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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由各级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和发放工作。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社保机构在社保费的收缴、管理和发放方面已经建立了健全的信息网络,各级各地之间的个人社会保障信息基本实现畅通无阻。由于社保机构既负责收缴,又负责支付,其社保对象的供款、受益情况由同一个信息系统管理,操作上比较方便,且管理成本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