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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政府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调节市场运行,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但是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同样会失灵或失败。公共选择理论被认为是超越国家—市场的道路,通过投票这一政治程序决定公共产品生产的数量、如何生产、由谁生产的问题。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教授在这篇文章中对公共选择理论进行概括性的论述,按照个体主义方法论—事物的属性和结构—制度安排的逻辑结构,提出了交叠管辖、权力分散的多组织、多层次的决策安排。
【关键词】个体行为;事物结构;交叠管辖;决策安排;公共选择理论
从西方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市场的缺陷及市场的失灵被认为是政府干预的基本理由。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公共产品的特征使其无法由私人选择完成有效供给,不可能通过自由竞争市场实现最优配置。公共选择理论探讨的实质是通过投票这一政治过程决定公共产品如何配置的问题。即:公共产品的数量是多少?如何生产?由谁生产?的问题。这正是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教授在《公共选择理论:制度经济学的新视角》的旨趣所在。
一、公共選择基本理论的阐述
(一)个人主义与人类行为的假设
文森特在这篇文章中也指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会受到理论界的诟病,例如:这一方法论是否忽略了决策中的多方合力以及总量人群的相互依赖行为?布坎南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传统的政治学家采取的是集体主义的方法论,即把集体当作基本分析单位,它在分析集体行为时,往往将团体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从整体的角度分析个人的政治的或社会的行为;在分析国家时,往往将之看作代表社会的唯一决策单位,而且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也就是说,方法论个人主义被政治学家们所忽略了。
(二)一个关于事物属性的论述
文森特谈到,排他性、共同使用、可量度性或者其他属性可以运用于概括不同类型的物品。文森特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公益物品和公共选择》一文中运用排他和不可排他、分用和共用建立了一个两两矩阵,分别指私益物品、收费物品、公共池塘资源以及公益物品。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按照排他性和竞争性把物品分为四类,这两种对物品的分类方法在本质上并无差别。
(三)交叠管辖的决策安排
多组织的安排。文森特敏锐的发现发展自主治理的公共企业或许不能充分地解决共同财产资源或者公益物品问题。某些政治经济学家已经指出,源于大量公益物品和服务的问题有许多不同的外形和规模,它们可以利用美国政治体制所内存的交叠管理和权威分散得到最好的解决。只要存在充分交叠的管辖和充分分散的权威,一个层次的政府机构就能利用在其他层次运作的机构的权能,如果公益物品生产方面的规模经济能通过较大的机构实现,较小规模机构就能进入契约性的安排向大机构购买服务。
二、贡献与局限
作为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代表性论文,展现了他对公共选择理论深刻的见解,以及扎实的语言功底,用言简意赅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核心思想。
第一,从个体行为的自利推导至官僚组织的自利行为。
文森特教授在这篇文章的论述中提到个体行为与官僚组织行为间的关系。官僚组织是由形形色色的个体组成的,既然个体是理性的,官僚组织行为也会出现自利倾向,表现为寻租,权钱交易等行为。正如,塔洛克在《官僚体制中的个体》一书中提到的那样,官僚组织很可能出现低效,这也就是公共选择学家提出的政府失败理论。同时,文森特教授的论述让我们重视到官员逐利的动机,公共选择学界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进行宪制改革。
第二,打破政府—市场二分,提出交叠管辖与多层次的制度安排。
文森特教授在文中提出的多组织的、多层次的交叠管辖的制度安排为实现地方公共物品善治提供了新路径。他聚焦于非市场决策,重视明确的单位和层次的分析。他认为各种各样的公共机构能够针对各种各样的社群利益发展不同的规模经济,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在公共经济中起作用的多组织安排的产业性质。因此,交叠管辖和分散权威,对公共服务产业的存在是必要的条件,相反,充分一体化的垄断则不是。文森特教授的论述打破了政府—市场的二分,他并不否认任何一方,集权与分权不是孑然对立的。
诚然,《公共选择—制度经济学的新视角》是奥斯特罗姆对公共选择理论的概括性论述。然而,这仅仅是文森特教授众多代表作中的一篇,由于文章篇幅以及写作侧重点的问题,一些细节地方有美中不足之嫌,值得思索。
第一,本文就事论事,没有与传统的官僚制理论,以及民主制行政理论进行对比。
由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文森特教授的这篇论文仅仅论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内容,没有对马克斯.韦伯的传统官僚制理论进行分析,也没有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回应。因为古典公共行政理论认为管辖交叠和权力分散是美国政府制度失败的根源。同时,没有把公共选择理论与民主制行政理论的内容进行对比。民主制行政理论中的平等至上的原则,命令性权力的范围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的原则与公共选择理论有很多契合之处,但在文中并没有得到体现。
第二,缺乏新的组织安排与既有组织安排的深入对比分析。
由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文森特教授在文中论述的着重点是交叠管辖、权力分散的多组织、多层次的治理秩序,但没有对个人选择、官僚制组织选择以及自主治理公共企业的宪则。没有对上述三者局限性的论证,片面的得出多组织、多层次的治理秩序是缺乏理论论证的。
参考文献
[1]付小均.公共行政学经典理论导引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191.
