没有男人那样丰富。”(波伏娃《第二性》)事实上,这种柔弱并非源于生物学属性。它是后天的建构。甚至,就是表演。女人在表演柔弱,以便迎合男人的目光,以便被判定为美的存在。只有被男权社会青睐,女人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正因为如此,高大、丰满、强壮的女性总是被排挤到低下的等级,“臂圆、脸红、穿着宽大的粗布衣服”的农妇几乎总是与美丽无缘。
事实上,女性的柔美源于其依附品格。一旦获得了独立性,她们就会实现自己生命的其他可能性。在文艺复兴运动以后,女性逐渐走向独立,17-18世纪的女性已经能相对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职业,1880年以后妇女被允许有自己的财产,1919年妇女争取到选举权。到了20世纪,妇女开始拆除横亘在男女之间的藩篱:“今天,女人比以前更加了解通过运动、体操、沐浴、按摩及健康的饮食来开发身体所带来的乐趣;她自己决定自己的体重、体型及肤色。当代的美学观念允许女性将美丽与活力结合在一起:她有进行肌体训练的权利,她拒绝发胖;在体育运动中,她把自己作为主体而自我肯定,在一定程度上从她偶然的肉体中解放出来。”(《身体的历史》)女性可以“有肌肉、灵活、健壮”,“像劳动者的身躯一样黛黑”。正是在这种背景中,女汉子开始大量涌现。这无疑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遗憾的是,过时的性别美学并未退出历史的地平线。后者仍以各种名义强调女性的柔弱特征,推出各种违背平等原则的身体意象,用纷繁的文化符号遮掩其病态品格,以各种方式诱导女性就范。调侃女汉子就是这套体系运作的一种方式。对此,我们应该具有清醒的意识。
显然,这种修辞学策略展示了大众文化的法则:一阴一阳之为道,女性应该主动培育自己的阴柔品格,否则就会沦落为大众眼中的异类。按照流行的标准,女性越纤细、柔顺、娇媚,就越能受到社会的宠爱。对于许多人来说,两性之别属于不变的天道,二者各有各的美学特征。
然而,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母系社会中的女性曾经远比男人重要。到了父权制时代,性别关系的天平开始向男人倾斜,但二者的界限并非绝对不可逾越。在生存竞争十分激烈的古代,现实处境的严酷使人们不能过于强调男女之别。根据考证,先秦时期的身体美首先意味着高大健壮。殷商甲骨文里的“美”、“艳”、“倩”、“姣”、“娈”、“大”、“硕”、“颀”、“壮”等字均含有“大而美”的意思,既指男人,也指女人。《诗经》中的美女通常是些“硕人”:“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经·卫风·硕人》
显然,父权制社会中的女性虽然必须顺从男人的意志,但这并等于她们始终追求秀美:要完成“顺承天”的使命,女性就必须具有“载物”的能力,应该“至柔而动也刚”。于是,女汉子曾经稳居审美文化的前台。
只有当一部分女性专门以服侍男人为业时,崇尚“秀美”才会成为“风气”。在中国历史上,性别美学的转折点是汉代。由于复杂的因缘际会,这个时期的农工商渐趋繁荣,大城市中的不少女性逐渐退出重体力劳动的阵营,开始扮演依附者的角色,审美文化则因此凸显男女之别。“美”、“丽”、“姣”、“艳”、“佳”等过去男女通用的符号,现在专指女性。描写美男子的词汇通常是“伟”、“肥”、“雅”等。随着这种分化的加剧,女汉子至少暂时退出了审美的历史长廊。自后唐君主李煜发明了莲台起舞的游戏后,女性缠足便开始成为一种习俗:“小红鞋儿二寸八,上面绣着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诉我爹妈,就是典了房子卖了地,也要娶到她。”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为了争夺男人的目光,中国女性也被迫扮演“美丽的性别”。缠足之风意味着她们的身体塑造集中于最接近大地的部分:女性位于社会体系的下部,下部的下部更能衬托男人的高大,唤起男人的征服欲和占有欲。如果不符合男人设定的尺度,女性就会被拒斥:“大脚姑娘大脚婆,没人娶她做老婆。”在这种逻辑的压迫下,某些保留“天足”的女性会产生自卑感。她们常常刻意遮盖自己的下半身,以免在男人的注视时暴露了“大笨脚”。拥有三寸金莲的女性则变成了被男人欣赏的尤物,常常刻意展示其纤、瘦、弯、短、窄、薄、轻、嫩、软、娇、巧、艳、媚、侨、秀。于是,“理想的”女性身体必然纤细孱弱,以自己的无力凸显男人的力量,以柔顺迎接男人的权力,以秀美衬托壮美。于是,一个特殊的物种类型出现了。她属于人类,但却永远低于与自己相对的性别:“女人比男人弱小;她的肌肉拥有的力量小,红血球少,肺活量也小;她跑得慢些,抬得动的东西轻些,几乎没有哪一种运动她可以同男人竞争;她不能同男人搏斗。”(波伏娃《第二性》)这种假定深刻地影响了女性的心理,最终内化为她们的精神图式,她们不由自主地以弱者自居:“她对世界的掌握因此要更受限制;她的毅力差些,制定计划时少些坚持,执行计划的能力同样差些。就是说,她的个体生命没有男人那样丰富。”(波伏娃《第二性》)事实上,这种柔弱并非源于生物学属性。它是后天的建构。甚至,就是表演。女人在表演柔弱,以便迎合男人的目光,以便被判定为美的存在。只有被男权社会青睐,女人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正因为如此,高大、丰满、强壮的女性总是被排挤到低下的等级,“臂圆、脸红、穿着宽大的粗布衣服”的农妇几乎总是与美丽无缘。
事实上,女性的柔美源于其依附品格。一旦获得了独立性,她们就会实现自己生命的其他可能性。在文艺复兴运动以后,女性逐渐走向独立,17-18世纪的女性已经能相对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职业,1880年以后妇女被允许有自己的财产,1919年妇女争取到选举权。到了20世纪,妇女开始拆除横亘在男女之间的藩篱:“今天,女人比以前更加了解通过运动、体操、沐浴、按摩及健康的饮食来开发身体所带来的乐趣;她自己决定自己的体重、体型及肤色。当代的美学观念允许女性将美丽与活力结合在一起:她有进行肌体训练的权利,她拒绝发胖;在体育运动中,她把自己作为主体而自我肯定,在一定程度上从她偶然的肉体中解放出来。”(《身体的历史》)女性可以“有肌肉、灵活、健壮”,“像劳动者的身躯一样黛黑”。正是在这种背景中,女汉子开始大量涌现。这无疑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遗憾的是,过时的性别美学并未退出历史的地平线。后者仍以各种名义强调女性的柔弱特征,推出各种违背平等原则的身体意象,用纷繁的文化符号遮掩其病态品格,以各种方式诱导女性就范。调侃女汉子就是这套体系运作的一种方式。对此,我们应该具有清醒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