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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到多种利益关系调整,财政是各种利益关系的中枢与矛盾的焦点。为了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的成功,财政要继续加大对“三农”的“多予、少取”力度。要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让农民平等享受农村公共产品。对城乡税制,则要暂缓统一,实行对“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要理顺各级财政关系,分别承担各自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