[2]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P75-79.
[3]袁政.公共选择理论探索[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P204-205.
[4]陈振明.政治与经济的整合研究——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及其启示[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2:30-39.
【关键词】个体行为;事物结构;交叠管辖;决策安排;公共选择理论
从西方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市场的缺陷及市场的失灵被认为是政府干预的基本理由。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公共产品的特征使其无法由私人选择完成有效供给,不可能通过自由竞争市场实现最优配置。公共选择理论探讨的实质是通过投票这一政治过程决定公共产品如何配置的问题。即:公共产品的数量是多少?如何生产?由谁生产?的问题。这正是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教授在《公共选择理论:制度经济学的新视角》的旨趣所在。
一、公共選择基本理论的阐述
(一)个人主义与人类行为的假设
文森特在这篇文章中也指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会受到理论界的诟病,例如:这一方法论是否忽略了决策中的多方合力以及总量人群的相互依赖行为?布坎南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传统的政治学家采取的是集体主义的方法论,即把集体当作基本分析单位,它在分析集体行为时,往往将团体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从整体的角度分析个人的政治的或社会的行为;在分析国家时,往往将之看作代表社会的唯一决策单位,而且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也就是说,方法论个人主义被政治学家们所忽略了。
(二)一个关于事物属性的论述
文森特谈到,排他性、共同使用、可量度性或者其他属性可以运用于概括不同类型的物品。文森特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公益物品和公共选择》一文中运用排他和不可排他、分用和共用建立了一个两两矩阵,分别指私益物品、收费物品、公共池塘资源以及公益物品。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按照排他性和竞争性把物品分为四类,这两种对物品的分类方法在本质上并无差别。
(三)交叠管辖的决策安排
多组织的安排。文森特敏锐的发现发展自主治理的公共企业或许不能充分地解决共同财产资源或者公益物品问题。某些政治经济学家已经指出,源于大量公益物品和服务的问题有许多不同的外形和规模,它们可以利用美国政治体制所内存的交叠管理和权威分散得到最好的解决。只要存在充分交叠的管辖和充分分散的权威,一个层次的政府机构就能利用在其他层次运作的机构的权能,如果公益物品生产方面的规模经济能通过较大的机构实现,较小规模机构就能进入契约性的安排向大机构购买服务。
二、贡献与局限
作为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代表性论文,展现了他对公共选择理论深刻的见解,以及扎实的语言功底,用言简意赅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核心思想。
第一,从个体行为的自利推导至官僚组织的自利行为。
文森特教授在这篇文章的论述中提到个体行为与官僚组织行为间的关系。官僚组织是由形形色色的个体组成的,既然个体是理性的,官僚组织行为也会出现自利倾向,表现为寻租,权钱交易等行为。正如,塔洛克在《官僚体制中的个体》一书中提到的那样,官僚组织很可能出现低效,这也就是公共选择学家提出的政府失败理论。同时,文森特教授的论述让我们重视到官员逐利的动机,公共选择学界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进行宪制改革。
第二,打破政府—市场二分,提出交叠管辖与多层次的制度安排。
文森特教授在文中提出的多组织的、多层次的交叠管辖的制度安排为实现地方公共物品善治提供了新路径。他聚焦于非市场决策,重视明确的单位和层次的分析。他认为各种各样的公共机构能够针对各种各样的社群利益发展不同的规模经济,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在公共经济中起作用的多组织安排的产业性质。因此,交叠管辖和分散权威,对公共服务产业的存在是必要的条件,相反,充分一体化的垄断则不是。文森特教授的论述打破了政府—市场的二分,他并不否认任何一方,集权与分权不是孑然对立的。
诚然,《公共选择—制度经济学的新视角》是奥斯特罗姆对公共选择理论的概括性论述。然而,这仅仅是文森特教授众多代表作中的一篇,由于文章篇幅以及写作侧重点的问题,一些细节地方有美中不足之嫌,值得思索。
第一,本文就事论事,没有与传统的官僚制理论,以及民主制行政理论进行对比。
由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文森特教授的这篇论文仅仅论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内容,没有对马克斯.韦伯的传统官僚制理论进行分析,也没有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回应。因为古典公共行政理论认为管辖交叠和权力分散是美国政府制度失败的根源。同时,没有把公共选择理论与民主制行政理论的内容进行对比。民主制行政理论中的平等至上的原则,命令性权力的范围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的原则与公共选择理论有很多契合之处,但在文中并没有得到体现。
第二,缺乏新的组织安排与既有组织安排的深入对比分析。
由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文森特教授在文中论述的着重点是交叠管辖、权力分散的多组织、多层次的治理秩序,但没有对个人选择、官僚制组织选择以及自主治理公共企业的宪则。没有对上述三者局限性的论证,片面的得出多组织、多层次的治理秩序是缺乏理论论证的。
参考文献
[1]付小均.公共行政学经典理论导引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191.
[2]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P75-79.
[3]袁政.公共选择理论探索[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P204-205.
[4]陈振明.政治与经济的整合研究——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及其启示[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2: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