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主选举制度是乡村中国村民自治最基础的部分,其核心是多数原则及投票行为。在考量部分乡村社会后发现,多数原则原本意义上的相对多数在一些乡村正异化为绝对多数,其追求的择优目的正生成择劣的效果;而投票行为应有的公共理性正被经济理性所取代。其主要原因在于乡村社会民主土壤的贫瘠,体现在:民主形成于理性主义而非经验主义的;缺乏以多元中心信息系统为特征的独立舆论环境;生活普遍贫困使得民主共识难以达成。因此,在乡村社会矫正民主选举原则,发展市场经济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