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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作为一种新型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既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了传统贸易形式所不具备的高效和便利,也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新问题。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采取网络发票、电子发票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大型电子商务网络企业的税收征管,对电子商务中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基本实现有效控管。但是由于贸易的零散性、隐蔽性以及受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界定模糊等客观因素影响,电子商务中的C2C模式(个人对个人)