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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为北方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份,于2005年3月拉开了改革的序幕。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以建立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林权流转制度,完善采伐管理制度和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也取得进展。辽宁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人工造林、森林保护、产业发展、林农增收、林业投资等方面取得成效。文章针对辽宁省林改在林地流转、公益林界定、采伐限额、林下经营、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