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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村支书许洪振被举报贪污,其子许振军带着几个人和刀棍上门殴打举报者张好峰。黑暗中的混战后,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被打致轻伤;许振军被砍中要害,失血过多死亡。这起深夜聚众强行入室行凶者的“反杀案”发生后,新乡中院、河南高院均认为,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最终二人被判死缓。2009年7月19日案发至今,张家人已鸣冤4000多天。
警察“找不到”的人
2009年7月3日凌晨,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多名村民被辱骂、殴打。
领头打人者叫许振军,时年31岁,是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的职工。他开车从城里带来五六个人,“你们和我回趟家。有人告我爹,你们和我一起去敲敲他”。车的后备厢里,放了几根木棍。
前一天上午,清河集村9名村民前往封丘县纪委,联名举报村支书许洪振的贪腐问题。当晚,许家人就收到了消息,并准确知道了举报者的姓名。
许洪振是否贪腐,至今没有明确结论。忆及许洪振当年任上的事情,清河集村多名村民表示,在村庄搬迁、修大堤、土地分配等事项上,“有点儿贪财的现象。好多人对他有意见,不少人去上级举报过”。
徐景周是那晚第一个被打的人。在警方当年的询问笔录中,徐景周说:“许振军一进门,就朝我头部打了几拳,另外四五个人把窗玻璃砸了。”另一名举报者说,许振军来家里报复了五六次。每一次,他都和家人躲了起来,任凭对方怎么骂、怎么砸东西,也不敢出来拦阻。
从徐景周家出来,一行人去了张好峰家。根据警方调查,许振军等人砸坏张好峰家门后,闯了进去。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被打得头破血流。
张好峰闻声从屋里出来,“他们拿着棍要打我丈夫,我把他们往门外拦。”常卫云说,被推到门外后,他们继续砸门、往院里扔砖头,十几分钟后才停歇。之后,许振军等人开车去了封丘县城。
天快亮的时候,警察来了。常卫云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曹岗乡派出所受案处理。当时,许振军供职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许振军7月2日就出差了,不在单位;清河集村委会也称,许振军不在家。
不在家、不在单位,民警始终没找到许振军。他去哪了?
入室行凶被“反杀”的人
许振军最终被民警找到是在2009年7月19日晚上。他躺在张好峰家院墙的路边,满身鲜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而在数小时之前,他还生龙活虎,带着几个人砸门,用暴力方式进入张好峰家。众多清河集村村民目睹了这一过程。有村民回忆,那是一场堪称明目张胆的强行入室。
一名在附近玩耍的村民听到“打架”的消息,赶了过去。他看到有几个人正在踹张家的大门,还有人翻墙进去,一会儿门开了,几个人一拥而入。他说,现场围观的村民很多,但天太暗,也没有人敢上前去看。除了双方当事人,无人看到当晚院内的打斗情况。
张海宾说,他从二楼卧室下来后,让21岁的妹妹报警、躲到屋里;父子俩站在院子里,每人手拿一根木棍,等警察来。有过上次被打的“教训”,谁也没敢去大门口,“担心被伤着。也不知道对方这次来了几个人。”
张海宾回忆,门被他们踹开时,对方一看到父亲,就打了起来,“有人拿刀向我爸砍去,我拿木棍上前。还没来得及打,就被砍了一刀,趴在地上。”
张海宾说,他随手捡起一把刀,正要朝对方砍去,又被人踹倒,“那个时候,我爸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他们又在大门口将我打倒。”一片混乱中,他挣扎着跑出大门,后面有人追他,但没追到。
张好峰仍在家中。被打晕的他醒来后,刚站起来,“就看到几个人骂骂咧咧朝我走来。我心里非常紧张,慌乱中摸出一根棍,朝他们前面几个人打了几下,转身跑回屋内。”他呆在屋里不敢出来,直到张海宾回来,才发现自己手上拿的不是棍,而是一把带血的镰刀。
父子俩说,此时院内已空无一人,不知对方何时离开。害怕对方再次返回,他们躲到二楼,直到曹岗乡派出所的民警到来。
“不构成正当防卫”的人
2011年1月25日,河南高院作出第一次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好峰父子死缓。
父子俩认为,面对五六名暴徒砸门、翻墙入室进行暴力袭击,他们奋起反抗,是一种出于本能的自我防卫行为。
河南高院未予认定正当防卫,理由是:张好峰父子先持木棍等凶器做好准备,在许振军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他砍伤。
新乡中院2010年6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称,张好峰父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在院中等候,将灯拉灭。许振军进入后,双方发生打斗,许振军身上有多处创口,张好峰父子具备杀人的主观故意。
夜间进入张家的被害人许振军,被新乡中院认定为“过错明显”,但“张好峰父子特别残忍地将许振军殴打致死,许振军的过错程度,尚不足以影响对张好峰父子刑事责任的评价”。
2012年開始,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介入该案,至今仍在帮助张好峰父子申诉。在他看来,案发前,许振军等人已将常卫云打致住院,第二次半夜又来,人肯定会极度恐慌,“明知对方在院外砸门,要来实施伤害,难道不允许人拉灯、准备防卫工具?说闯入者‘无防备’更是莫名其妙,对方闯入就是来行凶的,如何‘无防备’?”
