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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7年11月9日,以建质[2007]257号文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事故的上报和处理,并要求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度实施细则。现全文刊登,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