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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贵华在《复旦学报》2009年第1期撰文指出,从居民参与的视角来考察,提升社区自组织能力需要实现居民社区参与方式由他组织为主导向自组织为基础的整体转换。(一)创新社区参与的体制环境。在社区建设中,要通过制度和体制创新,进一步理顺城市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社区的关系,政府要切实转换职能,有序退出社区日常生活领域,使社区由国家治理的单元向社会生活共同体回归。同时,又要做好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与国家的依法行政管理的有机衔接。(二)拓展居民自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的范围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