“防卫人提前预知风险,做好防备,因此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是没有道理的。”常伯阳说,人有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对方强行闯入,权利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以此理由来认定张好峰父子不构成正当防卫,这不符合人性。
张好峰父子的死刑未被最高院核准,案件被发回重审。2013年3月21日,河南高院再次认定张好峰父子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父子俩在狱中服刑时,常卫云没有停下申诉的脚步,她将材料递到了最高法。2018年6月29日,最高法驳回了申诉。 最高法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中称,“本案系张好峰检举许振军之父许洪振贪污、受贿等问题而引发。对于张好峰的举报,当地纪委尚未作出明确的结论。案发前不久,许振军带人闯入张家,将常卫云殴打致轻伤。案发当晚,许振军又再次闯入,对本案的引发确有明显过错。”
最高法还认为,得知许振军踹门时,张好峰父子持棍棒躲在院内,在许振军闯入后即实施殴打,而此时许振军尚未对他们造成不法侵害,且其闯入的目的尚未明确,因此二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所要求的时间条件;之后二人又持镰刀、尖刀,对许振军进行砍击,最终导致许振军死亡,具有明显的攻击、报复意图,而非防卫意图,因此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未被起诉的人
案发至今,常卫云为丈夫、儿子申诉了4000多天无果,而且2009年7月两次强闯家里的其他人,迄今未受到法律制裁。
血案发生当晚,许振军的两名同伴赵文杰、李某强,既是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案中的证人,也是事发当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的犯罪嫌疑人。
起初,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文杰、李某強采取强制措施。不久,案由变成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认为许振军伙同二人,非法进入张家,张好峰父子发现后,和三人发生打斗,导致许振军死亡,张好峰父子被打致轻伤。
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河南高院认定“赵文杰、李某强赶到张好峰家门口”。随后,封丘县人民法院建议检方撤诉,认为该案没有继续审理的必要:既然上级法院都认定赵文杰、李某强只到了张家门口,没有进去,那么何来“非法侵入住宅”?
常卫云认为,许振军等人两次闯入张家期间,警方未找到许振军,亦未及时侦查,导致相关证据难以固定,对命案当日的情形,也未明确还原,“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对此,2020年9月,封丘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当年办案民警都已不在原岗位,卷宗亦不在公安局,具体情况需核实,“如果公安局存在不当,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该是谁的责任谁负责,有问题了肯定不会袒护。”
据悉,目前,河南省检察院正在审查办理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一案的申诉。截至本刊发稿,本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成都商报》2020.11.4)
警察“找不到”的人
2009年7月3日凌晨,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多名村民被辱骂、殴打。
领头打人者叫许振军,时年31岁,是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的职工。他开车从城里带来五六个人,“你们和我回趟家。有人告我爹,你们和我一起去敲敲他”。车的后备厢里,放了几根木棍。
前一天上午,清河集村9名村民前往封丘县纪委,联名举报村支书许洪振的贪腐问题。当晚,许家人就收到了消息,并准确知道了举报者的姓名。
许洪振是否贪腐,至今没有明确结论。忆及许洪振当年任上的事情,清河集村多名村民表示,在村庄搬迁、修大堤、土地分配等事项上,“有点儿贪财的现象。好多人对他有意见,不少人去上级举报过”。
徐景周是那晚第一个被打的人。在警方当年的询问笔录中,徐景周说:“许振军一进门,就朝我头部打了几拳,另外四五个人把窗玻璃砸了。”另一名举报者说,许振军来家里报复了五六次。每一次,他都和家人躲了起来,任凭对方怎么骂、怎么砸东西,也不敢出来拦阻。
从徐景周家出来,一行人去了张好峰家。根据警方调查,许振军等人砸坏张好峰家门后,闯了进去。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被打得头破血流。
张好峰闻声从屋里出来,“他们拿着棍要打我丈夫,我把他们往门外拦。”常卫云说,被推到门外后,他们继续砸门、往院里扔砖头,十几分钟后才停歇。之后,许振军等人开车去了封丘县城。
天快亮的时候,警察来了。常卫云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曹岗乡派出所受案处理。当时,许振军供职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许振军7月2日就出差了,不在单位;清河集村委会也称,许振军不在家。
不在家、不在单位,民警始终没找到许振军。他去哪了?
