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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建伊始,中外合办大学就存在公、私属性模糊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政策层面、参与者的认识和研究现状中均有所体现。公、私属性的模糊,致使中外合办大学在中方高校参与办学的积极性、经费的筹措和经营策略的选择等方面都受到较大制约。从权利理论的视角来看,中外合办大学可以分为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权利理论为合理划分中外合办大学的公、私属性及其权利和义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同时,权利理论为公、私两种属性的中外合办大学的协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