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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日前报道分析人士指出,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股权激励中的一些操作性问题有所细化或放宽,使得该意见能更好的执行。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据此实施股权激励。按照补充规定,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的最高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