入室行凶被“反杀”的人
许振军最终被民警找到是在2009年7月19日晚上。他躺在张好峰家院墙的路边,满身鲜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而在数小时之前,他还生龙活虎,带着几个人砸门,用暴力方式进入张好峰家。众多清河集村村民目睹了这一过程。有村民回忆,那是一场堪称明目张胆的强行入室。
一名在附近玩耍的村民听到“打架”的消息,赶了过去。他看到有几个人正在踹张家的大门,还有人翻墙进去,一会儿门开了,几个人一拥而入。他说,现场围观的村民很多,但天太暗,也没有人敢上前去看。除了双方当事人,无人看到当晚院内的打斗情况。
张海宾说,他从二楼卧室下来后,让21岁的妹妹报警、躲到屋里;父子俩站在院子里,每人手拿一根木棍,等警察来。有过上次被打的“教训”,谁也没敢去大门口,“担心被伤着。也不知道对方这次来了几个人。”
张海宾回忆,门被他们踹开时,对方一看到父亲,就打了起来,“有人拿刀向我爸砍去,我拿木棍上前。还没来得及打,就被砍了一刀,趴在地上。”
张海宾说,他随手捡起一把刀,正要朝对方砍去,又被人踹倒,“那个时候,我爸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他们又在大门口将我打倒。”一片混乱中,他挣扎着跑出大门,后面有人追他,但没追到。
张好峰仍在家中。被打晕的他醒来后,刚站起来,“就看到几个人骂骂咧咧朝我走来。我心里非常紧张,慌乱中摸出一根棍,朝他们前面几个人打了几下,转身跑回屋内。”他呆在屋里不敢出来,直到张海宾回来,才发现自己手上拿的不是棍,而是一把带血的镰刀。
父子俩说,此时院内已空无一人,不知对方何时离开。害怕对方再次返回,他们躲到二楼,直到曹岗乡派出所的民警到来。
“不构成正当防卫”的人
2011年1月25日,河南高院作出第一次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好峰父子死缓。
父子俩认为,面对五六名暴徒砸门、翻墙入室进行暴力袭击,他们奋起反抗,是一种出于本能的自我防卫行为。
河南高院未予认定正当防卫,理由是:张好峰父子先持木棍等凶器做好准备,在许振军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他砍伤。
新乡中院2010年6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称,张好峰父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在院中等候,将灯拉灭。许振军进入后,双方发生打斗,许振军身上有多处创口,张好峰父子具备杀人的主观故意。
夜间进入张家的被害人许振军,被新乡中院认定为“过错明显”,但“张好峰父子特别残忍地将许振军殴打致死,许振军的过错程度,尚不足以影响对张好峰父子刑事责任的评价”。
2012年開始,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介入该案,至今仍在帮助张好峰父子申诉。在他看来,案发前,许振军等人已将常卫云打致住院,第二次半夜又来,人肯定会极度恐慌,“明知对方在院外砸门,要来实施伤害,难道不允许人拉灯、准备防卫工具?说闯入者‘无防备’更是莫名其妙,对方闯入就是来行凶的,如何‘无防备’?”
“防卫人提前预知风险,做好防备,因此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是没有道理的。”常伯阳说,人有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对方强行闯入,权利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以此理由来认定张好峰父子不构成正当防卫,这不符合人性。
张好峰父子的死刑未被最高院核准,案件被发回重审。2013年3月21日,河南高院再次认定张好峰父子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父子俩在狱中服刑时,常卫云没有停下申诉的脚步,她将材料递到了最高法。2018年6月29日,最高法驳回了申诉。 最高法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中称,“本案系张好峰检举许振军之父许洪振贪污、受贿等问题而引发。对于张好峰的举报,当地纪委尚未作出明确的结论。案发前不久,许振军带人闯入张家,将常卫云殴打致轻伤。案发当晚,许振军又再次闯入,对本案的引发确有明显过错。”
最高法还认为,得知许振军踹门时,张好峰父子持棍棒躲在院内,在许振军闯入后即实施殴打,而此时许振军尚未对他们造成不法侵害,且其闯入的目的尚未明确,因此二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所要求的时间条件;之后二人又持镰刀、尖刀,对许振军进行砍击,最终导致许振军死亡,具有明显的攻击、报复意图,而非防卫意图,因此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未被起诉的人
案发至今,常卫云为丈夫、儿子申诉了4000多天无果,而且2009年7月两次强闯家里的其他人,迄今未受到法律制裁。
血案发生当晚,许振军的两名同伴赵文杰、李某强,既是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案中的证人,也是事发当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的犯罪嫌疑人。
起初,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文杰、李某強采取强制措施。不久,案由变成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认为许振军伙同二人,非法进入张家,张好峰父子发现后,和三人发生打斗,导致许振军死亡,张好峰父子被打致轻伤。
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河南高院认定“赵文杰、李某强赶到张好峰家门口”。随后,封丘县人民法院建议检方撤诉,认为该案没有继续审理的必要:既然上级法院都认定赵文杰、李某强只到了张家门口,没有进去,那么何来“非法侵入住宅”?
常卫云认为,许振军等人两次闯入张家期间,警方未找到许振军,亦未及时侦查,导致相关证据难以固定,对命案当日的情形,也未明确还原,“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对此,2020年9月,封丘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当年办案民警都已不在原岗位,卷宗亦不在公安局,具体情况需核实,“如果公安局存在不当,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该是谁的责任谁负责,有问题了肯定不会袒护。”
据悉,目前,河南省检察院正在审查办理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一案的申诉。截至本刊发稿,本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成都商报》2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